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社区 www.tianya.biz    司考人的家园
[下载]李建伟民法(彩色)
http://www.tianya.biz/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5091
司考史上最精品最具价值的口诀、总结、笔记的资料合集,强烈推荐,看了必过400,不过400我亲自登门!
2011年过司考必看,看了必过司考,绝非本人吹牛,这些资料都是去年司考过程中本人亲手打造,全部是个人司考过程的结晶,绝对是精品中的精品,在2010年的司考中,本人依靠这些资料获得了447分的成绩,虽然成绩比起某些更牛的人来还是有些距离,但本人只想强调一点,这些资料足以让一个完全不懂法律的人通过司法考试,更别说你们中很多人都是在法律这行业浸淫多年的高手,只要拥有我这些资料,更加会如虎添翼。
资料贵在精,而不在多,本人资料的精品程度是司考史上所未有过的,本人已经计划在将来的某一天将这些资料整理出版,那时候恐怕很多司要产生恐慌了,因为只要拥有这套资料,几乎所有的辅导课程和辅导书都不必去浪费时间了。本人的资料不仅精华程度前所未有,其数量也是前所未有的,这些资料的总结耗费了笔者前后二年的时间,大部分都是原创,小部分是借鉴的别人的成果,但也是经过仔细甄别的,总的资料加起来有1个G,也许你会说,呵呵,我电脑上某某课程的资料就有十几个G了,可是你仔细想过吗?我的资料全部是精品资料,囊括了本人精心整理的所有口诀,超级精华的总结和笔记,这些资料的价值岂是那些价值不高的音频,讲义所能比的,这里1G的含金量岂是那十几G所能比肩的?
本来,我想通过出售这些资料获得些许报酬,但是,经过深思熟虑,我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因为我能体会到每个司考人所要经历的迷茫,想到自己也曾这样有过徘徊,我决定将这些资料免费放出来,所有的资料将分成专题在天涯社区的司考板块分期上传,这样就能让所有的司考人都免费得到我的司考资料,并将顺利地通过司考并和我一样取得高分。
最后说一下我的上传地址,我上传的网站是天涯社区,网址是http://www.tianya.biz 大家点进去后找到一个司考板块就是了,里面有个司考资料下载专版,我把所有的资料都共享在了那里,现在我已经贡献很多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还会不断更新,不断上传我精心总结和制作的司考资料。
天涯社区   www.tianya.biz     司考人的家园
天涯社区 www.tianya.biz    司考人的家园
最后说一下很多人会碰到的一个问题,就是打开要下载资料的帖子时,却找不到下载链接,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但很多人还是不知道,那就让我来告诉你怎么找到下载地址吧,你找到帖子底部的广告,点一下广告,再回头看一楼的帖子,你看,下载地址是不是出现了?够神奇吧?
以下是资料示例,这仅是我精心总结的所有司考资料中的很微小的一部分,如同沧海一粟,不值一提,大家可以略过不看,直接到论坛 http://www.tianya.biz 查找你所需要的资料。
专题2176
行政诉讼法  审理阻碍
刑事诉讼法 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民事诉讼法 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延期审理  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没有其他情形 1.自诉人或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 2.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后被告人脱逃 3.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1.一方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只能是原告)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只能是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中止诉讼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4.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 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7.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  终结诉讼1.原告死亡,没有近亲属或1.原告死亡,没有继弃诉讼权利的; 者近亲属放弃诉讼权利的; 承人,或者继承人放2.作为原告的法人或者其2.被告死亡,没有遗天涯社区   www.tianya.biz     司考人的家园
天涯社区 www.tianya.biz    司考人的家园
他组织终止后,其权利义务产,也没有应当承担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3.因中止诉讼1、2、3原因中止诉讼满90日仍无人继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的承受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义务的人的; 续诉讼的,裁定终结诉讼,4.追索赡养费、扶养
天涯社区   www.tianya.biz     司考人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