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验收方法:货到工地,由甲方负责对产品的数量进行验收,一经验收合格,甲方须在乙方送货清单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应。乙方应给甲方提供所有产品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第五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不合格产品,且乙方应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退换,兑换产品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