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场地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 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于 年 月日将位于 项目及场地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有效期到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协议签订后该场地现有设施、设备及车辆全部无偿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上述费用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设施、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 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场地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乙方接手经营后该场地所涉及的一切安全及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 遇国家征用拆迁场地,有关补偿归乙方。
  第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明令拆迁场地,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所有补偿款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件:设施、设备移交清单。
  甲方(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间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