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支持方(全称): (以下简称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丙叁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路灯亮化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市政道路路灯设备材料供应、灯具底座安装、灯具安装、管井砌筑、灯光照明调试。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上述市政道路两侧所有路灯的设备材料供应、管线安装、附件安装和管井砌筑、灯光照明调试、残渣外运及因此损坏的人行道修复。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11月1日
  竣工日期:20xx年11月30日
  合同总工期 3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相关强制标准。
  五、合同价款
  本工程实行总价包干,总计工程价款 元,大写: ,不足部分由乙方垫付,总结算时以财政评审为准。
  六、结算方式:
  该工程合同签订由乙方垫资施工,完工后经甲、丙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七、安全责任
  乙方在路灯施工过程中,应安全施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工程完工后7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超7日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2)甲方负责电源接放点。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施工。
  (2)保证工期要求,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九、特别条款
  丙方作为本工程的.支持方,全程监督乙方的工程质量,负责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给乙方。
  十、本合同书一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执壹份。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叁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立即生效。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支持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