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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设机构的请示

来源:九壹网

  区组织部:

  近年来,在市中院和区委的关心和指导下,我院的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干警队伍逐步壮大,干警素质逐步提高。干警编制由原来的22人增编至30人,干警队伍由原先的13人增至现在的30人。但是内设机构还是由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队、办公室这八个部门组成,办公室作为一个综合服务部门已不能够适应当前社会会反对民族斗争,加强干警政治思想建设及为审判工作服务的需要。

  我院办公室管理所有非涉审判业务,涵盖了办公室、政工、纪检、研究室等大量工作,人员少,分工不明确,工作交叉,效率不高。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为审判这个中心工作服务。根据新党办[20xx]3号关于印发〈维吾尔自治区地州市县区人民改革意见〉和〈维吾尔自治区地州市县区人民机构改革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县级人民内设机构一般9个,任务较重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1至3个……。地、县人民政工机构称科……”的文件要求和规定,并结合达坂城区的工作实际,经我院党组研究决定拟将政工、纪检工作从办公室分离出来,成立政工科,主要负责干警队伍建设、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绩效考核、纪检监察等各项工作。

  妥否,请批示。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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