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仓储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化学危险品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2、本公司的危化物:异丙醇、洗车水、机油、煤油
3、 物品入库严格按验收要求,核对进库物品规格、质量、危险标识和数量后方可入库。对无检验合格证和无危险标识的物品不得入库。 4、仓库保管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5、建立仓库物资明细台帐,做好出入库登记,做到日清月结。 6、每种危险物品都应有明显的名称及标识,按垛分别存放。垛堆距离应符合要求,货堆应距离地面15cm,堆距≥10cm,主通道≥180cm,支通道≥80cm,墙距≥30cm,柱距10cm。
7、 物品装卸、搬运应做到轻装轻放,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流动。
8、在仓库的主要位置设置警示标志,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9、保管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10、保管员每天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堆垛牢固,有无泄漏,有无异常,有无刺激性气体,包装有无破碎),关闭窗户,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11、保持储存场所清洁,散落的物品要及时按规定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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