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塘镇创新小学分级授权机制建设情况
决策部门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明确学校合同订立中的各级权限,规范公司合同订立行为,加强对合同使用的监督,防范和降低因合同的签订给公司带来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规范学校合同订立前的拟定、审批及合同订立后的签章工作,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2章 适用范围 第3条 本制度所称合同指学校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或协议。 第4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的书面合同审批,包括冠以合同、合约、协议、契约、意向书等名称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批。 第5条 本制度中所称部门指代表学校洽谈、签订合同协议的各业务、各职能部门。 第6条 本制度中所称经办人是合同谈判、签订及履行的第一责任人,并有责任保证合同最终文本与经各级审批后的合同文本在条款内容上的一致性。 第3章 合同订立前的授权审批 第7条 合同分类 1.一般性合同:合同标的在 50万元资金支出或 10 万元资金收入以下的合同。 2.重大合同:合同标的超出 50 万元资金支出或 10 万元资金收入的合同。 第 学校对外签订合同均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代表公司行使职权。 第9条 校长职责 1.校长审批学校所有格式合同和各部门的合同文本。 2.校长负责学校对外重大合同的签章,并审核超出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权限的合同。 3.校长授权经办人员代表学校签订合同。 校长室 学校各部门 办公室 审核 会审 审批 蒋昌红 蒙雪桃 王江梅 第10条 办公室主任审核学校格式合同和各部门合同文本。 第11条 各部门负责人职责 1.负责草拟与项目相关的合同文本。 2.协助上级部门拟定格式合同。 3.初步审核经办人员与对方商定的合同具体条款。 第4章 授权审批流程 第13条 原则上,在谈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各部门应尽可能使用上级部门制定的格式合同或部门合同文本。 第14条 各部门草拟的合同文本应办公室审查、校长室审核、校长审批后形成正式书面协议,变更程序亦同。 第15条 经办人员与合同对方拟定的一般性合同,需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初审、上级部门审查后正式订立合同,变更程序亦同。 第16条 经办人员与合同对方拟定的重大合同,需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初审、校长室审查、主管副校长审核、校长审批后方能订立正式合同,变更程序亦同。 第5章 附则 第1 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19条 本制度校长审批通过后生效。 第20条 本制度自 2019 年 3 月 1 日实施。 编制日期
2019.2.15 审核日期 2019.2.22 批准日期 20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