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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的通告范文

来源:九壹网

  小区全体业主:

  本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因为安泰祥物业公司拒不执行业主大会决议撤离小区而一直处于混乱状态。丰台于去年12月20日以充分的理由一审判令他撤离小区后,安泰祥物业公司仍然以极其蛮横的态度继续在小区收取去年8月31日以后的物业服务费和车位管理费,这是没有任何根据的非法收费行为,我们再一次提醒广大业主抵制这种欺骗收费行为,因为我们现在与安泰祥物业公司之间没有任何合同关系,你即便给他交了费也得不到合法保障的服务,还可能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第26条:业主共同决定不再接受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强行提供物业服务,不得以事实服务为由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之规定,针对安泰祥物业公司再次在小区收取机动车服务费并且借非法收费之机擅自重新分配车位的行为,业委会郑重指出,这是安泰祥物业公司在此非常时期,想借此挑拨业主关系,造成小区不和谐的不良企图,请广大业主擦亮眼睛,且勿上当。

  安泰祥物业公司不服的一审判决,拒不撤离小区,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第27条:原物业服务企业在应当办理交接至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前的期间内,应当维持正常的物业管理秩序,并不得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之规定,安泰祥物业公司必须在撤离小区前继续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并不得收取去年8月31日以后的任何服务费用。在此期间,如果小区发生任何事故,安泰祥物业公司均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家园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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