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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承诺声明书  本人                    ,个人身份证/护照号码                                          , 本人现自愿捐资〔币种:          〕,             元〔大写:                     〕。 本人                    ,个人身份证/护照号码                                          , 本人现自愿捐资〔币种:          〕,             元〔大写:                     〕。 本人                    ,个人身份证/护照号码                                          , 本人现自愿捐资〔币种:          〕,             元〔大写:                     〕。 用于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之公益目的。本人承诺从事非营利活动,保证利润不分红,用于                                           的再开展。 本人充分了解,本人自愿出资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后,所出开办资金成为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人财产,由民办非企业单位支配,用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开展,不得抽回出资。出资行为属社会捐赠,出资后本人不再享有该资产的财产权,不存在分红,不能进行出资转让。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注销的,清算后的剩余资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捐赠给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 本人承诺,本人捐赠财产属本人合法财产,该财产上不存在任何第三人的权益。本人对以上捐资承当全部法律责任。   捐赠个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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