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2011年3•15日
活动背景
当今商品经济的大潮中,不少非法商家企业为了促销商品,扩大其影响力,不惜花重金为其假冒伪劣产品作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以牟取利润。而广大消费者由于缺少法律意识,吃亏上当了也只能忍气吞声,不能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应运而生,现已成为家喻户晓的节日了,这一国际日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极大地促进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了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和交往。大学生,是先进知识分子的代表,也是消费者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2011年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经院自强社特在升升公寓举办“315消费者权益知识宣传及有奖问答”活动,以生动有趣的方式增加广大大学生群体的消费知识和增强其维权意识。
活动目的
通过消费知识宣传单的派发和有奖问答活动的开展,使同学们在活动中能够掌握更多的消费知识,增强辨别能力和判断能力,擦亮自己的眼睛,不被商家的虚假广告误导,从而做到真正的理性消费。同时也能让维权意识得到更多大学生的重视,使更多的人敢于且善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活动时间
2011年3月15日星期二中午十二点-下午二点
活动地点
升升公寓食堂前
主办单位
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自强社
活动过程
3月15日十点左右部分同学就赶到了活动现场,组织部的同学去K栋地下室借到要用的帐篷和桌椅,然后与义工部的同学们协调工作将帐篷搭好,座椅摆放好,立出展板。另外,副社长带领几位同学将宣传海报送至鉴四楼下展出。11点50左右社内人员已基本到位,义工部组织各成员做好签到记录,副社长对各部门进行任务分配。 义工部派干事在活动现场分发
消费知识宣传单;礼仪接待小组负责接待以及安排活动参与者回答问题; 秘书处负责给获奖者派发奖品提供的奖品;组织部在现场维持秩序,保证活动正常进行。宣传部负责现场的拍照工作,留作以后宣传用。各成员既有明细任务,又相互协调工作。 活动结束后,义工部派人送还所借的帐篷和桌椅,并清理现场;
活动小结
活动亮点
1、活动现场气氛热烈活泼,吸引了众多学生参与,使同学们在活动中了解到了更多的消费知识、对自身消费权益的维护有了更多的体会,达到了活动举办的最大初衷。
2、活动分工明细,社内人员出勤率高,执勤工作认真负责。 3、现场秩序井然,有条理 不足之处
1、 我们的时间和地点恰好和升升学生会所举办的类似活动赶到了一块,而
我们的设备没有他们齐全,所以很多同学都被他们吸引过去了,使我们的活动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
2、 活动过程中对消费者权益维护知识的宣传不够到位,部分学生反应并不
能在活动中学到多少知识。
展望未来
这次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暴露出了不足。活动的成功开展,离不开
我们社每个部门每个成员的团结合作。活动中暴露的问题也要求我们大家在以后的工作中一起注意。希望我们社内人员能一起努力,继续发扬优点,改善不足,自强自立,奋斗不息,把自强社建设得更好,将我们的活动打造的更有特色,让我们活动的影响更深远更广泛!
经济学院自强社秘书处
201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