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黄苏政
作者机构: 财政部驻江苏专员办出版物刊名: 财政监督页码: 39-39页
主题词: 预算单位 银行账户 年检工作 违规违纪行为 资金使用 遏制 监督管理 年检制度 财政监督 实际意义
摘要:按照规定,预算单位开立、变更、撤销账户必须经财政部、专员办批准、备案,一切资金必须进入相应的账户存储和使用,且账户数量被严格控制,这对防范和遏制、制止滥发津补贴等违规违纪行为,必将起到应有的冶理作用。但对账户的审批、备案只是监督管理的一个方面,而进一步配套实施有效的年检制度,才能构成一条完整的具有实际意义的财政监督链条,因为审批、备案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如瞒报、漏报账户、资金使用不当等违规违纪行为还不能解决,而这正是账户年检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由此可见账户年检的作用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