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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商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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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商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规范

一、指导思想

立足学院的实际,以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来建设精品课程,来带动各项教学基本建设,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提升学院的办学档次,迎接教育部的评估。

二、精品课程建设的规划

精品课程采取“由宽到窄,梯队缩减”的方式进行。从2005年开始,集中力量建设精品课程;要逐步建立系、院、省、国家四级精品课程建设体系。每个系部每年都要求推出1-2门系级精品课程,在系级精品课程基础上,学院每年评选出一定数量的院级精品课程。连续3年入选院级精品课程的自动获得省级精品课程的参评资格。在2006年,力争实现省级精品课程零的突破,并再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争创国家级精品课程。

三、精品课程建设的要求

(一)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学院建立院、系(部)二级精品课程建设管理体系,各系、部要制定可行的精品课程建设规划,要根据学院定位与专业特色,合理推荐和选拔精品课程,并通过精品课程建设提高学院整体教学水平。

在组织规划精品课程建设时,要以专业基础课为主,把精品课程建设与学科及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资源建设结合起来。

(二)切实加强教学队伍建设。精品课程建设要由学术造诣较高、具有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主持,鼓励具有良好教学素质和敬业精神的中、青年教师担任主讲、吸收青年教师参与到课程建设中来。通过精品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

(三)重视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精品课程的教学内容要精练、科学,并有一定的前瞻性。要适应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要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同时,要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体现新时期社会、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所提出的新要求。

(四)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要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改革传统的教学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精品课程要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必须上网开放,鼓励将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上网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带动其它课程建设。

(五)重视教材建设。精品课程教材应是系列化的优秀教材。精品课程主讲教师可以自行编写、制作相关教材,也可以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鼓励建设一体化设计、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

(六)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并重。要高度重视实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实践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精品课程主讲教师要亲自主持和设计实验和实践教学,要大力改革实验教学的形式和内容,鼓励开设综合性、创新性实验和研究型实验,鼓励学生参与科研活动。

(七)建立切实有效的激励和评价机制。要采取切实措施,鼓励教师、教学管理人员

和学生积极参加精品课程建设。通过精品课程建设,建立科学的精品课程评价体系和学生评教制度,促使精品课程建设不断发展。

四、院、系级精品课程申报与评审

(一)立项申报范围。原则上为全院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

(二)立项申报条件。申报课程一般要求在院内连续开设3年以上,课程主讲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备一定的课程建设基础,有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集、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等。同时,需要录制现场教学录像。录制教学录像等事宜由系部和院教育技术中心直接接洽,院教育技术中心予以协作配合。

(三)立项申报时间。系级精品课程立项自2005年起,立项申报时间定为每年的9月份,由各系部自行组织。

(四)在系级精品课程中,学院将于每年11月下旬选拔部分优秀课程作为院级精品课程。省级和国家精品课程在院级精品课程中选拔申报。

(五)评审方式。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申报的课程立项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正式公布。

(六)评审指标。为保证评审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我院精品课程评审指标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省内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后制订的评审指标体系。

五、精品课程建设的运行管理

(一)课程上网。

为保证精品课程的正常运行,并为申报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提供技术支持,学院建立“湖南商学院精品课程网站”。院级精品课程一经确定,即由学院负责登入校园网,保证课程在网上的正常运行与维护。(上网标准:挂上网、答疑和咨询)

(二)课程升级。

主讲教师应对主讲的精品课程定期进行升级,以确保课程质量。课程升级经费在课程建设费中开支。

(三)知识产权管理。

院级精品课程视为职务作品,其上网内容的非商业性使用权属于学院。精品课程的主讲教师应向学院承诺其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四)年度检查。

院、系两级精品课程每年检查一次。系级精品课程各系、部酌情安排,检查报告上报教务处备案。院级精品课的检查工作由学院组织专家在5月份进行。检查不合格的课程取消其精品课程荣誉称号,停拨课程建设经费,但保留其一年内申请复查的资格。复查合格的恢复其精品课程荣誉称号。

(五)网站的维护与管理

精品课程网站的建立、精品课程的制作由系部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直接协商;运行、

管理与维护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教务处予以配合。

六、资金投入及奖励措施

凡被立项为院级精品课程者,学院每年为其提供建设经费20000元;对于连续3年评为院级精品课程的,推荐其代表商学院参加湖南省精品课程建设评审,凡被学院推荐的精品课程,学院另奖励5000元。

对通过国家和湖南省精品课程的评审,被确定为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的课程,学院将按照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建设标准,按照1:1资金配套。

七、凡我院的省级、院级重点专业、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省级重点课程必须申报立项院级精品课程,并要求申报、建设一门省级精品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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