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建筑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湖北金叶烟草有限责任公司三楼装修工程(具体参照甲方审计部审核明细)
  二、工程地点:金桂大道
  三、承包范围:经审核预算内的全部内容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结算方式:工程完工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95%工程款,余5%质保金一年期满后付清。
  六、承包总金额:壹万伍仟捌佰贰拾伍元(¥15825.00元)。
  七、工作细则:
  1、乙方应具有实施该工程所应具备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证明,并将全部资质证明在施工前交甲方审验,甲方在审验合格后留存经乙方加盖公章的施工资质证明复印件。
  2、乙方施工必须听从甲方安排,按规范施工,保证质量。施工时,必须当天进行场地清理,确保安全用电,文明施工。
  3、施工中所涉及到的所有工具由乙方自理。
  4、施工人员施工前不得饮酒,不准带小孩进场。
  5、本工程不得转包。
  6、本工程若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在质保期内免费维修更换。
  7、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公司和人员安全,若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8、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甲方交付的施工任务,工程超过一天按工程总价款1%处以违约金,并以此类推。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