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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牛引种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全市全年引进国外、市外荷斯坦良种奶牛或其他奶用牛5000-8000头,逐步更新换代我市低产奶牛,建立奶牛良种规模场,解决我市牛源紧缺的矛盾,增加奶牛养殖量。
二、项目内容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在本市范围内,从事奶牛养殖的养殖户、养殖小区业主、规模养殖场。
2.养殖地址:养殖场(户)地址在我市规划的养殖区域内,主城近郊必须是二环以外。
3.引种规模:养殖农户存栏规模须达到20头以上、养殖小区和规模场存栏50头以上(包括设计规模),从市外一次性引进10头以上的优质青年奶用牛或成年奶牛。
(二)引进品种
引进荷斯坦、娟姗牛等高产良种奶牛。 (三)引种期限
本项目补贴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期间从市外引进的优质青年奶用牛或成年奶牛。
(四)补助资金使用方向及额度
补贴资金仅用于从市外引进的优质青年奶牛和成年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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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的补贴,不得作为它用,直接补贴到养殖业主。直接从国外购进的,每头奶牛补贴2000元;从市外国内其他地方购进的,每头奶牛补贴1000元。
(五)申报数量
各项目区县要认真调查统计,据实申报。申报数量与实际引进数量的误差控制在30%左右。
三、申报审批程序
(一)区县(自治县)公开项目指南;
(二)有引种需求的业主根据申报条件向所在区县畜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区县畜牧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初审后,申报主体按要求填写《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申报书)》(见附表一),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审批。
(三)市农委对各区县的申报情况进行平衡审定。 区县畜牧主管部门根据市级引种计划对业主引进奶牛进行指导和督促;完成引种任务后各区县汇总、盖章报市农委备案。市农委综合汇总报市财政审核由市财政局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业主指定的帐户。
四、有关要求 (一)相关材料 申报时提供以下材料:
填制并报批《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申报书)》(见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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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种完成后提供以下材料:
1. 引种单位填制并报批《市外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见附表二)。
2. 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企业法人帐号(财政资金不能直接拨入私人帐号)。
3. 当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建场备案材料及畜禽养殖代码。
4.引进奶牛的产地检疫证明、到岸检疫证明及隔离观察证明材料。
(二)其他
引进奶牛必须按当地畜牧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建立奶牛系谱档案资料。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86号 邮政编码:401121 业务处室联系人:罗 健 联系电话:13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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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申报书) 编号: 申请人 输入地 地址及邮编 拟调运时间 场名 输出地 地址及邮编 引进动物品种 数量及 单位 联系电话 用 途 □ 种用 □ 乳用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第 联 共 三 联
引进动物产品种类 运输方式 □精液 □卵 □胚胎 □种蛋 数量及单位 □公路 □铁路 □航空 □水路 1.输入地相应乳用种用动物养殖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随附材料 复印件; 2.输入地动物隔离场所情况(平面图、地址、规模、《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本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承诺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受理意见 □ 受理。 □ 不受理。理由: 负责人签字: (签章) 年 月 日 区县(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初审意见: 备注 (签章) 注:1.本表适用于跨省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卵、胚胎、种蛋等。 2. 申请人应在动物拟调运前30-60天期间提出申请。
3.本表由输入地申请人填写,一式三联。由申请人提交输入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区县(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签署受理意见后,第一、二联交申请人,并凭此二联向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第三联留区县(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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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
编号: 申请人 输入地 地址 及邮编 场名 输出地 地址 及邮编 引进动物品种 引进动物产品种类 运输方式 数量 及单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用 途 数量及单位 □ 种用 □ 乳用
第 联 共 四 联
□精液 □卵 □胚胎 □种蛋 □公路 □铁路 □航空 □水路 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签章) 年 月 日 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备注 注:1.本表适用于跨省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卵、胚胎、种蛋等,有效期为7-21天。
2.本表由输入地填写, 一式四联。第一联由申请人交输出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第二联
交输入地申请人,第三、四联由输入地区县(自治县)和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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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牧草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在草食牲畜重点饲养区域,示范种植优质牧草和饲料作物,建设人工饲草饲料生产利用示范地,指导当地农户、养殖企业科学利用牧草饲养草食牲畜,推进牧草种植、养殖配套技术集成。
二、项目内容 (一)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为畜牧养殖场等农业企业,单位没有资金使用方面不良记录,拥有固定的牧草种植示范基地和草业专业技术人员,在优良牧草栽培、牧草种植与利用等方面有一定的工作基础。
(二)建设内容
选择2个以上草食牲畜饲养重点区域,购买适合当地种植和养殖结构的优质牧草种子或营养繁殖体,全市全年完成优良牧草示范种植2500亩,每个区县(自治县)示范种植500亩以上。并通过技术培训和宣传,带动当地优良牧草种植。
(三)建设期限 2011年。
(四)补助资金使用方向及额度
牧草试验示范50万元。每个申报区县完成500亩以上牧草种植示范基地,补助10万元。
(五)申报数量
牧草试验示范基地5个,由符合条件的区县(自治县)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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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择优确定。
三、申报程序
(一)区县(自治县)公开项目指南;
(二)符合条件的实施单位编制实施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向区县(自治县)畜牧、财政部门申报;
(三)区县(自治县)畜牧、财政部门组织评审后按要求筛选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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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加工利用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加大秸秆氨化、青贮与利用的工作力度,减小当地秸秆直接焚烧带来的污染和危害,促进畜牧业结构调整、秸秆资源开发利用,缓解区域性草料不足矛盾,增强畜牧养殖和饲料业科技含量,增加当地农民收入,提高相关企业加工效益。
二、项目内容 (一)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为区县(自治县)从事草食牲畜养殖的养殖场等农业企业,单位没有资金使用方面不良记录,拥有从事草业技术方面的人员,当地有种植玉米等稿杆作物习惯和富余的农副秸秆,有一定青贮、氨化等基础设备设施和加工利用的工作基础。
(二)建设内容
1.新建青贮池(壕)不超过2000立方米。
2.购买青贮(氨化)切碎、揉搓、秸秆粉碎等配套机械设备。 3.青贮、氨化秸秆不低于1000吨。 (三)建设期限 2011年。
(四)补助资金使用方向及额度
新建青贮池(壕)基础设施及配套设备按照每平方米100元标准补助,每个区县(自治县)申请补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五)申报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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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区县(自治县)申报1个项目,总体积不超过2000 立方米。
三、申报程序
(一)区县(自治县)公开项目指南;
(二)符合条件的实施单位编制实施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向区县(自治县)畜牧、财政部门申报;
(三)区县(自治县)畜牧、财政部门组织评审后按要求筛选上报。
通讯地址: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86号 邮政编码:4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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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格式:
行(产)业分类:___
2011年____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办公电话: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办公电话: 填制日期:
制
/职称: /职称: 职务手机:职务手机: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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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申请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每一个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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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任务分工 备注 13
表二:
申请项目资金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
(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项目 支出 内容 其 它其其维 专 专信金 商他他修 用 用息额 印 咨 水 邮 交 差 租 会 培 劳 品资小 (材 小 设网支合 刷 询 电 电 通 旅 赁 议 训 务 和本计 护料 计 备络出 计 费 费 费 费 费 费 费 费 费 费 服性) 费购购务支费 置 建 支出 出 1、 2、 3、 申请资金总计 (说明:区县为主管部门财务签章;市级单位为内设财务机构签章。本表只对申请市级资金分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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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评审内容 现有条件 业务评审 业务目标 建设内容 评审标准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1、近三年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评审结果 备注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 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 财务评审 财政支持环节 理要求; 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资金筹措 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3、申请市级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 内。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评审人员签字 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用、市级单位不填此表。评审工作在主管部门有关领导组织下,由财务机构具体承办。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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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项目单位 意 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农业 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市级复核评审意见 评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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