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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工程监理规划

来源:九壹网
JT-JG-001-2014

纪鹤路~金沙江西路

(规划纪友路~博园路)道路新建工程

监 理 规 划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日 期:

上海建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目 录 1、工程项目概况 2、监理工作范围 3、监理工作内容 4、监理工作目标 5、监理工作依据

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8、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9、监理工作程序 10、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1、监理工作制度 12、监理平行检验计划 13、监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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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鹤路~金沙江西路(规划纪友路~博园路)道路新建工程

监 理 规 划

1、工程项目概况 1.1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上海闵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 施工单位: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建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造价:约9506万元

工程计划开工日期:自 2014年 6 月1日开始实施,至 2015年 11月5 日完成,总工期522日历天,具体施工进场日期以业主下达开工令为准。

监理工期:本项目保修期满之日,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2年内。

工程地址:东起嘉定区博园路、向西跨越吴淞江,至闵行区规划纪友路。 1.2工程简介

纪鹤路~金沙江西路(规划纪友路~博园路)道路新建 工程,里程桩号K5+430.487~K6+039.052,总长约609m(其中跨吴淞江桥为255m)。西起闵行区纪鹤公路-规划纪友路交叉口西侧(桩号K5+430.487),与纪鹤公路(纪翟路~规划纪友路)工程终点相接,向东跨越吴淞江,东至嘉定区金沙江西路-博园路交叉口(桩号K6+039.052),建设规模为双向四快二慢车行道,道路全长约609m。

设计标准: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规划红线宽度40;设计车速为50公里/小时;路面设计荷载:BZZ-100型标准轴载;路面结构设计年限:15年。 1.3工程内容

道路、桥梁、排水管道、防汛墙、绿化、交通设施等工程。 1.3.1道路工程 ●标准横断面

①闵行区:2m(人行道)+4.75m(辅道)+0.75m(分隔带)+11m(车行道)+3m(分隔带)+11m(车行道)+0.75m(分隔带)+4.75m(辅道)+2m(人行道)=40m。

②嘉定区:4.5m(人行道)+1m(绿化带)+3.5m(非机动车道)+2m(机非分隔带)+7.5m(机动车道)+3m(分隔带)+7.5m(机动车道)+2m(机非分隔带)+3.5m(非机动车道)+1m(绿化带)+4.5m(人行道)=40m. ●路面设计

①车行道: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SBS改性)+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

((AC-25C)+1cm稀浆封层+45cm粉煤灰三渣+15cm砾石砂=73cm。

土路基顶面验收弯沉为3.11cm;粉煤灰三渣顶面验收弯沉为0.46cm;沥青面层顶面验收

弯沉为0.33cm(均采用I型标准车)。

②非机动车道: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F)+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30cm

粉煤灰三渣+15cm砾石砂=55cm。

③人行道:6cm同质砖+3cm1:3干拌水泥黄砂+10cmC20混凝土+10cm碎石=29cm ④新翔黄支路:22cm水泥混凝土+30cm粉煤灰三渣+15cm砾石砂=67cm

1.3.2桥梁工程

桥梁设计内容总共包含1座跨河桥梁,具体建设规模为: 跨径组合桥梁总长标准宽度桥梁面积桥 名 孔号 斜交角度 (m) (m) (m) (m2) 吴淞江引桥 K1~K3 正交 3*25 75 26 1812.5 吴淞江主桥 K4 正交 105 105 39 4095 吴淞江引桥 K5~K7 正交 3*25 75 27 1875 梯道桥 正交 84.5 3.5 295.75 2

●主要技术标准

荷载等级: 道路等级为主干路,汽车荷载:城-A级; 人群荷载:按《城市桥梁设计规范》取用。

●标准横断面:

闵行区段引桥段:0.5m(防撞墙)+11m(车行道)+3m(分隔带)+11m(车行道)+0.5m(防撞墙)=26m.

吴淞江主桥段:1.8m(拱肋)+4m(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0.5m(分隔带)+7.5m(机动车道)+4m(分隔带)+7.5m(机动车道)+0.5m(分隔带)+3.5m(非机动车道)+4m(人行道)+1.8m(拱肋)=39m.

嘉定区段引桥段: 0.5m(防撞墙)+11.5m(车行道)+3m(分隔带)+11.5m(车行道)+0.5m(防撞墙)=27m.

●桥梁结构设计: 一)主桥结构设计

上部结构:由钢管拱肋、预应力混凝土系梁与横梁柔性吊杆及整体化桥面系组成.

拱肋:全桥横向采用四片拱肋,分别布置于分隔带位置.拱肋采用钢管拱肋,拱肋断面采用矩形钢管拱,拱肋宽1.5m,高度=2.4m≈L/45(L按105m计),钢管壁厚22mm,设R=125mm倒角;拱肋内设吊杆张拉端锚具.拱肋高24m,矢跨比F/L=1/4.375,拱轴线为二次抛物线.拱肋间设置五道一字型风撑,保证桥梁整体稳定安全.

系梁与横梁: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结构,C55混凝土.系梁采用矩形断面,宽1.8m,高度=2.2m≈L/50(L按105m计);中横梁为T形断面,梁高=1.4m~1.635m≈(1/20~1/10)B,B为拱肋中心距,B=17.55m;端横梁采用箱形断面,高度2.6m~2.835m.

吊杆:吊杆顺桥向间距5m,吊杆钢束采用钢绞线(钢绞线强度fpk=1860MPa).在吊杆顶部采用单向张拉,配套锚具为钢绞线挤压式拉索锚头.

整体化桥面系:桥面板为等厚度250mm,桥面适当配置纵向预应力钢束以抵消汽车活载及混凝土收缩等的影响.

预应力钢绞线:均采用符合1*7-15.20-1860-GB/T5224-2003国家标准的低松弛钢绞线, fpk=1860MPa,Ey=1.95*105MPa.桥面板内纵向钢束为扁锚体系,其余为群锚体系.

下部结构:桥墩采用桩柱式桥墩,承台厚度3.0m.桩基采用¢1000钻孔灌注桩; 桩尖注浆工艺.

主桥支座采用减隔震钢支座.其中ZHBZ20000GD-300(2个); ZHBZ20000DX-300(4个); ZHBZ20000SX-300(2个). 二)引桥结构设计:

上部结构:采用25m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简支变连续结构,闵行段和嘉定段各3跨,梁高1.4m,上下行分幅布置.

下部结构:桥墩采用墙式桥墩,承台厚2.0m;桥台采用轻型埋置式桥台;桩基采用桩基采用¢800钻孔灌注桩.

行人采用梯道的形式上下桥,与主桥人行道相接,全桥共4座,两岸各2座.梯道采用钢筋混凝土连续π形梁结构,桩接柱式桥墩,桩基采用¢600钻孔灌注桩,梯道表面铺设防滑面砖.

3)附属设施:

主桥采用160组合式型钢伸缩缝,引桥均采用80型钢伸缩缝和桥面连续结构.

主桥支座采用减隔震钢支座.预制小箱梁支座采用减隔震钢支座,其中 ZHBZ20000GD-100(24个); ZHBZ20000DX-100(24个); ZHBZ20000SX-100(24个);挡块与小箱梁之间放置橡胶板.梯道桥支座采用板式橡胶支座,挡块与梯道梁之间放置橡胶板.

桥面铺装:至上而下为90mm沥青砼铺装(40mm细粒式沥青+50mm中粒式沥青)+防水层(纤维增强性桥面粘接)+80mm钢筋砼调平层.

桥面排水:在每只桥墩处桥面设进水口,由外置排水导管收集引入地面排水系统. 人行道:主桥桥面人行道设枕梁式人行道板,上铺防滑桥面砖,并按规范设置盲道.

防撞护栏:采用钢筋砼普通型,防撞等级SB级,防撞护栏内侧按规范设计,护栏内预留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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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等线路所需的管道.

栏杆:人行道外侧及梯道两侧设置钢结构栏杆.

为了减少桥台台后填土沉降造成行车跳动,桥台台后设置8m钢筋砼搭板. 1.3.3排水工程

排水工程设计范围同道路工程范围,即:闵行区纪鹤公路自雄伟河以东至嘉定区博园路(K5+430.487~K6+039.052),全长约0.61Km,在此范围内结合道路工程建设,相应埋设雨污水管道.

采用开槽埋管的施工方法.

管材:DN400~DN1000mm,采用HDPE双壁缠绕管,承插式弹性密封橡胶圈接口,管节长度控制在3~6m/节内,管道基础采用15cm厚砾石砂,再用5cm厚中粗砂找平,中粗砂回填至管顶以上50m. 2、监理范围、时间、方式 2.1监理范围:

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实施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及审核签证合格的工程数量、协助委托人对工程投资进行控制等该阶段规定实施的一切监理工作。 2.2监理时间:

自 2014年 6 月1日开始实施,至 2015年 11月5 日完成,总工期522日历天,具体施工进场日期以业主下达开工令为准。 2.3监理方式:

按照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授权范围和工作要求,依据建设单位与承包人签署的工程承包合同,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监理工作,并对质量保修期内承包人实施的工程项目的剩余与弥补工作,提供监理服务。按照建设单位的管理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建设单位提供工程有关的各种形式的报告。

②在建设单位的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下,由建设单位认可的总监理工程师作为监理单位的合法代表在服务现场开展工作,并与建设单位建立工作联系。 3、监理工作内容

提供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保修阶段及其它阶段的相关监理服务内容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监理合同中约定。 (一)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具体内容: 3.1.1质量控制

(1)审查施工单位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协助业主下达开工通知书。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2)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其实施。

(3)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分包单位的资质。 (4)跟踪复核、验收施工单位全部施工测量成果。

(5)审查施工单位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进行平行抽检和复验。原材料和半成品抽检率为承包商检验数的20%。

(6)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现行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控制工程质量,定期检查承包商质量台帐的建立情况。 关键部位和工序,监理人员必须进行旁站监理。

(7)组织召开设计交底会并整理出会议纪要,同时必须对有关的设计变更、施工技术措施等进行审核。

(8)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编制分阶段的监理细则和月度工作计划。

(9)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复核已完合格工程量;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10)检查计量器具的合格使用期限和登记记录。

(11)督促审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合同文件,并按照业主规定的有关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归档要求进行归档。

(12)及时分析监测单位的信息资料,并提出合理的施工措施。

(13)参加业主组织召开的与工程有关的会议,作好会议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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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对工程施工质量提交监理评估报告,协助业主组织竣工验收。

(15)参与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的调研、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 (16)工程竣工后提交工程监理竣工资料。 3.1.2进度控制

(1)熟悉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有关进度的条款; (2)审核、分析各投标单位的进度计划;

(3)审核施工总进度计划,并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控制其执行,必要时,及时调整施工总进度; (4)审核项目施工各阶段、年、季、月度的进度计划,并控制其执行,必要时作调整建议;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时采用用计算机进行进度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每月、季、年提交各项进度控制报告。 3.1.3造价控制

(1)对工程实际情况作好记录;

(2)对工程的修改、变更以及返工等情况作好记录; (3)对与工程有关的措施等作好记录;

(4)每月进行投资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并提供各种报表; (5)参与工程付款审核;

(6)参与审核其它付款申请单;

(7)参与审核及处理各项施工索赔中与资金有关的事宜。 3.1.4安全文明生产监督管理

(1)审核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保证体系; (2)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安全文明施工义务; (3)组织工地安全检查;

(4)制定项目监理部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措施; (5)协助处理安全事故;

(6)督促施工单位组织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 (7)督促施工单位组织落实工地的保卫及产品保护工作。 3.1.5合同管理

(1)协助委托方处理有关索赔事宜,并处理合同纠纷;

(2)进行各项合同的跟踪管理并定期提供合同管理的各种报告; 3.1.6信息管理

(1)进行各种工程信息的收集、整理、存档; (2)定期提供各类工程项目管理报表; (3)建立工地例会制度,并做好会议记录;

(4)督促各施工单位整理工程技术资料。 3.2监理工作范围

本标段内容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文明施工、环境施工监理和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同管理。

本标段永久性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监理。 4、监理工作目标

(1)工程质量目标: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争创市优质结构工程。

(2)工程施工进度目标:工程的施工进度必须达到施工合同的工期要求。

(3)工程投资控制目标:协助招标人控制工程投资,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记录,对工程量进行签认。在目标控制成本值内完成本项目。

(4)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目标: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得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无管线事故和火灾事故,特别是人身伤亡事故,争创市级文明工地。

(5)环境保护监理目标: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工地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6)合同管理目标:完成本项目的合同跟踪管理及协助委人的相关索赔事宜。

(7)信息管理目标:提供齐全的各类项目管理报表和签单,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归档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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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筑节能目标:严格按照国家对建筑节能和环保的要求监督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5、监理工作依据 5.1 、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国家令第70号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令第279号) (4)《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国令第393号) 5.2 招投标文件及合同

(1) 招标、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2) “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及其附件。 (3)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其附件。 5.3 建设单位文件

(1) 由建设单位认可、提供的本工程施工设计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工程建设计划、施工图预算及其它文件。

(2) 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的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

(3) 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确定的工程技术规范、施工规范、技术要求、质量验收标准及有关规定。 5.4 标准、规范 (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04) (2)《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2-2008) (3)《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JJ1-2008) (4)《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G/TF50-2011) (5)《钻孔灌注桩施工规程》 (DG/TJ08-202-2007)

(6)《城市桥梁桥面防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39-2010)

(7)《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 (JTG/TB07-01-2006) (8)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9)《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JGJ81-2002) (10)《钢结构焊接规范》 (GB50661-2011) (11)《桥梁用结构钢》 (GB/T2970-2004) (12)《公路工程基桩动测技术规程》 (JTG/TF81-01-2004) (13)《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园钢筋》 (GB1499.1-2008) (14)《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GB1499 -2007) (15)《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 (GB/T5244-2003) (16)《预应力筋用锚夹具和连接器》 (GB/T14370-2007) (17)《预应力混凝土桥梁用塑料波纹管》 (JTG/TB07-01-2006) (18)《上海市排水管道通用图》 (PSAR-D01) (1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19-2013) 6、项目监理组的组织形式及人员岗位职责 6.1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6.1.1根据该工程特点,配备专业监理人员,确保监理工作优质、高效。

6.1.2监理组织采用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便于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整个项目的规划、组织和指导,便于整个项目范围内各方面工作的协调(见监理人员分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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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蔡晓明

6.2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表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序 号 姓 名 年 龄 岗 位 职 称 测量 监理 董 查 斌 见证 吴 斌 蔡晓明 路桥 专监 吴 斌 唐龙明 钢结构 监理 周 忠 兴 安全 监理 杨 军 袁忠标 排水 监理 张 玉 梅 信息 管理 吴 斌 肖艳平 执业资格证/上岗证书号 1 蔡晓明 41 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师 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00372671 交通部监理工程师JGZ1249327 注册安全工程师0068156 人防监理工程师 国人防建监资字第112119号 见证员 18550 上海市监理师证JS3101330167 沪建安监0011993 见证员21263 JS3100510619H 沪建安监018072 沪建安监0130 测量工证 政测字001949号 JS3100810887/UⅡ(机)931 JS3100610626 2 3 4 5 6 7 8 9 吴 斌 唐龙明 杨 军 袁忠标 董查斌 周忠兴 张玉梅 肖艳平 30 58 57 58 27 55 22 市政监理/见证员 土建监理 安全监理 安全监理 测量监理 钢结构监理 给排水监理 资料员 助工 技术员 技术员 技术员 助工 工程师 工程师 技术员 注:根据施工进度和监理工作实际需要,经业主同意,监理人员可作合理调整。 6.3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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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总监理工程师的基本职责

项目监理机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排监理人员进场,检查监理人员工作,调换不称职监理人员; (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 (7)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费用与工期索赔; (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3)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4)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6.3.2总监代表岗位职责与总监基本相同,但总监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代表: (1)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排监理人员进场,调换不称职监理人员; (3)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 (4)签发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5)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6)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费用与工期索赔;

(7)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8)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3.3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5)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 (6)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 (7)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8)进行工程计量;

(9)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10)填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1)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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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6.3.4 安全监理岗位职责:

(1)负责编制安全监理规划、细则;

(2)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安全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3)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监督实施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4)负责各设施安全的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不合格项,及时发出安全监理指令书,限时整改;

(5)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安全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安全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6)负责做好安全监理日记;

(7)负责安全资料的收集,汇报及整理,负责编制安全监理台帐,编写安全监理月报; (8)对有关施工安全的材料、设备等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文件进行审核; (9)主持召开工地安全监理例会,并编写会议纪要; (10)对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确认,未经安全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得擅自转包,分包工程; (11)监督安全生产协议书的实施;

(12)监督承包单位按规定搭设安全设施;

(13)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状况和签署安全评价意见;

(14)参与安全事故的分析和处理;督促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的实施和验收。 6.3.5材料见证监理岗位职责:

(1)按建材品种,建立《建设工程材料采购验收检验使用综合台帐》和《建设工程材料监理监督台帐》。对进场建材进行监督验收;对产品的标志(标识)、外观质量状况等实物特征进行验收;

(2)对生产厂家(或材料供应商)提供的“准用证防伪复印件”、“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许可证复印件”、“质量保证书”和“送货单”等质量证明资料,逐件进行审核;

(3)按规定进行建材复验时,见证取样,及时送检,并将检验结果(合格或不合格)记录在“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中。对复验结果不合格的,应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处理情况须在备注栏中记录备查。

(4)督促施工单位对现场材料实施挂牌管理,标明“合格”、“不合格”、“在检”、“待检”等质量状态,并注明建材生产企业名称、品种规格、进场日期、及数量等,并按照建材性能要求进行存贮和保管。

(5)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符合要求方可签字,同意其使用,并在“监督台帐”中作好相应记录。如发现施工单位有使用未经监理单位签字认可的建材行为的,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经总监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制止其违规行为。

6.3.6监理员岗位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的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监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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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参与现场施工安全、防火和文明施工的检查监督。

(7)记载和管理监理日志,及时如实填报原始记录。 6.3.7测量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的领导下,复核设计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等资料,并按设计图纸复核承包人施工放样;

2、参与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负责现场测量交桩工作;

3、检查承包单位的测量仪器型号、人员配置情况及组织、管理规章制度,审查测量人员的上岗证和资格证;

4、督促承包人对施工放线中的基准资料、转角点、水准点定期进行复查; 5、审核承包人的测量放线资料,复核承包人的测量放线成果; 6、对重点部位组织监理复核测量,整理测量成果; 7、记好测量日记,收集、整理、保管日常测量监理资料,建立台帐,并接受检查; 8、负责保管、维护和定期鉴定监理部的测量仪器; 9、负责检查各监理组测量工作和测量内业资料;

10、完成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交办的其他工作。 7、监理工作程序

7.1监理工作程序流程

7.1.1组建项目监理机构,配备监理人员; 7.1.2编制项目监理规划;

7.1.3分专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7.1.4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下达工程开工通知书; 7.1.5实施工程监理;

7.1.6组织工程竣工初验,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协助业主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7.1.7监理工作结束,向项目法人提交监理总结报告和监理档案资料. 7.2监理工作程序图,如下:

7.2.1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程序 7.2.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

7.2.3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工作程序 7.2.4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7.2.5工程进度控制监理程序 7.2.6工程投资控制程序 7.2.7工程变更处理程序 7.2.8费用索赔处理程序 7.2.9旁站监理工作程序 附:上述各程序图

监理单位的工作内容 非监理单位的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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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程序 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监控 施 工 过 程 监 理 检查现场标养室和同条件养护 检查计量设备的技术状 态 施工过程的巡视检查、旁站监理 隐蔽工程验收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过程的监理 审查、签发开工报审表 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及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编 制 监 理 规 划 参 加 设 计 交 底 熟 悉 设 计 文 件 测 量 放 线 复 核 沉降观测复核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审核、检查和签认 编写桩基/基础/主体结构质量评估报告 单 位 工 程 施 工 完 毕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

质量监理工作程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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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

(监理单位)组织竣工预验收 不合格 单位工程施工完毕,施工单位经自查评定达到合格要求 (施工单位)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 是否合格 合 格 (施工单位)整改 (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 证明书)》 (总监)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 (施工单位)填报《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合格证明书)》(附表四) (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 (监理单位)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填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合格证明书) (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组,并制定验收方案 (建设单位)向质监站申 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 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向质监站报告竣工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 (建设单位)提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质监站)提交《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备案部门)签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请建设单位复印一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加盖公章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图 12 7.2.3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工作程序

查验生产许可证 审核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相关资料 查验建材备案件 查验产品质量保证书及检验报告 查看产品使用说明书 审核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总承包单位报送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接下一页

同意进场 是否符合要求 不符合 不同意进场 符合 不得进场 13

平行检验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 巡视 施工单位自行验收 监理单位监督验收 不合格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发现问题 监 理 是否合格 清退场 合格 见证取样,送检 不合格 是否合格 监 督 清退场 合格 台 施工单位报送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审核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文件 帐 不符合 是否符合要求 符合 不同意使用

同意使用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工作程序 14

7.2.4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实体工程观感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该部位使用工程材料质量是否合格 审 查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设计变更内容是否实施 监理通知单等内容是否整改完毕 施工单位报送《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 该部位已经施工单位质量检验评定合格并签认 待隐蔽部位的工程量施工完毕 不符合 是否符合要求 不签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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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整改 签 认 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7.2.5工程进度控制监理程序 总包单位报 送施工总进度计划 了解施工合同工期目标,熟悉设计文件 审批总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对照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审查施工顺序是否符合施工工艺要求 审查进度安排的合理性 审查资源供应计划能否保证需要 总包单位报送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 制订进度控制方案 进度目标风险分析 制定防范性对策 审批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 对照总进度计划节点要求 审查进度安排的合理性 审查资源供应计划能否保证需要 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 脱计划 是否完成计划 工地例会协调/监理书面通知,要求总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 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报告 完成计划总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 调整计划 增加资源投入 加强协调管理 进行后续施工 按合同工期要求,施工完毕 监理工作成效总结

工程进度控制监理程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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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纠偏措施实施 纠偏达到预期目标 7.2.6工程投资控制程序

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和投资目标

审核资金使用计划 主要技术方案、技术经 济分析

审核已完工程实物量

审核已完工程结清单

实际投资与计划

投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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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挖潜、修改、变更 施工 有无索赔可能 签证索赔文件 7.2.7工程变更处理程序 不一致 是否一致 监理组提出一个暂定价格 总监就工程变更的费用及工期与总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协调 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 是否通过 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需要时经有关部门审定 不通过 由建设单位将工程变更要求转交原设计单位 是否同意 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 设计单位对原设计提出工程变更 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变更要求 不同意 不采纳 同意 通过不得实施 监理组监督实施 总承包单位实施工程变更 一致总监会签工程变更单 工程变更处理程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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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费用索赔处理程序 建设单位提 出费用索赔 受理 是否符合要求 总监审核费用索赔申请表 不符合 不受理 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总承包单位提交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总承包单位提交费用索赔申请表 符合 总监进行费用索赔审查,并初步确定一个额度 总监与总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协商 总监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答复 协商是否一致 不一致 要求总承包单位提交进一步详细资料 一致会签协商纪要 收到总承包单位提交的详细资料 费用索赔处理程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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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旁站监理工作程序

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影像资料 旁站监理方案送建设单位 制订旁站监理方案 旁站监理方案送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在需要旁站监理的部位/工序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项目监理组 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或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 项目监理组安排监理人员实施现场旁站监理 旁站监理工作程序

8、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8.1工程质量的控制措施 8.1.1 质量控制原则

(1)强化质量意识,牢固确立和坚决贯彻工程建设“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 (2)实施对施工全过程、质量因素全方位的全面质量控制。

(3)实行质量预控、过程监控和事后验控相结合并以预防为主的控制方针,把质量风险控制到最小程度。

(4)突出质量控制的针对性,准确把握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和施工难点,在全面监控的基础上,加强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和关键因素的监控。

(5)质量监控的程序、方法、措施应规范化,具有足够的监控深度和力度,确保监控效果。 8.1.2 质量控制策划

(一)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依据项目监理规划,以本工程的主要分项工程为对象,编制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覆盖主要工种和主要工序,作为实施质量控制的监理技术作业文件。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要求施工单位编制桩基、桥梁、道路、排水管道、防汛墙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项目监理部相应编制钻孔灌注桩、桥梁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防汛墙工程等监理实施细则。 (二)确定监理监控重点:

针对本工程的技术关键和施工重点,一方面加强对施工单位施工技术方案的预审,确保其可靠性、合理性。另一方面,针对高难度、高技术要求的工程部位,将相关的监理实施细则作为策划和实施重点,在内容深度和监控力度方面有所侧重。

(三)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分析认为,本工程的监控重点:

(1)钻孔灌注桩隐蔽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过成桩试验合理确定施工参数和成桩标准;确保测量控制点、水准点、施工样桩的位置准确;控制桩的平面位置、深度、垂直度的准确;控制钢筋笼焊接质量;控制沉渣厚度;控制桩身混凝土浇筑质量;确保单桩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

(2)墩台、墩柱、盖梁等混凝土结构工程的质量控制――钢筋质量;混凝土强度等级;结构轴线、标高、截面尺寸等的控制;以及现浇盖梁的支架形式选择、计算、搭设验收控制。

(3)厂内预制构件的施工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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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桥梁上部结构安装时的安全控制。

(5)桥头跳车的质量控制(包括地基加固处理、高填方堆载预压、伸缩缝安装、桥头搭板设置质量的控制)。

(6)明、暗浜处理以及新路基填筑质量的控制。 (7)管底标高、轴线、管道回填质量控制。 (8)污水管闭水、防腐处理质量控制。 (四)监理工作规范化:

在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工程开工、工程暂停、复工、分包审查、建筑材料、施工测量、工程变更、技术核定、质量事故、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资料管理等诸多环节上,严格执行公司ISO9002管理体系认证通过的程序文件,明确监理职责、监理程序、监理要求、监理内容,以规范监理组的管理工作,确保质量控制到位。 8.1.3质量控制内容

质量控制内容包括事前预控、事中控制和事后验控三个阶段,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质量的事前预控内容:

(1)审查施工单位在施工项目上的质量保证体系,考察其质量自控能力。审查施工总包单位报批的分包工程和分包单位资质。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和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措施。

(3)审查监测单位报审的《监测方案》,对其中的重点内容,如施工防护对象、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率等,进行重点审查,确保监测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4)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5)检查测量控制依据资料和测量标志的保护措施,复核测量放线成果。

(6)审验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对试验材料的取样、送样,实行监理见证检验。 (7)检查施工单位现场使用的大型吊装设备和电气设备,必须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方可使用;检查现场的计量设施,计量器具的合格使用期限,购物卡和登记记录,做到帐物相符。

(8)检查施工单位拟采用的工法文件;检查拟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认可的有效文件。

(9)检查须持证操作岗位上的操作者的上岗证。

(10)每一分项工程施工前,检查施工单位的技术准备和质量控制准备情况。 (二)质量的事中控制内容:

(1)以每一分项工程为对象,以其关键工序为重点,对分项工程施工过程实行全程监控,以确保分项工程质量。

(2)检查施工单位执行设计要求、技术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等)和经过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的情况。

(3)检查施工单位各项施工记录、试验报告和自检记录等。 (4)检查隐蔽工程,未经查验认可,不得进行隐蔽施工。 (5)审查工程变更和技术核定。

(6)在工地例会上检讨质量情况,明确改进要求。

(7)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审查事故的技术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检查针对事故原因所采取的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8)至少每月一次对工程质量作出分析评估,并提出下一步的质量控制要求,纳入监理月报。 (三)质量的事后控制内容:

(1)每一分项工程完成、施工单位自行验评合格,并经监理方查验合格确认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施工。若根据规范要求该分项工程必须合格,则应以达到合格标准作为查验认可的条件。对不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整改达标。

(2)每一分部工程完成并由施工单位自行评定质量等级后,经监理方核查认可方为有效。结构性分部工程质量核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个分部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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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位工程完成并由施工单位自行验评后,经监理方组织竣工初验并督促施工单位对发现的缺陷整改至符合要求,方可组织正式竣工验收。验收前,监理方应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8.1.4 质量控制方法及措施

(1)预审、预验:预审、预验是质量预控的主要手段,如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建筑材料见证检验和监理平行检验等。监理方审验后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方可实施或采用。

(2)旁站监理:是过程监控的主要手段。旁站的时间和频率视工序难易程度、施工状态稳定程度和工程部位关键程度而定。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和作业连续性强且质量控制不易保持稳定的工序,必须进行全过程旁站,作连续或跟踪监控,如混凝土浇筑等;对施工状态稳定的主要工序可进行部分旁站监控。

(3)巡视监理:除上诉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外,对施工状态稳定的一般工序,则实行巡视监理,进行巡查或抽查。

(4)测量监理:对总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按测量规范要求定期复核水准点和控制点;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监理单位对放样基准点、水准点、临时控制点、水准点等带有控制性的点线及施工放样,进行复核,频率为100%;

(5)平行检测:对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进场实物按有关标准或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方式进行抽检;原材料、密度、强度等,按监理合同约定,除实行监理见证检验外,监理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的比例不低于20%进行平行抽检。抽检发现问题时,应及时与总承包单位联系,并进行联合复试,以确定最终检验结果。

(4)审查施工质量资料:对施工过程中按规定应当形成的反映施工质量状况的各类信息资料进行审查。

(5)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对施工中发生的违规现象和质量问题,除口头制止外,及时签发《监

理工程师通知单》,明令整改。整改后经监理复查合格,审签《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6)开好工地例会:由业监理方主持、每周召开一次工地例会,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及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责成承包单位整改,并在下次会议上反馈整改结果。

(7)发布工程暂停令:因质量原因出现必须停工处理(对某一部位或整个工程)的情况时,与项目法人协调后,发出工程暂停令,直至停工因素消除后,经核查认可,方可复工。

(8)验收签证:对属于必须在事后认证的施工内容或工作环节的质量进行查验(主要为各类质量验收或质量复查),经监理方签字认可,方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9)实行规范化管理:对各项质量监控环节的报审内容、监理程序和使用表式等,均按规范化的要求实施,以保证监控效果。

(10)运用质量否决权:在执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审批程序时,质量具有否决权,不合格工程不予计量,不予支付工程款。

(11)考核施工项目经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素质对工程质量具有关键作用,监理方经过实事求是地考察,如果证明该项目经理不能正确对待和有效保证工程质量,有权通知施工单位更换,另派合适的项目经理。

8.2工程进度的监控措施

8.2.1进度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时掌握工程进展,进行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分析,提出纠偏措施,确保工程合同工期的实现。 8.2.2 进度控制措施:

(1)审核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能否满足合同工期要求,并提出合理意见;

(2)审查承包单位施工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资质、业务水平是否适应工程的需要,并提出意见;

(3)根据承包单位施工总进度计划的要求,督促甲供材料与设备及时订货、进场; (4)督促承包单位季度、月度施工计划的提交和实施;

(5)督促承包单位按月提交施工计划完成情况报表,并对计划值与实际值进行分析比较,提出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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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措施;

(6)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征得建设单位/代建方同意后调整工程进度计划,确保工程合同工期目标的实现;

(7)承包单位如因故修改工程进度计划,应向总监理工程师申明原因,提出具体修改计划,经与业主同意后方可变更;

(8)参加承包单位定期召开的工程进度计划协调会议,听取工程问题汇报,对其中有关进度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8.3 工程计量审核的监理措施

(1)规范监理计量、支付和变更、索赔工作,实行四级审查制度,即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计量工程师审查→总监审批→业主认可。实施公司已制订的监理管理作业文件中关于投资控制的监理办法,按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开展监理,确保进度控制的成效。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按施工合同的规定执行。

(3)审查施工单位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中完成工程的质量,只有经监理查验并签字认可的合格工程,方可进行工程计量,否则为无效计量。

(4)核查工程量时,计量范围不得超过工程实际进度,计算结果应准确可靠。 8.4信息管理的监理措施 8.4.1信息基础资料

(1)每日填写监理日记,如实记录施工、监理情况; (2)每周召开工地例会,及时作出会议纪要;

(3)针对专项问题,召开专题会议,作出专项会议纪要;对调查处理的问题整理出专题报告。 (4)检查施工单位按规定应有的各类记录和统计资料。这些反映施工过程的记录资料均须按上海市档案管理规定和业主要求及时形成、归档,为信息管理提供基础资料。 8.4.2监理控制资料

对在监理过程中应当形成的各类监理控制资料(如各类报验单)做到及时签发,并检查其规范性、完整性。

8.4.3计算机辅助管理

建立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利用计算机进行辅助管理,对各类施工与监理信息有选择地进行输入、整理、储存与分析,提供评估、筹划与决策依据,为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服务。 8.4.4监理档案

做好各项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逐步形成完整的监理档案,在内容和形式、质量和数量上都要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

监理合同签订后,根据工程进展和施工阶段,向业主提交下列监理文件: (1)在签订监理合同、施工图到位的基础上,及时提交项目施工《监理规划》。 (2)提交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

(3)每次工地例会后提交《会议纪要》。 (4)按月提交《监理月报》。

(5)工程竣工初验后,提交《工程初验报告》。 (6)工程竣工验收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工程竣工验收后,提交监理档案资料。

(8)其它需要由监理方提供的文件(如专题报告、重要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等)。 8.5组织协调的监理措施 8.5.1组织协调的任务

施工阶段的组织协调贯穿于施工全过程,主要任务是在施工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协调,解决矛盾,密切配合,履行合同义务,实现合同目标。 8.5.2组织协调的内容

施工阶段的组织协调,主要围绕解决工程开工、施工进度、工程质量、中间计量与支付、安全文明施工、合同索赔、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等一系列目标与环节上的工作落实和协同配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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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组织协调的方式

组织协调的方式,须保持较强的确定性和一定的灵活性,以保证组织协调的持续性和时效性。其确定的方式为特定召开的监理协调会议和定期召开的监理协调会议。必要时还可召开专业性工地会议,集中研究、协调解决专业或专项问题。同时,应保持会外联系渠道的畅通,及时通过口头或书面沟通,解决不必开会就能够解决的问题。 8.6竣工验收监理措施

监理参与工程的验收分为关键工序验收、初验和终验三个层次,标准按相关规范严格执行。 8.6.1关键工序验收

关键工序验收时质监站对工程的关键部位的关键工序进行抽检,抽检结果做为最终评定质量等级作参考。本工程的关键部位的关键工序如下: 工程类别 地面道路 关键部位 地面道路 关键工序 土路基 基层 面层 管座基础、安管 回填土(砂) 桩基 钢筋、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 梁板安装 重点监理项目 压实度 弯沉值、压实度 厚度、压实度 轴线、闭水试验(检测指标)、通水检查 压实度 桩位、标高、孔径、桩基检测指标 钢筋(规格、接头、数量);混凝土(抗压强度) 钢筋(规格、接头、数量、保护层);砼(抗压强度) 净空 排水管道 排水管道 基础 地面桥梁 下部结构 上部结构 8.6.2初验

初验是施工单位对自己施工的工程项目,从分项到分部,再到单位工程按规范进行自检自验。初验的等级和分数由施工单位自我评定上报,监理进行复查。初验由施工单位组织,监理主持会议,并请项目管理部参加。

(1)分项工程初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定的基础,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重点应放在分项工程的初验与整改上。每一分项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检查项目和频率进行外观、实测实量和内业资料的自检自查,按规范的规定进行评分,并负责提交真实完整的内业资料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给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规范规定的检查项目按测量复核频率100%、检查项目抽检频率25%、试验频率20%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并结合外观和内业资料检查情况进行评分,签认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作为今后组织终验的依据。

(2)分部工程初验。各分部工程下的分项工程结束并初验合格后,施工单位、监理和项目管理部根据各自的分项工程初验结果按规范的规定进行评分,并填写各自的《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3)单位工程初验。当每一单位工程结束后,由施工单位组织,监理主持会议,请项目管理部参加,对单位工程进行初验。施工单位、监理组和项目管理部根据各自的分部工程初验结果按规范的规定进行评分,并填写各自的《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施工单位提出初验报告,项目管理部提出整改报告,责成施工单位限期进行整改,监理复查施工单位整改结束后,提出消项报告报项目管理部要求进行单位工程终验。 8.6.3终验

由项目管理部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监理部和设计单位参加,组成终验小组,并请质监站监督,对单位工程的外观、实测实量检查项目和工程内业资料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实测实量项目中隐蔽部分的验收用项目管理部的资料,外观、内业资料用终验小组实测实量和检查的结果进行终验评分,终验小组根据终验结果提出终验报告和终验整改报告,施工单位根据终验整改报告进行整改,监理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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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结束提出消项报告报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同意交工验收。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 9、监理工作制度

9.1 监理机构的管理制度

(1)履行委托监理合同时,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监理机构,完成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可撤离施工现场。

(2)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根据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

(3)项目监理机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4)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由建通公司法定代表人直接任命。

(5)所有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新进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9.2 设计文件、图纸会审制度

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9.3参加设计交底会制度

在开工前,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技术交底会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9.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制度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9.5开工报审制度

当施工准备工作完成后,施工单位可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 (1)施工许可证已获主管部门批准; (2)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施工进度的需要; (3)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5)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以已满足开工要求。

(6)具备以上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报审表,并报建设单位。 9.6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制度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表A.0.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的要求,对施工单位现场质量管理进行检查,并作出结论。 9.7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制度

分部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分包单位业绩、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拟分包的工程内容和范围等),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9.8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定期组织有总承包单位(包括分包单位)参加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2)参加建设单位/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3)督促施工单位总承包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复查整改情况。对建设单位/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复查后将整改情况向检查单位反馈,并销项。 9.9监理月报、安全监理工作月报报送制度

(1)监理月报、安全监理工作月报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项目监理组进驻施工现场开始编制; (2)监理月报、安全监理工作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3)报送时间按业主要求;

(4)监理月报一式三份,报建设单位一份,公司和项目监理部各一份。安全监理工作月报一式四份,报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各一份,公司和项目监理部各一份;

(5)通过建筑建材网上传到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报告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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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项目所有单位工程均经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不再编制监理月报、安全监理月报。

9.10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施工现场若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督促总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报告;

(2)督促总承包单位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的发展。 9.11会议制度

9.11.1第一次工地例会

第一次工地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主要内容为参建各方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建设单位/代建方的总监授权;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条件;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研究确定工地例会的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9.11.2工地例会与专题会议

(1)工地例会由业主/代建方或监理方主持,监理整理会议纪要。一般每周定期召开一次,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参加,主要内容为检查上次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检讨工程进度、质量与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研究需要会议解决的问题及需要协同配合的事项。

(2)专题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监理方组织并主持,主要研究解决专业性较强的某些工程问题。 9.11.3项目监理组内部例会制度

项目监理组内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需要时还可临时召开,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组全体人员参加。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上次例会的监理工作情况,总结上阶段监理工作,布置下阶段监理工作和要求。组织业务学习,包括有关规范、标准以及有关质量、安全强制性条文和法规的学习。 10、施工安全监督方案

10.1施工安全监督工作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国家令第70号 ⑵《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93号令 ⑶《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令第397号 ⑷《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⑸《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⑹《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 (JGJ120-2012) ⑻《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JGJ180-2009) ⑼《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 (JGJ1162-2008) ⑽《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88-2010) ⑾《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11) ⑿《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12) 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GB50720-2011) ⒁《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和卫生标准》 (JGJ146-2004) 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程》 DG/TJ08-2035-2014 ⒃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10.2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目标

(1)安全目标:无重大伤亡事故,无安全监理责任事故; (2)文明施工目标:确保局级文明工地,争创市级文明工地。 10.3安全监督工作内容 10.3.1施工安全监督人员

(1)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管;

(2)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进行审核,并督促其建立与完善。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制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检查、审核,对其具体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理;

(3)依照安全生产的法规、规定、标准及监理合同要求,督促施工单位从管理着手,在施工中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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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执行各种规范,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采取预防措施,实施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及时制止和纠正各种违章作业,及时发现各种隐患、督促其整改。对其重大隐患和问题,有权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4)对施工单位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性能、检修证及特种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进行审核、监督,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消除不安全隐患;

(5)审查承包方提交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督促施工单位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用电、机械设备和临时防护、消防等安全措施;

(6)每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动用明火、防护设施、消防器材的设置、设备安装、防火、防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每月书面向业主/代建制反馈安全监理情况,重大信息及时汇报;

(7)检查施工单位特殊工种的上岗操作证。 10.3.2文明施工监理

(1)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在工地周围设置高于1.8m的分隔围栏。围栏要连续、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2)检查本工地的排水设施,督促封堵排水管道的申报手续,以及检查督促对公用管线的保护措施和其它应急设施(包括防汛措施)的落实;

(3)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保持施工沿线居民出入口和道路畅通、整洁,凡在道路交叉路口施工,要按规定设置交通标志牌、标志线,夜间设置示警灯,防止事故发生;

(4)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落实各类材料、设备及土方的堆放,做到整齐有序,不侵占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

(5)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粉尘飞扬,减少施工对市容环境和绿化的污染;

(6)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控制噪声。并遵守夜间作业施工规定,尽量减少噪音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产生严重噪音的作业,超过晚间10点,一律停止施工;

(7)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做到工地“五小”设施齐全,建立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卫生包干责任制,搞好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

(8)工程竣工后,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现场的清场工作;

(9)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落实整改,并及时向业主/代建制反馈; (10)督促承包商落实防台、防汛、防涝等三防措施、消防措施和减少大气污染的措施等; (11)加强文明施工检查,每月组织文明施工例会,并编写会议纪要。 10.4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职责:

(1)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审查施工单位项目安全及文明施工组织保证体系,在组织领导、人员配置、岗位责任、管理制度等方面,督促健全和落实。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其实施。特别是支撑排架的稳定安全验算,必须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

(3)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组织施工。

(4)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每月向工程受监安监站报告工地安全生产情况:

①检查现场地面处理、施工道路、现场排水、施工管线、物料堆放、暂设工程等的布置情况,

应按施工总平面图实施。

②检查现场各种标牌(安全纪律牌、安全标志牌、安全标语牌、施工公告牌等)的内容和视觉

效果。

③检查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情。 ④检查施工脚手架和工程结构施工支撑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检查起重机械设备及施工机具的安全保障状况及相关安全检查合格证件,确保大型构件吊装施

工的安全。

⑤检查施工用电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⑥检查现场防火制度与措施的落实情况。

⑦检查季节性(冬期、雨季、台风、高温等)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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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安全“三宝”(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使用及“四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

通道口)的安全防护情况。

⑧检查现场卫生防疫和治安保卫方面,执行有关规定和落实保证措施的情况。查场容场貌,不

得产生粉尘飞扬、噪声扰民、泥浆外溢、堵塞下水道等不文明施工现象。

⑨对容易引起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和部位,进行旁站监理。

⑩及时收集、整理、分析施工监测资料,发现险情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10.5施工安全监督程序和流程 编制施工安全监督方 案、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核查建筑起重督促总承包(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审查专项施工方案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及人员资格 实施阶段施工安全监督 审核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核准施工现场安过程中的全生产标准化达安全巡视标工地考核评分 检查 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的重点巡视检查 组织/参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 编制安全监理月报和监理报告并报送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自查 机械、安全设 施验收手续 施工安全监督资料整理、归档 10.6安全监督工作制度

(1)履行委托监理合同时,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监理机构,完成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安全理工作后,可撤离施工现场;

(2)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根据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

(3)项目监理机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4)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由建通公司法定代表人直接任命;

(5)所有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新进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10.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分析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工程概况/数量 部位 计划施工日期 是否需要专家论证 否 否 否 否 是 基坑(槽)支护、降水、土方开挖开挖闵行段、嘉定段主桥墩承台深闵行段、嘉定段主桥墩承台2014-8-20 工程 度约3.5m,数量各一 施工 闵行段、嘉定段主桥桥墩、大型机械装拆工程 钻孔灌注桩机,数量二 2014-6-16 引桥桥台桩基 闵行段、嘉定段施工区、生活区,临时用电、安全防火工程 施工区、生活区 2014-4-1 数量各一 模板支架工程 主桥横梁支架,数量二 主桥横梁,两端各一 2015-5-15 起重吊装工程 主桥钢管拱肋吊装,数量四 吴淞江桥 2015-3-1 10.8须编制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3)钻孔灌注桩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钢结构安装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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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预制构件吊装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0.9须经监理复核安全许可验收手续的大中型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

(1)钻孔灌注桩机; (2)搅拌桩机; (3)履带式挖机; (4)履带、汽车吊; (5)沥青混凝土摊铺机; (6)振动压路机;

(7)受力支架、脚手架。 10.10安全监督控制措施

10.10.1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措施

(1)预审: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施工保证体系等。

(2)检查:包括经常性的安全文明检查和参与有组织的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检查,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

(3)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除口头督促整改外,必要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明令整改。经复查,整改合格后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4)开好工地例会:把安全及文明施工列入工地例会内容,对存在问题责成整改,并在下次会议上反馈整改结果。

(5)发布停工指令:当因安全原因出现必须停工处理的情况时,与项目法人协调后,发出暂停施工令,直至停工因素消除后,经核查认可,方可复工。 10.10.2雨季施工措施

(1)雨季开挖基坑时,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商制定雨季施工的防汛、防洪、防台措施,落实相应设备和器材;

(2)基坑开挖完毕后,组织业主、设计、施工方及其它有关人员,共同进行基底验槽,检查基底标高、当确认基底的处理已满足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时,方可同意下道工序施工; 10.10.3环境监测与保护的监理措施

环保对于城市施工来说是极其重要的,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在敷设有管线或邻近建筑物的地段进行基坑开挖施工时,应事先征得有关部门的书面同意,并应进行管线、建筑物的变形监测,同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以防毁坏管线或建筑物;

(2)基坑开挖时,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基坑边坡滑坡,避免由此造成人员伤亡和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变形或破坏;

(3)基坑开挖时,应进行施工监测,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收集、整理、分析监测报告,根据监测结果指导安全施工,避免危害周边环境;

(4)在遵守上海市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控制夜间施工的时间; (5)白天和夜间施工所产生的噪声和灯光污染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并在施工中积极与周边居民、公众联系和协调,以取得公众的谅解。

(6)施工区域和非施工区域进行封闭式隔离,对施工区域外围,注意派专人保持清洁,进出施工区域的车辆必须经清洗处理;

(7)注意防尘和防污泥工作,尤其在软基处理和钻孔桩施工阶段,实行硬地法施工,防止泥浆外流污染;施工中减少灰尘的产生和灰尘的清除,如挖土及时外运,长时间外露地段可以进行临时绿化,定时和根据需要进行场地的清扫洒水工作。 11、旁站监理方案

11.1需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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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分部工程 钻孔灌注桩 基坑开挖 承台 墩身 箱梁 钢结构 道路基层 道路面层 开槽埋管 旁站监理关键部位、关键工序 钻机定位、成孔施工、二次清孔、钢笼焊接、沉渣测定进行隐蔽验收;成孔试验、混凝土浇筑工序实行旁站监理 基坑验槽、不良地质现象处理过程实行旁站监理 混凝土浇筑 混凝土浇筑 混凝土浇筑 吊装 局部软基处理、填土碾压试验、弹簧土处理 沥青混合料拌和、沥青混合料摊铺 基坑清底过程、不良地质现象处理、管道接口施工、闭水试验过程、沟槽回填

11.2旁站监理工作依据

(1)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2)合同:本工程的监理合同、施工合同。

(3)设计文件:本工程的地质勘察资料、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图纸、设计说明、设计指定的标准图集、设计交底会议纪要、设计变更文件、经设计确认的工程变更文件等)。

(4)施工及监理文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11.3旁站监理工作内容

(1)检查此部位/工序是否已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保证质量 、安全措施; (2)检查承包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是否到岗; (3)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检查施工机械、工程材料的配备情况;

(5)检查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6)监督作业人员的施工操作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7)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决定,或及时报告专监/总监; (8)做好旁站监理记录,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11.4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

(1)检查承包单位施工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工程材料的配备情况;

(2)检查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3)监督作业人员的施工操作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12、监理平行检验计划

(1) 监理平行检测抽样试验的方法

实行平行检测、抽样试验制度是监理工作质量控制重要手段。 ① 组织管理:

·总监负责平行检测、抽样试验工作; ·试验监理工程师专职负责检测试验日常工作。 ② 检测方法:

·混凝土、钢筋焊接和机械连接件:由试验监理工程师平行取样。 ·承包人原材料:在自检合格基础上,由试验监理工程师平行抽检。

·砂石、外加剂、支座、波纹管、钢铰线、锚具、静载锚固试验由监理见证取样,并见证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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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机构委托检测单位、专人负责、送样并做好台帐记录。 ·项目监理机构现场配置合格的检测仪器设备。 (2) 监理平行检测试验的频率

承包人做的检测项目,试验监理工程师应全面覆盖检测; 检测频率是承包人检测数的10%以上。 (3) 监理平行试验检测的保证措施

① 项目监理机构应配备具有专业技术水准,经岗位培训合格,工程检测经验丰富的检测人员。 ② 某些特殊试验项目委托上海市检测中心试验。

③ 项目监理机构制定规范化的试验检测工作制度,以使各项检测项目做到及时、准确、完整、规范。

④建立单独的台帐,实行分类记帐,动态管理。

13、监理设施 项 目 设 备 名 称 型 号 单 位 数 量 全站仪(包括对讲机)TOPCON 台 1 对点仪 苏光 台 2 水准仪 测量设备 DSZ3 台 1 (包括铝合金塔尺) 钢盘尺 50m 盘 1 测绳 50m 根 1 泥浆测试仪 套 1 工程质量检测器 JZC系列(2m) 套 1 噪声测试仪 台 1 试验、检测设备 混凝土坍落度检测仪 台 1 红外测温仪 台 1 焊工卡尺 件 3 回弹仪 台 1 电 脑 联想 台 1 打印机 Canon i320 台 1 办公设备 传真机 panasonic台 1 数码相机 OLYMPUS 台 1 自行车 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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