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1、实验室教师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中途离岗,有事离岗4小时以内,需向实验中心主任请假。无故迟到、早退和中途离岗一次,扣工作量1学时。
2、实验室人员应严格遵守学校病、事假请假制度。请假一天需经实验中心主任批准。请假两天需经分管实验室副院长批准。三天以上需经院长批准。无故缺勤者按旷工处理。
3、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保持本实验室卫生,环境和仪器设备卫生。每周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扫,实验室内不得有灰尘、杂物,仪器设备应保持整齐、清洁。学院及实验中心将不定期进行检查,不合格者扣除工作量1学时。
4、各实验室必须定期进行设备保养。长期不用时应进行保护处理(如上油、酸洗、入箱和入柜等)。因管理不善造成设备失盗、丢失、损坏、火灾,写出事故原因,并按照《济南大学实验器材借用损坏赔偿制度》赔赏,并扣除5-10学时工作量,因保养不善造成仪器不能正常使用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并扣去3-5学时工作量。
5、实验室实行开放制度。实验人员应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完好。对本学院教师教学、科研、检测中心对外服务等实验,应在时间上给予保证,操作上给以指导。教师的科研实验、建筑材料检测中心实验需向实验中心主任提交实验计划,进行登记,由中心主任统一安排,实验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使用实验室设备,费用收取按照《济南大学土木建筑学院实验室收费办法》(另行制定)执行,并按规定补贴实验人员工作量,如实验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实验人员缺岗,影响实验进行,视情节扣除一定工作量。
6、实验教学由实验中心统一协调。授课教师提前一周提出授课计划,并与实验教师协商实验安排,由实验教师排出实验进度表,经实验中心主任签字后进行实验。实验进度表的内容包括实验项目的名称、实验日期、星期、周数、实验班级、分组人数、指导教师、制表人、制表日期。经与学生核对时间无误后,打出一式四份,一份实验教师留存;一份实验中心主任留存;一份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留存;一份交给实验班级。实验人员严格按照实验进度表的时间进行实验。
7、低值易耗品(包括部分低值设备)的购置。实验教学所用材料应在开学两周后由实验教师提出详细预算计划,交由实验中心主任审核,主管副院长审批后执行,试验中心低值易耗预算费用不得超过学校下拨低值易耗经费。学院依据各实验室计划发放经费簿,经费簿由试验中心主任统一管理。低值易耗品由实验教师联系购买,资金由实验人员填借款单,经院长签字后到财务借款。报销单必须由中心主任签字、验收、登记后经分管副院长审核方可报销。实验教师应做好低值易耗的使用管理,做好使用记录,列出使用清单,交实验室主任存档。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心
200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