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市县科技工作的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
摘要: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4815号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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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4815号提案内容
2013-03-01
案由:关于加强市县科技工作的提案
提案人:吴菊仙
审查意见:建议交由科技部办理
主题词:科技 管理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一科学论断,经过改革开放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已经成为党及社会各界一致共识。党、把科技放在率先发展的突出位置,各级也很重视科技工作,在科技方面投入逐年提高,科技事业的发展取得了辉煌成就,科学技术在经济发展中的贡献率越来越高,人民群众也充分享受到了科技发展的成果。
县市科技局是科技工作的基石,对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普及推广科技知识、提高全社会科技意识、实现科技惠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我国发达地区,
科技工作和经济发展相互支撑、相互促进,形成了良性循环的发展模式。但在中西部经济落后地区,一些地方财政薄弱、对科技支持力度偏弱,个别领导对科技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认识不到位,导致县市科技工作难以开展,科技落后与经济发展滞后相互影响,形成恶性循环。
据调查,运城市13个县(市、区),只有河津、永济、临猗、万荣4个县科技局是工作部门,占30%。其余70%、9个县(市、区)均被合并为教育局、发改局的一个股室。稷山、新绛、垣曲3个县只配备了4—5人。市、县科技研发经费占财政支出不足0.5%,远远达不到《科技进步法》规定的1%的标准。机构缺失、职能弱化、人员匮乏的问题导致科技创新和服务体系不健全、科技推广能力较弱、企业创新能力不强,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的大量适用技术得不到满足,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科技工作的正常开展。
为此建议:
一、健全科技机构,强化科技部门的管理职能。地方要把加强县市科技工作提高到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性、全局性高度来认识,把科技局明确为工作部门,配齐、配强科技管理队伍。
二、增加科技投入,优化科技部门的工作环境。县市要认真贯彻《科技进步法》,支持科技工作,改善科技部门的工作条件,增加科技投入,足额拨付科技研发经费。使基层科技局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提供系统的科技服务和支撑。
4815号提案复文
2013-03-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2012年8月24日以国科提案农〔2012〕46号文函复:
吴菊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市县科技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本单元,县(市)处于统筹城乡发展的特殊地位。推进县(市)科技进步,加强基层科技工作,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推进自主创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任务落实到基层,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科技部一直高度重视基层科技进步,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开展。2004年科技部召开了全国县(市)科技工作会,并确定当年为县(市)科技工作年。2006年报请转发了科技部、编办、财政部、人事部《关于推进县(市)科技进步的意见》(下称《意见》),对推进基层科技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2009年科技部联合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基层科技工作座谈会”,对基层科技工作进行了相应部署。
特别是2011年,科技部进一步强化基层科技工作,形成了一套从工作环境建设到管理系统建设等方面较为完整的工作体系。一是会同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县(市)科技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县(市)科技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各级有关部门推进县(市)科技工作的主要职责,加强了对基层科技工作的指导。二是组织制定并下发了《科技兴县(市)专项工作“十二五”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国
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指导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建立新的“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开展了第六次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在2010年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新的县(市)科技进步考核指标体系,确立了“重视科技情况”、“科技管理机构建设情况”和“科技经费投入情况”三项一票否决指标。同时,根据《科技兴县(市)专项工作管理办法》和新的“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指标体系”,科技部组织开展了第六次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生产建设兵团申报的3268个县(市)进行了复核,其中,71.9%的参加考核县(市)予以通过,979个先进县(市)、3069名先进个人和24个优秀组织单位获得表彰。四是组织召开了全国基层科技工作会议,强调要把基层科技工作摆到“十二五”科技工作的中心位置,推进基层科技工作跨越发展,并对下一阶段的基层科技工作进行了部署。
同时,国家各类科技计划不断加大了向基层倾斜的力度,一是面向基层的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等始终把支撑县(市)域经济发展作为工作重点。特别是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8年来,财政累计投入资金23亿元,支持1493个县(市)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推进了县(市)域经济发展。二是科技支撑计划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共性问题加大了攻关和支持力度,许多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成果推广、示范基地都落在县(市)。三是引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实际需求,安排科技项目,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基层科技工作深入开展。
当前,基层科技工作总体呈现向上的发展趋势,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仍显薄弱,主要表现在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尚未确立、科技投入相对不足、服务基层的科技创业人才缺乏、科技创新和技术服务能力亟待加强、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有待建立等方面,代表提到的基层领导认识不到位、科技管理机构弱化、科技研发经费过低等情况,都
是上述问题在基层的具体体现,这些情况在全国各地区都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地方表现得比较普遍甚至非常严重。要解决上述突出问题,迫切要求我们在原有工作基础上,不断创新机制,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技工作,切实把推进自主创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任务落实到基层,从而促进城乡统筹和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针对代表提出的有关问题和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主要推动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推进公益性推广、社会化创业、多元化信息金融服务“三位一体”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引导科技、信息、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向县(市)流动;二是结合农村领域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加强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等重大科技计划相关项目在基层集成示范力度,加大星火计划、火炬计划、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等在基层的实施力度,促进县域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三是加强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强化基层科技管理部门职能和地位,促进县(市)科技能力建设,推动基层科技管理部门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感谢您对基层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来源:中国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