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 工 招 标 文 件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编 号:
招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二、投 标 须 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一)总 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二)招标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三)投标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 (四)投标报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 (七)授予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 第二章 评标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 第三章 合同文本格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 第五章 工程建设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9 第六章 图纸(另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9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9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8
第九章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9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1 2 3 4 5 6 条款号 1.1 1.1 1.1 1.1 1.1 1.1 内 容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承包方式 质量标准 说 明 与 要 求 计划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工期要求 资金来源 招标范围 工程评标方式 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额 踏勘现场 计划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施工总工期: 日历天。 7 8 9 10 11 1.1 1.2 1.23 12 13.1 14.1 12 为: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总价的 %(不得高于2%) 或人民币 万元 集合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集合地点: 集合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集合地点: 壹份正本, 份副本。 收件人: 答疑时间 20.1 2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提交 13 14 地点及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提交地点: 15 24 开 标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开标地点: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16 31 履约保证金额 或 (币种,金额,单位) 其中:工期为 % ,质量为 %。 注: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说明与要求”的具体内容,对相应的栏竖向可根据需要扩展。
二、投 标 须 知 (一)总 则 1.1工程概况
1.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 1.1.2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1.3现场条件
(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 。
(2)施工用水、电 。 (3)场内外道路 。
(4)其他: 。
1.1.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2投标人资格要求:
1.2.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和 施工资质。 1.2.2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 资质。
1.2.3 。 1.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1.4招标文件的组成
1.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并附电子文本)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4.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招标文件的澄清
1.5.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报基建处备案后,将以书面形式分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5.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1.6招标文件的修改
1.6.1投标截止时间 天前,招标人将发放经局基建处备案的招投标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一经发放,不得变更。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
1.6.2原清单工程量修改。因招标人原清单出现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出现错误或偏差,工程量出现少算、漏算、多算情况。
(1)招标人将清单及甲方供料明细表作为招标文件的附件一起发至各投标人;
(2)投标人接到清单文件后,认真核对清单内容,并在规定时间内( 年 月 日 时前)提交书面认可文件,不按规定提交的视为认可,有异议的提交详细计算资料;
(3)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核对、调整,修订后的清单及甲方供料明细表,以补充通知形式再次发至投标人;
(4)修订后的清单和甲方供料明细表中的数量分别作为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甲方供料指标(结算)数量,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提出异议,结算时一律不得调整(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6.3补充通知报局基建处备案后,以书面形式发给各投标人、拦标价编制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
1.6.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三) 投标文件
1.7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于 日内向招标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同时应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8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 条内容: 1.8.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8.2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1.8.3投标函;
1.8.4报价说明、报价汇总表(含附表)、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 1.8.5主材、特材和其他需发包人供应的材料用量;
1.8.6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人员表;
1.8.7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主要的施工方法、技术措施、主要设备及人员专业构成、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工期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等;
1.8.8资格证明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项目经理资质证书(4)近两年来,企业及项目经理的工作业绩、获得的各种荣誉(需提供证书原件备查)。 1.8.9本工程电子标书壹套(清单部分)。
。
1.9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第七章)填报,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1.10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11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 1.12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1.13投标保证金
1.13.1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投标须知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在 年 月 日 时前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帐号;帐号为: ,超过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保函、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等。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元。 1.13.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定标后予以退还(无息)。 1.13.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无息)。
1.13.4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经局基建处核实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未按规定参加开标会;
(3)出现和1.28.16情况;
(4)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1.14踏勘现场
1.14.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
1.1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14.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14.4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标书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标书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相应程度。
(四) 投标报价
1.15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
1.17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由招标人(发包人)提供工程量数量,投标人(承包人)自主报价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规费和税金的计取,应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进入综合单价。 1.18拦标价编制依据
。 1.19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9.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 19.2 。 (五)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20.1投标人应准备 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副本 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20.2当采用综合计分法评标时,投标文件分两册装订。第一册(技术标)为施工组织设计,第二册(商务标)为施工组织设计以外的所有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第一册(技术标)和第二册(商务标)应分别密封,并在封袋标明“技术标”或“商务标”,同时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当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时投标文件不分技术标和商务标。
1.20.3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显着标志密封。
1.20.4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1.20.5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21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须在前附表中第14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1.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六) 开标、评标和定标
1.23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下列 种方式 1.23.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 1.23.2综合计分法评标办法
评标方法参见第二章。
1.24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人)、投标项目经理按时出席。 1.25 1.26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价方式招标的,投标报价的电子标书,应当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复制或者数据导入,供评标时使用,原始电子标书应当密封保存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
1.27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1.28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1.28.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1.28.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28.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1.28.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1.28.6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1.28.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1.28.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28.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1.28.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1.28.12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1.28.13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1.28.14不同意评委会按1.32条之规定对投标报价中错误进行修正的,或不接受按1.32条之规定而完成修正结果的。
1.28.15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1.28.16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28.17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 1.29评标、定标工作在局基建处的监督下由招标人组织进行。
开标时,投标企业持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项目经理及委托人分别持身份证原件及法人委托书到场开标,否则按废标(无业绩证书原件不能加分,不按照弃权对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1.30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局基建处监督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当场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做实质性内容变更。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1.31投标文件如果遗漏招标文件指定的清单项目,视为该项目单价已含在其他项目内,不作调整。
1.32报价修正。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首先对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所有合计进行复核,对发现计价中的错误,应当修正后再进行评标。 1.32.1修正原则:
1、以数字表示的数额与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进行修正;
2、分项工程量同综合单价的乘积与分项合价不一致时,应以该分项的综合单价为准进行修正,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分项合价的总合计与总报价不一致时,以分项合价的总合计为准进行修正。 4、电子标书与文本标书不一致时,以文本标书为准。
1.32.2评标过程中,应对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的乘积与分项合价必须一致,分项合价的总合计与总报价必须一致。如出现错误,参照本办法之规定进行修正后才能评标。
1.32.3 对上述投标报价中错误的修正应取得投标人的书面确认,投标人如不同意修正错误,或不接受按本办法之规定而完成修正结果的,视为废标。
1.33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授予合同
1.34 定标后,招标人应在 日内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36 合同协议书签署后 天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支票或银行保函。若中标人不能按本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第二章 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采取 方式。 第三章 合同文本格式
使用国家工商局、建设部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示范文本及双方约定的附议。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4.1 承包方式
4.2 材料、设备供应方式 4.2.1 材料设备供应方式:
鉴于各投标人拟采取的施工措施不同,措施项目中的材料,一律由投标人自购。 4.2.2 自购材料价款随同进度款一起支付。 4.3 工程分包:
4.3.1 中标单位不得转包工程。
4.3.2 本次招标内容除 可以分包外,其他部分不得分包。
4.4 工程款支付与结算
4.4.1 工程款支付
1、进度款:按形象进度付款,每次按实际完成工作量扣除招标人供料款后的 %支付。 2、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按照有关规定计取支付。 4.4.2 结算方式:
4.4.3 工程结算支付:中标清单价+工作量调整+甲供料价格调整,扣除已经支付的工程进度款、招标人供应材料款及保修款后支付。
4.5合同价款调整方式。本工程合同价款除工程量发生变化、甲供料价格发生变化、零星工作项目及数量发生变化等3项原因可调整外,其它情况一律不予调整。具体可调整的项目及调整方式按下列约定执行。
4.5.1因设计原因或发包人指令原因工程量发生增减变化。
出现这种情况,其原综合单价一律不做调整。仅计算增减的工程量,不得将相应的清单工程量合并统算。 对于增加的工程量,待增加的工程量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承包人编报有关资料,经监理方复核,报发包人核定,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2减少工程量的处理可按增加工程量的处理程序办理,也可以约定按下面程序进行。发包人在变更确定并下发一个月内自己提出,经监理方认可,承包人核对后,作为结算依据。若承包人在发包人约定的时间内,不
予核对,视为认可,可将发包人确定的结果直接作为结算依据,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 4.5.2因设计原因或发包人指令引起出现新的工程量项目,或原项目内容发生变化。
出现这种情况,可套取接近项目的单价,没有接近的项目按以下规定执行。
4.5.2.1约定执行的定额。目前执行《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0)》、《河南省安装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2)》及其相应费用规定。
4.5.2.2自购料中的地材价按工程招标时公认的价格,其它自购料采购前报发包人核定。 4.5.2.3其利润和施工组织措施费按 计取。
措施费调整保留 4.5.3甲供料价格调整
4.5.3.1招标人供应材料的单价为暂定价,结算价格按实际供应价格(含供应部门管理费、)计算,数量以招标人最终下发的供料明细表为准(含工程量调整增减数量)。
4.5.3.2甲供料价差采保费和运杂费的计算。直达料按1 %计算,自提料按1.4%计算。
4.5.3.3招标人供应的材料及设备,实际供应距离发生变化在5Km以内的,结算不予调整。原供应方式为自提或直达材料改为直达或自提的,结算时按涉及实际材料价值(以实际供应价格计算,下同)的0.5%扣减或增加费用,列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因招标人原因造成退材料的,按实际材料价值的0.5%计算运杂等费用。
4.5.3.4甲供料价格的调整,不影响投标人原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及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单项及合计)、规费项目清单计价(单项及合计)。
4.6 保修款:按照结算价的 %预留。 4.7 工程工期
4.7.1 合同工期为中标人承诺的投标工期。
4.7.2 工期每拖延一天,扣罚工程结算价的0.5‰,但最多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
4.8 投标人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中标项目经理,否则,除了执行本招标文件第4.13.3条规定外,投标人三年内不得参加由招标人组织招标的任何建设工程项目。由于特殊原因,中标项目经理确需更换,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4.9 签订施工合同后,中标项目经理不能再承担其他任何项目施工。一经发现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10 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按照投标书上的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办理各类手续,交纳各类费用。中标人无故拖延办理各类手续、交纳各类费用,履约保证金予以沉没。
4.11 工程施工过程中与地方发生的纠纷,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招标人帮助协调。
4.12 中标单位不得损坏周围已完工程,若出现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损坏、丢失现象等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13 合同终止
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示范文本通用条款44.1—44.4约定的条款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单方面依据有关法律程序解除合同: 4.13.1投标人原因连续停工7天;
4.13.2投标人原因累计停工21天;以下情形视为停工:
(1)由于投标人原因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
(2)工程施工人员连续3天达不到该工程正常施工所需人员的50%;
4.13.3随意更换中标项目经理或中标项目事实上由非中标项目经理进行施工管理;
4.13.4投标人在具备开工条件且监理工程师发布开工令后7日内无正当理由不开工,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另行选择施工单位,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4.14 其他合同条款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示范文本内容。
4.15 施工安全:严格执行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双方签订的《HSE管理协议》。
第五章 工程建设标准
5.1本工程采用的计价规范
5.1.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及其综合解释。 5.1.2
5.2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5.2.1验收及评定依据
5.2.1.1国家颁发的现行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包括强制性执行规范)。 5.2.1.2国家及省、市颁发的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5.2.1.3建设单位发放的各种设计文件、变更。
5.2.1.4有关工程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质量技术标准、规定等。 5.2.2工程计量
5.3.2.1本合同应计量的所有工程分项,均以我国法定计量单位计量。
5.3.2.2核定材料数量和完成的工程量所采用的测量与计算方法,应符合技术标准。
5.3.2.3工程验收合格后,实际计量的结果是工程款结算、支付的依据。凡因承包商原因超过了图纸所或未经监理工程师及招标人同意的任何长度、面积或体积的计量部分,均不予计量。 5.2.3技术要求
5.3本工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第六章 图纸(另发) 6.1图纸名称: 6.2图号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7.1.工程量清单的组成
附1
(封 面)
工程
工 程 量 清 单
投标人: (单位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中介机构: (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造价工程师
及注册证号: (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附2
填表须知
1、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有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2、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
3、工程量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4、金额(价格)均应以 币表示。 5、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
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交通运输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工程招标和分包范围; 3)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4)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5)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等; 6)预留金;
7)其他须说明的问题。
6、投标人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采取的方案相应增加措施项目。 附3? 总 说 明
工程名称:
附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 序 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附表5 措施项目清单
工程名称: 序号
项 目 名称 附表6 其他项目清单
工程名称: 序号
项 目 名称 附表7
零星工作项目表
工程名称:
序 号 名 称 计量单位 数 量 1 人工 2 材料 3 机械 附表8
甲供材料表
工程名称: 序 号
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 单 位 单位(元) 材料编号 材料名称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标部分)
8.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2授权委托书 8.3投标函
8.4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 8.4.1附表1封面 8.4.2附表2投标总价 8.4.3附表3工程项目总价表
8.4.4附表4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8.4.5附表5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8.4.6附表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8.4.7附表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8.4.8附表8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8.4.9附表9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8.4.10附表1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8.4.11附表11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8.4.12附表12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一乙供材料设备 8.4.13附表13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二甲供材料设备 8.5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8.6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
8.7投标单位应递交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
8.8投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以下十项内容: 8.8.1主要施工方法; 8.8.2劳动力计划;
8.8.3主要施工机械需用量计划; 8.8.4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8.8.5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8.8.6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8.8.7施工总进度表或工期网络计划; 8.8.8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8.8.9现场文明施工制度及措施。 施工现场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
8.9施工组织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10项内容得分外,其它按0分计。
8.9.1未使用本招标文件统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封面(统一封面见附表14,要求:该封面不得复印,封面上不得有划痕、折痕);
8.9.2未按规定格式装订的(要求:纸张为A4纸;仅施工总进度表或网络计划、施工总评面图使用A3纸。大标题使用2号宋体加粗字型;小标题使用3号宋体加粗字型;其它内容4号宋体,表格内的内容使用5号宋体。另外,施工总进度表或网络计划、施工总评面图的表名及图名使用2号宋体字型加粗,该表内及图内的字体使用5号宋体字。施工组织设计中“十项内容的装订顺序按照本招标文件第8.8所列顺序排列,并在左侧用两枚书钉装订); 8.9.3显示目录、页码;
8.9.4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修改、涂改;
8.9.5有明显标志或显示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以及过去施工过的项目名称等。
(封面) 工程
施工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法人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
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名称)的 工程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 标 函
:
(一)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
的总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在 天内竣工。
(三)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 。
(四)我单位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汇入贵单位指定的账户。
(五)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 %的银行保函或上述总价 %的现金支票作为履约担保。
(六)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1
(封面) 工程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投标人: (单位签字盖章) 法人代表人: (签字盖章) 造价工程师
及注册证号: (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编制时间:
附表2 投 标 总 价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编制时间: 附表3
工程项目总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金 额(元) 合 计 附表4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金 额(元) 合 计 附表5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 额(元) 1 2 3 4 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规费 税金 合 计 附表6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量 工程金 额(元) 合 价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 本页小计 合 计 附表7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 目 名 称 金 额(元) 合 计 附表8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1 招标人部分 项目名称 金 额(元) 小 计 2 投标人部分 小 计 合 计 附表9 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名 称 计量单位 数量 金 额(元) 综合单价 合 价 1 人 工 小 计 2 材 料 小 计 3 机 械 小 计 合 计 附表10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项目定额子目名称 单数综合单价组成(元)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综合单价 号 编码 编号 位 量 人工费 附表11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措施项目 定额子目名称 单数综合单价组成(元)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号 名 称 编号 位 量 人工费 小计 附表12 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一
乙供材料、设备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材料编码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 单位 数量 单价合价(元) (元) 合计
附表13 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二
甲供材料、设备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 (元) 序号 材料编码 材料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合价(元) 合计
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 别 产 地 制 造 额定功生产能备注 年 份 率(KW) 力(MH)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机构 项目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工程 总 部 项目主管 技术负责人 现 场 项目经理 项目工程师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安全管理 计划管理 附表14
投标单位(签章)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第九章 其他
9.1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照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9.2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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