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饮食的种类
为适应不同的病情,医院饮食可分为三种:基本饮食、 治疗饮食和试验饮食。
一、 基本饮食
基本饮食又可分为普食、软食、半流质、流质。
(一)普食
适用对象 病情较轻,或疾病恢复期,消化功能正常者。
饮食原则 健康平衡,易消化,无刺激性食物。
可采用的食物一般食物均可,但油煎,强烈调味品应。
(二)软食
适用对象 低热、消化不良、咀嚼不便,老幼病人。
饮食原则 以软、烂、无刺激而易消化的食物。
可采用的食物如面条、 烂饭。肉类和菜类必须要切碎煮烂。
(三)半流质
适用对象 发热、手术后病人、口腔疾患、消化不良、咀嚼吞咽有闲难。
饮食原则少食多餐,易于咀嚼及吞咽,纤维素含量应少,食物呈半流质状。
可采用食物 粥、馄饨、蒸蛋、肉末、豆腐脑等。
(四)流质
适用对象高热、大手术后和危重病人和急性消化道疾患。
饮食原则液状食物,因所含热量与健康不足,故只可短期使用。
可采用食物乳类、豆浆、米汤、稀藕粉、鸡汤、肉汤、菜汤、果汁等。
二、治疗饮食
(一)高蛋白饮食
适用对象健康不良、烧伤大手术后、严重贫血、消耗性疾病等。
饮食原则在原有饮食的基础上增加蛋白质丰富的食物。
可采用的食物肉类、鱼类、豆制品等。
(二)高热量饮食
适用对象甲状腺功能亢进者、烧伤、肝炎、胆道疾患
饮食原则可增加主食。
可采用的食物谷类、面类、糖类等。
(三)低蛋白饮食
适用对象蛋白质摄人者,如尿毒症、肝昏迷病人。
饮食原则蛋白质摄人。
可采用的食物麦淀粉、糖类等。
(四)低脂饮食
适用对象胆道、肝脏、胰腺疾病、腹泻、高脂血症病人。
饮食原则脂防的摄人。禁食油炸、动物脂肪等。
可采用食物蔬菜、豆制品、瘦肉、蛋类,烹调可用蒸、煮、烩等方法。
(五)低胆固醇饮食
适用对象动脉硬化、冠心病等病人。
饮食原则含胆固醉高的食物。
不可采用的食物动物内脏,蛋黄,鱼子等,不食肥肉和动物油。
(六)少盐饮食
适用对象心、肾疾病,肝硬化、浮肿,高血压及先兆子痫病人。
饮食原则每日食盐量不超过克(号胶囊体积大小为克)。
不可采用的食物一切盐腌食品,如咸鱼、咸肉、咸蛋、酱菜等。
(七)少渣饮食
适用对象腹泻、肠炎、肛门疾患、伤察、食道静脉曲张等病人。
饮食原则切碎煮烂,蔬菜做成糊状,少纤维、少脂肪的食物。
(八)胃病饮食
适用对象胃、十二指肠溃疡病人。
饮食原则少量多餐、冷热适宜,不用刺激性食物。
手术后不宜吃胀气的食物,如牛奶、豆浆、甜食,食量要逐渐递增由半量流质全量流质→半量少渣半流质→全量少渣半流质→半量少渣饮食...
(九)计量饮食
适用对象糖尿病,痛风病人。
饮食原则按医嘱计算饮食量,不擅加食其他食物。
三、试验饮食
是为配合病人在诊断或治疗中需进行试验而特制的饮食,如大便隐血试验饮食,病人须在测验大便前天内禁食肉类,肝类,血类及大量绿色蔬菜,以免这些食物对试验的影响,以确保试验的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