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保洁员规章制度
农村保洁员规章制度「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垃圾治理,集中解决影响农村环境整治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创建宜居乡村,决定进一步深入推进我镇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工作,加强各村保洁员队伍管理,提高保洁员的工作素质和思想素质,进一步搞好全镇各村环境卫生,现就保洁员管理制订如下制度:
一、工作制度
1.保洁员由镇聘用,村使用,服从镇与村的管理、分配、指挥,原则上每年选聘1次,每半年考核1次。
2.保洁员必须按村里划分的责任片,完成好自己的工作任务,保洁率要达100%,做到及时收集垃圾,把户用垃圾桶、公用垃圾桶及村庄道路的垃圾送达垃圾池。保洁员要积极参加镇及村组织的各种环境卫生整治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保洁员因病、因事暂不能工作时,需自己找人替班,并向村主干请假,准许后方可离岗,否则另行安排他人接替,按自己离职处理。
4.保洁员在工作中要注意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5.保洁员要求辞职时,必须提前一周向村里提出申请,待同意后方可离岗,不得自行找人接替。
二、保洁要求
1.保保洁员应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完成保洁工作。
2.对本村村道和排水沟及河道实行巡视性保洁,每星期至少清扫3次。一是村道保洁。做到到无遗留垃圾、无积污,道路面边无杂草,垃圾箱外观和四周保持干净整洁,有移动垃圾箱的,垃圾箱应摆放端正;二是河道保洁。做到无垃圾,特别是建筑垃圾、漂浮物。
3.垃圾池垃圾及时清运(每周至少3次),清运时应做到 无泄漏、无扬尘、无污水流溢。 三、监督制度
1.镇对全镇各村保洁员的`考核采取定期考核、日常随机和村民满意度考核三种办法。一是定期考核:每月开展1次,侧重保洁员工作质量方面,确定保洁员
的每月应发工资;二是日常随机考核:侧重群众对保洁员工作满意度方面,确定保洁员的年终考核工资。以日常随机考核为主。
镇保洁员考核组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村镇规划所、财政所、环保站、纪检、村主干参加,具体负责对全镇各村保
洁员的考核,并对每位保洁员的工资的发放提出意见和报镇长审核。 镇考核组建立举报制度,接受村民对保洁员履职情况的举报和监督,监督电话*************。
2.镇对保洁员的考核是决定保洁员上级补助工资发放的依据。
3.考核实行百分制。镇考核组评分权重30分,村两委干部权重30分,村民满意度权重40分,村镇规划所对各村每次考核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收集建册归档。 4.每季度来,镇财务依据镇长签署的由镇保洁员考核组汇总的考核情况照册发放。每人每月月预留留150元作为年终考核工资发放。年终考核低于80分的,预留的工资不予发放。
5.考核细则。定期考核项目及扣分标准,详见《南洋镇村级保洁员考核评分表》。
四、奖惩制度
1.镇将通过日常随机抽查,不定期检查等形式对保洁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要求保洁员严格遵守工作职责,随时保持村庄干净整洁,同时每年评选先进保洁员。
2.保洁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收集垃圾,不按规定收集的一次扣款20元,问题严重的扣50元。
3.镇、村考核组日常随机检查发现保洁员离岗、脱岗的,一次扣保洁员工资50元,三次以上的给予辞退解聘处理;
4.镇、村考核组日常随机检查发现保洁员责任区内道路、河道有明显垃圾的一次扣50元。
5.垃圾池满溢、臭气、污水横流、垃圾未及时清运,疏于管理造成成二次污染的,发现一次扣100元。
6.若遇重大活动需特殊保洁时,不服从工作安排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扣罚每月工资100元。
农村保洁员规章制度「篇二」 1、保洁员负责责任路段、道路交叉口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做到每天打扫一次,确保村庄环境整洁,县、镇检查达到合格标准。
2、保洁员每天9点前及时收集生活垃圾,垃圾收集后要定点堆放,及时存入垃圾池或垃圾屋,并实行巡回保洁,协助镇清运员定期将本村垃圾屋(池)内的垃圾装上车,在特殊情况下要做到随叫随到。
3、保洁员负责保管保洁工具,丢失损坏应照价赔偿(正常损耗除外)。保洁工具专门用于卫生保洁,不得用于其它方面。
4、保洁时做到“六净”“八无”。“六净”即路面净、路沿净、下水道口净、树坑净、墙根净、果皮箱等设施净;“八无”即无漏扫、夏季无积水、冬季无积雪、无尘土、无纸屑、无瓜果皮核、门前无明显污物、无人和兽粪便。 5、积极宣传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好处,教育引导村民自觉把垃圾放到指定位置,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做到不乱扔、乱堆放垃圾。负责对农户门前“三包”卫生的监督检查,协同村两委每月评出1户卫生最差户和若干卫生清洁户,并把“卫生最差户”和“卫生清洁户”在村公开栏上公示。
6、对不能氧化的塑料、玻璃、电池、建筑垃圾等能利用的废物进行收集销售。禁止将建筑垃圾倒入垃圾清运点内,建筑垃圾要搞好填满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建筑垃圾入池的由保洁员自行清理。
7、文明上岗、礼貌用语,避免同工作对象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和冲突。 8、奖惩制度:镇不定期对村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对达不到卫生保洁要求的酌情扣除保洁员绩效考核工资,并对保洁员提出整改要求。对保洁员屡教不改的,镇有权终止保洁员合同,另聘他人保洁。对卫生保洁到位,工作责任心强的保洁员,根据实际情况年终实行奖励。
农村保洁员规章制度「篇三」 1、村庄保洁。保洁员按时保洁,确保村内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村内沟塘四周无垃圾,无漂浮物;公厕卫生、清洁,无露天粪缸;家禽、家畜实施圈养。 2、道路保洁。村道、镇(乡、街道)道路清扫整洁,道路两侧及可视范围内无暴露垃圾和白色垃圾。
3、垃圾处理设施保洁。合理设置垃圾箱(房),垃圾箱(房)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箱(房)内、农村生活垃圾太阳能生态处理站及垃圾分拣场外观清洁,污水不外流。
4、村内溪流(水塘)保洁。严禁垃圾倾倒溪流(水塘)。清除、打捞溪流(水塘)垃圾(包括塑料袋、破衣服、泡沫等)、动物尸体等漂浮物;清除两岸的垃圾等堆积物。
5、垃圾分拣。按规定分拣垃圾:分出金属类垃圾、纸、玻璃、塑料泡沫制品等可回收垃圾进行变卖;建筑垃圾、渣土进行就地堆埋;卫生间废纸、废电池、废日光灯管等有害垃圾,破旧衣服、泡沫等不可回收分解垃圾以镇乡(街道)为单位,集中堆放;另外的运往垃圾填埋场所。
6、蚊、蝇消杀。蚊蝇孳生季节,应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垃圾箱(房)、农村生活垃圾太阳能生态处理站及垃圾分拣场应定期消毒。
7、垃圾清运。垃圾应及时清运,清运结束后,要及时清扫场地,做到车走地净。
8、宣传、保洁台账。村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公众信息栏,宣传文明、卫生、健康知识,每月更新内容;村里有全面而详细的保洁台账。
9、“门前三包”。村民卫生意识良好,包整洁、包绿化、包秩序,维护公共卫生。
10、保洁人员及设施配备。按规定配备保洁人员、保洁设施,做好保洁设施的维护工作。
农村保洁员规章制度「篇四」 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防止环境污染,确保村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本保洁制度。
一、保洁人员管理制度
1、保洁员对卫生责任区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按照划分的责任管理区按时进行清扫、保洁,做到早上普扫彻底,上、下午巡回保洁;
2、清扫保洁工作必须达到四无(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做到四净(路面净、绿化带四周净、墙根净、公共场地净);
3、一般清扫保洁时间为早上6:00到晚上7:00,特殊要求的路段除外。做到早上7:30前完成普扫一次,其他时间为循环往复的清扫保洁;
4、清扫保洁人员要服从管理,认真操作、文明清扫,做到不漏扫、不丢段。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请假制度,不得串岗、脱岗、打堆聊天、干私活等,上岗时必须按要求穿戴好工作衣、帽;
5、保洁人员必须做到耐心细致,安全无事故。 二、环境设施管理制度
1、公共卫生设施由保洁员专管,及时清洗,确保设施干净整洁;
2、卫生设施由专人负责维护,并及时维修,确保设施完好无损,使用正常; 3、卫生设施摆放合理、科学使用; 4、卫生设施添置及时,更换适时。 三、垃圾清运制度
1、各保洁员负责将所辖区内主要道路、公共场所的日常环境卫生保洁及生活垃圾的收集,原则上每天收集一次生活垃圾,利用早晨和下午傍晚时间进行收集清运;
2、垃圾日产日清,有多少清多少,按时将垃圾清运; 3、每周至少一次对垃圾箱进行清洗消毒。 四、污水处理制度
1、保持污水管路畅通、设施运转正常、湿地植被生长良好;
2、不得擅自闲置污水处理设施,禁止人为损坏已建污水治理设施行为; 3、对污水处理设施监测进出水不正常、闲置污水处理设施、破坏的及时完成整改;
4、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引导树立爱护村庄公共设施及环境卫生的良好习惯,禁止损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和乱泼乱倒生活污水。
五、督查工作制度
1、村环境卫生整治督查小组要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检查督促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清扫保洁、收集清运,并做好巡查、检查记录;
2、巡查、检查结果作为村环境卫生的考核奖惩和拔付保洁费用的主要依据。 以上各制度解释权罗溪村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本制度经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