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有害信息投诉受理处置机制

有害信息投诉受理处置机制

来源:九壹网


有害信息投诉受理处置机制

为了加强对我司网站的安全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制定本机制。

举报投诉中心设在公司信息部。举报投诉的受理和回复工作统一由信息部设专人负责,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号码,设置举报邮箱。

受理的有害信息投诉事件主要指单位和个人利用网站站制作、复制、查阅和下载下列信息的事件:

1. 煽动抗拒、破坏和法律、行规实施的;

2. 煽动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 煽动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次序的;

6.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残、恐怖、教唆犯罪的;

7.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 损害网站形象和网站利益的;

9. 其他违反和法律、行规的。

举报投诉受理中心对公众举报、投诉事件,按集中管理、登记的原则办理,由网络安全小组带领信息部集中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备案。对较重大有害信息事件,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

举报投诉受理中心受理的事件,要做到即接快办;夜间、节假日值班期间接到的投诉举报,应于次日或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办理,对需紧急办理的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可先处理后登记。

负责查办的相关人员接到交办的投诉举报事件后应及时安排办理,要求在法定时限内处理完毕,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处理完毕的,应报主管领导说明理由,可适当延长处理时间;处理结果应及时反馈给举报投诉受理中心,由举报投诉受理中心反馈给举报人。

在处理有害信息投诉事件的记录、登记、交办工作流程时,应填写相应表单,并随结果报告一同存档。

处理人员应对重大有害信息事件举报人或要求保密者做到保密,有关重大的有害信息事件及处理过程不得泄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