碗扣式模板支撑架施工工艺
1 适用范围本施工工艺适用于采用碗扣式钢管脚手架系列构件搭设的支撑架.
2 材料性能要求 见本章6.2。2节 3 主要机具与设备 见本章6。2。3节 4 作业条件 见本章6.2。4节 5 工艺流程
安放立杆底座或立杆可调底座→竖立杆、安放扫地杆→安装底层(第一步)横杆→安装斜杆→接头销紧→铺放脚手板,安装上层立杆→紧立杆连接销→安装横杆→设置剪刀撑。
6 施工要点 1。地基与基础处理
1) 脚手架地基基础必须按施工设计进行施工,按地基承载力要求进行验收。 2) 地基高低差较大时,可利用立杆0。6m节点位差调节。 3) 土壤地基上的立杆必须采用可调底座。
4) 脚手架基础经验收合格后,应按施工设计或专项方案的要求放线定位。 2。脚手架首层立杆应采用不同的长度交错布置,底部横杆(扫地杆)严禁拆除,立杆应配置可调底座(见图6-13)。
3。斜杆临时拆除时,应调整斜杆位置,并严格控制同时拆除的根数。 4.模板支撑架应根据施工荷载组配横杆及选择步距,根据支撑高度选择组配立杆、可调托撑及可调底座.
5。模板支撑架高度超过4m时,应在四周拐角处设置专用斜杆或四面设置八字斜杆,并在每排每列设置一组通高十字撑或专用斜杆(见图6—14)。
6。模板支撑架高宽比不得超过3,否则应扩大下部架体尺寸(见图6—15),或者按有关规定验算,采取设置缆风绳等加固措施。
7.房屋建筑模板支撑架可采用立杆支撑楼板、横杆支撑梁的梁板合支方法.
当梁的荷载超过横杆的设计承载力时,可采取支撑的方法,并与楼板支撑连成一体(见图6-16)。
8。脚手架全高的垂直度应小于L/500;最大允许偏差值应小于100mm. 9.脚手架内外侧加挑梁时,挑梁范围内只允许承受人行荷载,严禁堆放物料。 10。采用钢管扣件作加固件、斜撑时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的有关规定。
11.脚手架搭设到顶时,应组织技术、安全、施工人员对整个架体结构进行全面的检查和验收,及时解决存在的结构缺陷.
12.建筑楼板多层连续施工时,应保证上下层支撑立杆在同一轴线上。 13.搭设在结构的楼板、挑台上时,应对楼板或挑台等结构承载力进行验算。 14。拆除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中混凝土强度的有关规定.
15.拆除
1) 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连接、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按技术管理程序批准后方可实施拆除作业.
2) 脚手架拆除前,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应对在岗操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3) 脚手架拆除时必须划出安全区,设置警戒标志,派专人看管. 4) 拆除前应清理脚手架上的器具及多余的材料和杂物。
5) 拆除作业应从顶层开始,逐层向下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 6) 拆除的构配件应成捆用起重设备吊运或人工传递到地面,严禁抛掷。 7) 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必须事先确定分界处的技术处理方案. 8) 拆除的构配件应分类堆放,以便于运输、维护和保管。 16。架体拆除时应按施工方案设计的拆除顺序进行。 17.安全管理与维护
1) 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在脚手架上集中
堆放模板、钢筋等物料。
2) 混凝土输送管、布料杆及塔架拉结缆风绳等不得固定在脚手架上。 3) 大模板不得直接堆放在脚手架上。
4) 遇6级及以上大风、雨雪、大雾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作业。 5) 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擅自拆除架体结构杆件,如需拆除必须报请技术主管部门同意,确定补救措施后方可实施。
6) 严禁在脚手架基础及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
7) 脚手架应与架空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防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有关规定执行。
8) 使用后的脚手架构配件应清除表面粘接的灰渣,校正杆件变形,表面作防锈处理后待用.
7 质量控制与检查验收
(1)进入现场的碗扣架构配件应具备以下证明资料: 1) 主要构配件应有产品标识及产品质量合格证。
2) 供应商应配套提供管材、零件、铸件、冲压件等的材质、产品性能检验报告。
(2)构配件进场质量检查的重点:
钢管管壁厚度;焊接质量;外观质量;可调底座和可调托撑螺纹杆直径、与螺母配合间隙及材质.
(3)脚手架搭设质量应按阶段进行检验:
1) 首段以高度为6m进行第一阶段(撂底阶段)的检查与验收。 2) 架体应随施工进度定期进行检查;达到设计高度后进行全面的检查与验收.
3) 遇6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雪后的特殊情况的检查. 4) 停工超过一个月恢复使用前.
(4)对整体脚手架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 保证架体几何不变形的斜杆、连墙件、十字撑等设置是否完善。 2) 基础是否有不均匀沉降,立杆底座与基础面的接触有无松动或悬空情况。
3) 立杆上碗扣是否可靠锁紧。
4) 立杆连接销是否安装、斜杆扣接点是否符合要求、扣件拧紧程度. (5)搭设高度在20m以下(含20 m)的脚手架,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技术、安
全及监理人员进行验收;对于高度超过20 m脚手架,超高、超重、大跨度的模板支撑架,应由其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人组织架体设计及监理等人员进行检查与验收。
(6) 脚手架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技术文件: 1) 施工组织设计及变更文件.
2) 高度超过20 m的脚手架的专项施工设计方案。 3) 周转使用的脚手架构配件使用前的复验合格记录。 4) 搭设的施工记录和质量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