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中学国旗班章程
2006年10月
黄陵中学国旗班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黄陵中学国旗班是由黄陵中学团委指导,负责全校性升降国旗活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国旗班把“心系国旗,忠于祖国,率先垂范、乐于奉献”作为行动准则,以宏扬爱国主义精神为已任,力求展现当代中学生精明强干、积极向 上的精神风貌,为校园文化树立起一面爱国主义的旗帜。
※ 为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根据《国旗法》,举行升挂国旗活动,学校特成立“黄陵中学国旗班”。
1、校团委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国旗班,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2、学校各级组织要支持国旗班开展的各项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3、国旗班誓词:站在鲜艳的五星红旗下,我庄严宣誓:“我志愿加入黄陵中学国旗班,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增强爱国主义情感 。自觉遵守国旗班章程,坚决完成国旗班各项任务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党,爱护国旗,认真执行《国旗法》,做捍卫国旗的钢铁战士。”
4、国旗班目标:创建一流的集体,树立一面爱国主义教育的旗帜。
5、旗班班训: 让青春在奉献中闪光 与国旗同在让热血在国歌中沸腾 为祖国争光
6、为维护国旗的荣誉和尊严,增强师生的国家观念,加强对国旗班的管理,使国旗班更好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国旗班升旗仪式具体规定
根据《国旗法》的有关规定及国旗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升降旗细则。
升旗范围:每周一、重大节日、纪念日、重大活动。
开旗规则:
1 、 由班长负责日常升降旗人员安排、队形排列及人员调动。
2 、 统一着军装。
3 、 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时间要求,积极服从班长命令。
4 、 全体成员应精神饱满,斗志昂扬,体现出军人的气质。
队表模式:
1 、 行进队形
2 、 升旗队形
3 、 退场队形
升旗程序 :
1 、 周一早操时在校升旗台前集合。
2 、 集合完毕,向国旗台进发。
3 、 到达国旗台即自动呈升旗队形立正站好,等待升降。
4 、 仪式开始后,全体以正步抵达国旗台下,按分列式队形排开;四名旗手同时踏上国旗台。
5 、 国歌奏响后,主旗手把旗缓缓升起。(国歌前奏完毕后,护旗手甩旗,全体敬礼)。
6 、 仪式完毕后,全体按退场队形集体退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国旗班设班长一名、副班长两名,三名。
1、班长全面主持国旗班日常工作。
2、副班长配合班长开展日常工作并具体分管国旗班的日常管理。
3、各部职责:
训练部:全面负责组织国旗班成员的训练,制定详细的训练计划。
保障、外联部:负责管理国旗班的一切物资,并负责各项活动中的后勤支援。 负责同校外的优秀国旗班交流及学习,以提高国旗班的整体素质。
文艺、德育部:负责组织各种文娱活动,丰富队员的课余生活。负责宣传国旗法,普及国旗知识,组织每月的政治学习,加强国旗班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
第四章 国旗班日常制度
1、升降国旗制度:每周一早晨举行升旗仪式,周末降旗仪式。
遇重大节日也出勤升旗。执勤时,必须按时到场,精神振作,动作准确有力。
2、会议制度:坚持政治学习,召开国旗班班务会,检查、总结一月的工作,传达布置任务。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训练制度:每 2 周训练一次,训练时应认真、积极、主动、负责,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4、物资管理制度:国旗班成员必须爱护旗杆、旗绳、国旗,保证其完好无损,若发现有损坏,及时查明原因并报校团委;国旗降下后由专人妥善保管。
第五章 国旗班训练纪律
1、不准迟到早退,有事提前请假。
2、训练迟到一次给予警告, 无故缺勤一次或迟到两次予以劝退 。
3、训练期间穿着适宜,不准穿奇装异服,不准戴首饰,不准戴与训练无关之物;夏天,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 。
4、严格遵守队列场纪律。严格执行,服从制度,对于违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5、男生不准留长发,女生不准穿高跟鞋。
6、不准染发、作怪异发型。
7、除值勤或特殊任务时,不准穿军装进行任何活动。
8、训练场上绝对服从纪律。
第六章 国旗班行为规范
1、热爱国旗、尊重国旗、爱惜国旗、护卫国旗。
2、坚持贯彻“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工作方针。
3、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及《国旗法》的基本内容。
4、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国旗班的规章制度。
5、服从各级组织领导,积极完成工作任务。认真严格对待每次升降旗工作,不可敷衍塞责。
6、有高度责任感,认真对待并全力无条件执行所下达的任务,不以任何借口推脱,拈轻怕重,更不可凭自己喜好择事办事。
7、国旗班成员要有严格自律心和自戒心,随时随地不忘维护集体荣誉,不做有损国旗班形象及荣誉的事情。
8、不迟到早退,要有严格的时间观念,按时参加班内活动,不能参加者须提前请假。
9、爱惜国旗班一切装备
10、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力争做到模范带头作用,树立国旗班形象。
11、认真学习文化知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进取,努力学习。
12、成员间要互助友爱,团结一心,互相关心。
第七章 国旗班成员的招收与解除
1 、国旗班成员的招收,校团委要全面考察、招录。
2 、队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与党保持一致,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 2 )热爱国旗,具有强烈的爱国心。
( 3 )以身作则,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 4 )努力学习,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学习成绩优良。
3 、队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自动辞职:
( 1 )言行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不能与党保持一致者;
( 2 )违反国家法令、法规和校规校纪造成不良影响,受到通报批评(含通报批评)以上处理或处分者;
( 3 )言行与国旗班形象不符合者。
该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黄陵中学团委所有。
本细则自二零零六年十月八日起实施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