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吊车及潜孔钻机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机械施工地点:
  三、机械型号:
  1、租金支付:承租方于机械进场前缴纳押金 元,租赁费用以承租方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承租方工程项目结束,出租方机械设备退场后由出租方开具租费结算单,承租方应按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按70%支付租赁费,在出租方开具正规交承租方后,承租方应按总额结算所有租赁费用。
  2、其它:如承租方工程项目因故延迟,本合同租赁时间顺延。
  六、技术安全要求:按照承租方《施工现场机械操作安全规范》执行。
  七、双方责任
  (一)承租方
  1.按合同约定及时付给出租方租金。
  2.给出租方机械操作手提供食宿方便,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二)出租方
  1.按承租方要求及时将机械进入工地交付使用。
  2.负责办理检测手续及各种管理部门的所需证件。
  3.提供机械相关资料。
  4.服从承租方指挥,接受承租方检查。
  5.负责机械维修、保养,提供24小时服务,满足施工需要。
  6.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7.因出租方操作人员造成的机械故障事故,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由承租方全额赔偿。
  八、其他约定事项
  1.出租方机械因故障停机,应在4小时内恢复使用,如果超过4小时但不足 一个工作日,一个工作日扣除,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五个工作日,扣半个月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十个工作日,扣全月租金。
  2.出租方未按时进入工地、未按质量数量提供机械应扣、罚租金50000元。
  3.出租方机械或服务不能满足承租方要求,承租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4.双方发生争执,可协商解决或向人民起诉。
  5.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6.本合同经出租、承租双方企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方能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