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深圳蓝普科技有限公司
巡检作业规范 LP/WI-Q006
版本号
A/1
生效日期 2006年3月1日 1.目的
拟定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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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产品的制造过程中符合规定的要求,并且得到有效控制,利于进一步提高产品的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生产过程中IPQC巡回检验作业。 3.定义
首件检验:制程中因开线、换线、投产新机种、导入产品新变更的第一件产品均需作检验确认。 4.职责
4.1生产部: 负责按产品生产工艺对其生产的半成品进行100%的检验。并将产品生产的《首
件确认单》交品质部IPQC人员确认。 4.2品质部:监督生产部人员负责按《生产作业指导书》进行本工位的生产作业和质量自检,
以及对首件检验的确认。
4.3工程部:负责《生产作业指导书》的编写及检验标准的拟定。
5.内容
5.1首件检验:IPQC根据《生产制造单》、《材料清单》、《生产作业指导书》、《半成
品检验规范》对生产部所填写首件报表及首台产品进行核对。当发现首台不合格时需及时通知品质主管处理。
5.2制程中外观检验时应具有下列条件:
5.2.1产品判定区有合适的照明。 5.2.2颜色有适当的对比标准件。
5.2.3从事验证外观判定作业人员资格。 5.2.4外观比对标准件的维护及管制。
5.3巡回检验:IPQC按《生产制造单》、《材料清单》、《半成品检验规范》、作业指导
书对生产制程进行稽核,并把检验结果记录于《IPQC巡检报表》中;每次抽检不能少于20PCS。
5.4当IPQC检验到错料或某一不良连续发生5PCS时;马上通知生产部经理针对发生不良
现象进行处理,同时由品质部开出《品质异常反馈单》给权责单位分析根本原因分析及改善对策;详见《不合格品处理办法》;由IPQC跟踪改善效果确认。
5.5 IPQC把每日检验记录于《IPQC巡检报表》。 6.参考文件
6.1生产作业指导书 6.2《半成品检验规范》 6.3《不合格品处理办法》 7.记录表单
7.1《生产制造单》 7.2《材料清单》
公司名称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深圳蓝普科技有限公司
巡检作业规范 LP/WI-Q006
版本号
A/1
生效日期 2006年3月1日 7.3《IPQC巡检报表》
拟定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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