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20110823修设计合同幕墙设计(宝业大厦)

20110823修设计合同幕墙设计(宝业大厦)

来源:九壹网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宝业营运中心

工程地点: 厦 门 市

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包方:

设计方:

签订日期: 2011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计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 1 页 共 5 页

发包方委托设计方承担 宝业大厦幕墙工程的 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序 号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单建 设 规 模 设计阶段 预估投施 工 栋资单价 收预算价 设计 初步施工图费(万元) 分项目名称 面积栋数 设计 设 计 (元/㎡) 标准 约(㎡) 铝合金幕墙 设计费合计 设计说明: 1、设计文件最终应包括提供完整准确的工程量分析及统计表,要求有施工图、计算书。 2、完成的工作内容包括施工方案图及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施工配合(含详细的节点大样图及各部位骨架布置图)。 3、设计费包含施工图盖章及施工图审查费及五张(四个面及俯视)效果图的费用。 第三条 序号 1 2 3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份 数 提 交 日 期 有关事宜 100000 -- 包干价 -- 100000 1 说明 资料及文件名称 建筑施工图 结构施工图 整套电子版 1份 1份 1份 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第四条 序号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资料及文件名称 整套的设计 份数 提交日期 深化施工图在设计合同8 签订20个工作日内提有关事宜 1 施工图纸A3蓝图 第 2 页 共 5 页

设计施工图、 2 计算书电子文档 (款付清后提供) 含审查施工图2份) 说明:1、合同签订日为设计人收到双方签字合同的日期;

2、提交资料时间“天”均为日历天; 第五条

本合同总包设计费为人民币 壹拾万元整 (设计包干价)。

1 查完初步方案1个工作日内提供(8份施工图中供,施工图在发包人审1、本项目的设计费用在合同签订后设计单位同甲方、业主会面沟通确定设计分格当天即支付30%(¥ 30000.00 元),待施工图及计算书经设计院确认后3天内发包人支付 30%(¥ 30000.00 元),待施工图及计算书经审核通过后3日内付清余款(¥ 40000.00 元)。如果工程由我司施工则退还本设计费。 2、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及时间:

2.1所有相关设计项目施工图8份(A3大小,8份施工图中含审查施工图2份); 2.2提交审核及审查时间:合同签订后二拾天内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 6.1.2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解除或终止合同:

6.1.2.1在设计人提交8套施工图时,发包人应付清所有的设计费,幕墙审查费由发包人负责。

6.1.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十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6.2 设计人责任:

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6.2.2 结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6.2.3 负责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第 3 页 共 5 页

6.2.4 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2.5 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百分之二,且累计增加,结算时在设计费中直接扣除。

6.2.6 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隐蔽工程、竣工验收。

6.2.7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设计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积极给予配合。

6.2.8 设计人应自行解决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6.2.9 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图及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负责解决。 6.2.10 设计人选用的结构形式应经发包人评估造价选择最优化的方案,不得超标准设计。设计成果经发包人审核要求进行优化的合理建议设计人应接受并修正,设计人不修正的应减收设计费5%。 第七条

保密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均不得对发包人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人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

争议解决方式

1.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应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起诉。

2.协商期间,除非经发包人同意或有停工要求,否则,设计人对争议以外工作不得停工,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否则设计人应停工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发包人对争议的工程款可暂予止付,待协商处理完成后,再无息支付该款项。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9.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9.2 本合同发包人委托设计的技术成果属发包人所有,在合同终止后,发包人利用设计人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或者设计人利用发包人提供

第 4 页 共 5 页

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发包人所有。 9.3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为止。

9.4 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5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9.6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肆份,发包人执两份、设计人执两份。

9.7 本合同生效后,若需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时发包人给予配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8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9 其它约定事项:

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图纸文件折合成A2图幅后,设计人以2元/张收取晒图费用。 9.10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 设计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2011年 月 日 2011年 月 日

第 5 页 共 5 页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