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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规定

来源:九壹网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一、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含管理人员)。

三、要求:

1、所有员工(含管理人员)均需遵照本考勤管理规定打卡考勤。

(公司梁蕴委上班时间逢周二至周五)

2、考勤记录以系统录入实际为准。

3、打卡次数:总经办人员打卡两次(早上上班卡和下午下班卡);月薪人员(无加班费)需打卡四次(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日薪有加班费的员工必须打卡六次(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及加班上下班)。

4、有加班费的员工加班工时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批准后才有效,否则加班工时将计为无效工时。

四、考勤违纪界定

员工考勤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等三种,具体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到达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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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每月迟到累计30分钟或3次以上的,每分钟扣1元(含30分钟);(即迟到次数不可超过3次,时间累积不可超过30分钟)

举例:

1)迟到超3次情况:第一次迟到3分钟,第二次迟到5分钟,第三次迟到5分钟,第四次迟到5分钟,一共迟到18分钟(共扣18元)

2)迟到超30分钟(含)情况:第一次迟到10分钟,第二次迟到20分钟,一共迟到30分钟(共 扣30元)

1.2单次迟到超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

1.3单次迟到60分钟以上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

2.1早退5分钟以内,每次扣罚5元/分钟;

2.2早退6-30分钟,每次扣罚10元/分钟;

2.3早退单次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员工有以下情形的,视为旷工:

3.1未经有效批准无故早于规定时间下班的;

2

3.2未经批准或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处理私事的;

3.3未经批准超出事假规定时间不到岗工作且未补办请假手续的;

3.4无故不打卡或进行考勤登记且无法证明到岗工作的。

旷工将按工时薪资的3倍在当月工资中扣除,连续旷工3天或月累计超过(含)3天旷工的,将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作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五、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工伤假、丧假等六种。

2、请假管理规定

2.1所有假别都务必由本人按规定提前书面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和权限主管核准后方可请假。权责主管根据工作情况可适当调整员工假期。

2.2请假审批权限:

2.2.1车间员工:半天请假由车间线长审批,1天(含)以上主管复核后由厂长批准方可有效;

2.2.2生产部、品管部、采购部、仓库、人事部职能人员:1天的事假由直属主管审核,2天(含)以上需提前由直属主管核准后,再由厂长批准方可有效。

2.2.3开发部、市场部职能人员:1天的事假由直属主管审核,2天(含)以上需提前由直属主管核准后,再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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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财务部职能人员:1天的事假由直属主管审核,2天(含)以上需提前由直属主管核准后,再由梁嘉琪批准方可有效,遇特殊情况请提前告知人事部作备案。

2.3 员工临时遇特殊情况(如急病、突发事件)来不及请假的,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其主管部门报告,返回公司后即日内说明情况并补办请假手续。

六、公出规定

公出:指因公司相关业务及事务外出。如客户拜访、会议、培训、出差等,经批准后可视为有效出勤。

1.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需要临时公出的,应填写《外勤单》,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持《外勤单》交到保安处才能外出。

2. 员工次日需直接公出办理业务不能到公司打卡考勤的,需提前一天安排好工作,并填写《外勤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3.外勤单审批权限:

3.1生产部、品管部、采购部、仓库、人事部职能人员:由直属主管核准后,再由厂长批准方可有效。

3.2开发部、市场部职能人员:由直属主管核准后,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

3.3财务部职能人员:由直属主管核准后,经梁嘉琪批准方可有效。遇特殊情况请提交给人事部作备案。

七、考勤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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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考勤异常原因未按要求上下班打卡的,签卡者须确认补卡者属于以下情形之一后方可签卡:

1. 因临时紧急事务无法按时打卡者,在出现考勤异常情况2日内,须本人填写《考勤异常确认单》,由部门负责人核实确认后,交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案,此种情况每月不可超过3次签卡。

2. 对因请假、公出、出差手续办理不全造成考勤数据异常的,员工需补齐相关手续。

八、 考勤处罚规定

1. 每月漏打卡累计次数在3次以上的;

2. 因个人原因忘记打卡者,不允许签卡。

上述两点均按旷工处理。

九、附则

1. 本规定由行政人事部制定,解释权在行政人事部;

2. 本规定由董事长签发,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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