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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安委会关于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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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宣贯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布部门】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1.19 【实施日期】2013.01.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

作的决定》宣贯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在川企业及省属重点企业:

《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 》(安委[2012]10号,以下简称《决定》)已于2012年11月21日正式下发执行。《决定》是安委会第一次以“决定”的形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是学习贯彻党的关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求的具体举措,是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是落实领导关于安全培训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三件大事之一指示的重点工作。为切实做好《决定》宣贯工作,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精心组织,明确职责,确保宣贯工作收到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 2

一、宣贯目标

通过开展《决定》学习宣贯活动,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观念,促使加快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安全生产培训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培训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使“安全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努力形成全社会支持安全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为促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宣贯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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