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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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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根据卫生部、卫生厅纪检监察工作要求,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健岗位人员的监督,结合医院实际情况,重新修订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一、定期轮岗交流的岗位

1、人事、财务、总务基建、药剂、设备、信息等重点部门负责人。 2、总务科、设备科、药学部采购员及仓库保管员,图书采购员。 3、工程管理员、卫生材料管理员。

4、财务科会计、出纳,单列核算科室(项目)的财务人员。 5、其他关键岗位。 二、轮岗期限

1、重点部门负责人每三年或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适时轮岗交流。 2、采购员、会计等关键岗位每二年轮换岗位。 三、具体措施

1、重点部门负责人轮岗交流由医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2、关键岗位人员轮岗由所属科室决定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轮岗交流人员按要求做好交接工作。

4、 纪委、监察室负责督促落实。 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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