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各方本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按《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为明确各方的权益和义务关系,就甲乙各方共同合作经营服装工厂事宜,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制定。
  本协议如下,以便各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经营工作的具体情况;
  该合作工厂位于:
  经营场所厂房面积:平方米
  主要经营范围为:服装贴牌加工,及销售
  二:合作方式:
  1、由于合理避税,工商执照有作为一人公司成立。
  2、在合作期限内各方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3、各方委托某一方全权管理合作工厂的生产事务。
  三、合作期限:
  暂签二年,本协议始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后,各方同意延长合作经营期限的,可另行签订合作工厂协议。
  四、出资方式:
  甲方出资%,即人民币万元整;乙方出资%,即人民币万元整;
  五、投资比例和利润分配:
  1、各方按出资金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经营的利润,共同承担投资经营的亏损。
  2、各方约定每半年为一期限,对合作工厂的经营状况进行分析。
  3、经过各方协商合作工厂满一年的利润,其利润可分配。
  4、各方利润的资金只能用于合作工厂的开支,如果用于项目投资必须由各方同意方可使用。
  5、合作期满后,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止乙方取得应得的利润。合作期满,可以撤股。投资固定资产,重新评估。
  6、合作期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抽回资金,但可以在现有的.双方股东范围内转入股份。
  7、甲方股份占比%,乙方股份占比%。
  六、生产计划:
  甲方尽量满足合作工厂的产能,价格由曾清余签字确认后,才能生产数量进入财务账册。
  七、合作工厂的管理方式:
  各方确认合作工厂的生产事务由陈金鹤为财务,张苏为厂内一切事物主管。
  八、事务执行:
  1、合作工厂的设备保养、维修费用及其它的日常费用由合作工厂承担。
  2、计划订单的安排以利润化为原则,特殊情况须具体协商面定。
  3、合作工厂应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发生任何安全伤亡事故由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厂方负责,其它双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4、连续或扩大生产的再投资以协商共同投资为原则,后期利润分配须按各方实际追加投资比例作相应的倾斜调整。
  九、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其它各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并
  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十、合同的解除:
  1、本协议规定终止之日后没有续签的,本协议自动解除。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甲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
  联系电话:
  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
  联系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