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区域内销售甲方供应的产品,乙方不能超区域经营。乙方超区域经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销售,承担责任。
  三、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给乙方供应货物。
  四、代销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义务:
  1、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品种交付货物,由甲方送货上门,运费由乙方承担;
  2、接受在约定期限内乙方未能销售的存货,以及因质量问题第三人退给乙方的退货,无理拒收的,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及多支出的费用。
  乙方的义务:
  1、妥善保管代销货物,因过错造成毁损灭失的应予赔偿;
  2、以适当方式销售代销的货物,因乙方过错造成货物迟延销售或不能销售的,应负赔偿责任;
  3、按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和期限给付已销售部分的货款;
  4、在约定期限内未能销售完货物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及时处理,以免延期造成损失。
  五、付款方式: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时供货或货物质量不合格应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拖欠实销货款不按期清偿,应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若欠总货款超过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双方发生争议解决办法:
  双方发生争议后,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开始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