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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须知
为加强东阳市金桂茗苑一期的物业管理,维护业主(业主)的合法权益,保
障房屋结构和人身安全,依据建设部《住宅装修装饰管理办法》及省市相关规范,特将有关装修事项敬告广大业主和装修公司:
一、申请装修程序:
1、禁止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2、禁止在房屋承重墙、梁、柱上开槽、凿洞等损坏房屋的行为。  向物业公司申请装修许可证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购房合同复印件;
(2)房屋平面图复印件,有条件的业主可另提供装修设计平面图;
(3)具有承接住宅装修工程资格企业的《建筑企业证书》或《住宅装修企          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但须加盖公章; (4)装修施工人员的《住宅装修工上岗证》复印件; (5)业主与装修队签定的装修协议或合同复印件;
(6)装修行为如涉及房屋共有部位或共用部位,应出具共有人或共用人同       意的证明。
3、装修许可证申请人必须是产权人或其委托人(出具产权人委托书),申请内容必须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填写。
4、业主在取得装修许可证后,可到所在物业管理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以下资料:
(1)装修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 (2)装修人员上岗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3)装修合同复印件; (4)室内装修平面布置图;
(5)需变动的结构管线详图(包括电路、上水、墙体结构等); (6)结构、管线变动说明及处理方案。 二、装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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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主装修时应告之装修公司缴纳文明装修施工保证金2000元,交于物业管理处。装修完毕六个月后经确认无装修事故及隐患给予无息退还。
2、业主应对所聘请的装修公司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督促其遵守本物业制定的装修管理规定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3、业主在房屋装修完工后,应及时通知管理处派人进行现场查验。 4、业主或装修公司及施工人员的物品、材料等,自行妥善保管,如有失少,责任自负。
5、业主或者装修公司须到管理处为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出入证需带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2张及近期照片2张。
6、装修期间,装修公司必须为装修住宅配备灭火器(每100m2配2台4公斤/台的灭火器)。
7、装修期间,装修公司必须在卫生间安装简易蹲坑供施工人员使用,以保持室内整洁和环境卫生。
8、施工人员出入物业须配戴出入证,无证或衣裳不整者,不得入内。 9、施工人员留宿每户不得超过2人,并须办理暂住证。施工人员不准在物业随意游荡、喧哗。
10、严禁施工人员使用电炉,严禁在装修时使用明火。 11、严禁高空抛物,防止施工不慎造成窗玻璃坠落,伤及路人。
12、运送材料、家具、工具的车辆卸完后须立即开走,车辆停放不能影响交通。
13、装修材料原则上只进不出,进场时间为8:00—16:00。如确有多余材料需运出,必须有业主亲笔出具的证明及出场材料清单,经保安核实后才可出场。
14、严禁在装修过的公共区域拖拉物品,不得在公共走道或其它共用部位堆放材料、工具等,不得在公共走道或其它公共部位搅拌黄沙,水泥等。
15、建筑垃圾须袋装并防止渗漏,堆放在管理处指定的场地。
16、装修时间为8:30—17:00。节假日的装修装饰不得发出强烈噪音和刺激性气味的工作,所有的施工需关闭进户门,并需配合物业人员的检查工作。
17、为保持小区统一风格,住宅的阳台均不得封闭,顶层露台不得安装雨棚,所有门窗部位均不得安装防盗门窗(笼),阳台外和窗外均不得安装晒衣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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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应当确保管理处的维修人员能方便地检查、维修通过业主室内的共用设施,保持消防设备完好、安全通道畅通。所有维修活门、渠道盖、管道检查预留口不得封死或在门前、盖上堆放物品,以免影响维修。
19、煤气管、煤气表不得埋入墙体,设有煤气管和煤气表的橱柜,柜门应设百页,以保持良好的通风。
20、除预留的空调室外机部位外,不得在其它外墙面安装室外机。空调冷凝水必须排放到统一排放管或地漏,排水软管应予以固定。
21、室内开关箱不得移位,不得擅自改变进户总线,所有电线改路必须采用护套管,不得直埋护套线;各电气回路所负担的电器总容量不能超过此回路的限定容量。
22、不得从有线电视接收系统中私自接线。 23、户内弱电线路不得私自更改。
24、卫生间装修应做好防水处理。给水管应埋入墙体或走吊顶。
25、不得更改下水道位置,特别是卫生间必须按原设计的位置布置,严禁抬高地坪,更改原设计。
26、不得堵塞、切割、更换任何共用设施,如下水道、通气管、暗渠等。装修时应将所有排水管道及地漏暂时封闭,以免垃圾堵塞。
27、卫生间、厨房间吊顶时须留出检查孔,以便管道维修。
28、室内如需加分隔墙,只可使用轻质材料,以确保安全(公寓系框架砖混结构,客厅、卧室、书房荷载150kg/m2,厨房、卫生间、楼梯、阳台荷载150kg/m2)。
29、高层单元进行装修时,必须严格遵守“电梯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30、所有装修材料、装修垃圾应使用指定的电梯,并将所有物品严格袋装化并听从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
31、业主委托或自己装修工作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全部装修工作,最终的责任人为业主本人。
三、违章处罚:
1、管理处有权对室内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制止一切由强烈噪音、   强烈震动、强烈气味引起其他业主投诉的工程,并将协助行政部门对违章   予以罚款、责令整改、停工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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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未获施工许可证和管理处同意先行施工,或超越许可证和管理处许可        范围擅自施工者,管理处将报请行政执法部门给予处罚,并责成责任人        将所有违章施工部位给予复原。
3、业主及装修公司的装修行为影响了房屋的整体结构或共用设施设备的正    常使用,妨碍了其他业主的生活,责任人应按照管理处的整改通知要求,    完成改建或复原工作,并承担一切有关费用。
4、施工人员违反装修管理规定,将受到相应处罚,并承担一切后果。 四、善意提示:
业主在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时,一定要明确装修公司的保修责任、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并预留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保障自身权益。
本房屋装修须知依据建设部令第100号《住宅装修装饰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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