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60后村妇打伤疑似情夫老婆被判刑
2016年5月20日,鄂尔多斯市伊旗一村妇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伊旗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7月26日13时许,被害人王某米给郭某打电话,让郭某管教他的妻子王某莲,称其丈夫李某赚的钱全给了王某莲,王某莲经常骚扰李某且和李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郭某质问其妻子王某莲,并将电话给王某莲,王某莲和王某米在电话中争吵起来。14时许,郭某、王某莲和计划约郭某钓鱼的康某,一起来到王某米家中讨说法。王某莲和王某米再度争吵并动手厮打,导致王某米眼部受伤、王某莲头部受伤。后经过鉴定,王某米所受损伤为轻伤一级,王某莲所受损伤为轻微伤。
2014年8月28日,王某莲被伊旗取保候审,2016年1月11日由伊旗决定逮捕,同年3月15日由伊旗执行逮捕,同年5月17日由伊旗决定取保候审。
案发后,王某莲与王某米达成民事和解协议,王某米谅解了王某莲。故伊旗依法作出如上判决。(武孟伟 鲁雨石 孙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