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东方法特点
法学院 张媛
摘要:古代东方法包括楔形文字法(Cuneiform Law),希伯来法(Hebraic Law),印度法(Indian Law),法(Islamic Law),俄罗斯法(Russian Law) ,中国法(Chinese Law) 。东方法国家较早出现成文法典,整个东方法系也具有一定的特点。
在古代社会,土地是人民赖以生存的基础。没有发达的工业化文明成果。土地也就是控制国民的最好手段,掌握土地就等于是掌握了生存的命脉。在古代东方国家中,往往崇尚的是君主至上。也就是君主掌握着全国的土地,成为国家土地的最高所有者,凡占有土地者要向皇帝缴纳赋税。这种土地所有的情形在古巴比伦与印度以及中国体现的较为明显。虽说是受宗教的影响,诸如中国的君王被称为“天子”,即在尊重神主的基础上赋予君王一种至高无上的权力,但是在希伯来法与法之中,土地均被认为是神主的财产。普通民众只是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而不是土地的主人。这个所有制问题会受到很多方面的影响,比如社会习惯、风俗等。但总之,天下属于“王”是黎民百姓不能否认的。身为其子民,享有其土地所有权,为其缴纳赋税已经成为人们理所当然的观点。在东方法国家中,所有制的归属问题是差异较大的,但是在其他方面,它们具有相似的地方。
1.1 东方法的性与等级性
法的诞生,一般是由于政治经济生活的需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由于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之间的财产关系复杂化,产生了更多的社会问题,导致人们渴求一种能够约束自己行为的有强制力的条文;虽说君权至上,但是琐碎的事情一般也不是君主所能接触到的,不是君主能够一一解决的。这就意味着,发展中的社会必须存在一种有利于社会安定,
经济发展的条文;此外,为巩固国家统一,强化集权的君主,消除地方上各自为政造成的混乱局面,也要求有一部通行全国的法典,于是法就诞生了。
东方法具有浓厚的性特点。制度是古代东方法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它影响着东方法的内容,但是反过来,东方法也维护着制度,为制度服务。处在君主政治下的法典,必定是把维护君主至上权放在首要位置。如古巴比伦王国实行的是君权与神权相结合的君主制度,国王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集行政,立法,司法和军事,祭祀大权于一身,依靠以他为核心的官僚机构,自上而下进行统治,甚至连地方管理都体现着集权的特点。古巴比伦王国的政治制度,和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有很大的相似。
性体现在政治制度上,但是等级性就体现在很多方面,婚姻家庭,继承等都包含了等级性特点。《汉穆拉比法典》作为古代东方较早的一部成文法典,与其尚不太发达的奴隶制经济相适应,不仅反映了古巴比伦社会奴隶主与奴隶之间的阶级对立,同时也公开确认了自由民内部权力地位的不平等。
在大多的法典中,出现了家长制这个特点。父权在家庭中至上使得在国家这个大的等级森严的环境之外,家庭内部也形成一个有等级的小社会。父在家庭内享有最高权力,妻,子女,奴婢是家庭的主要成员,应服从丈夫,父亲,主人的支配。父亲有权决定子女的婚姻,有权剥夺儿子的继承权,而子女必须绝对服从,不得违抗。在东方法国家中,婚姻中男女地位不平等是普遍现象。夫总是享有,而妻处于从属地位:夫可以纳妾,也可以随意抛弃妻子,而妻子只能终于丈夫,只有被抛弃时才可以回到娘家。古代中国就有“三从四德”的说法,可见古代女子的地位之低下。
在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血统的纯洁也是阶层重视的一个方面。古印度特别规定了
种姓制度,也就是种姓等级制。这也是古代印度法的核心内容。种姓是与种族、姓氏有密切关系的社会集团,各集团严格实行内婚制,职业世袭。除了古代印度。在希伯来法中也有相关规定:为保持犹太血统纯洁,严禁与外族人通婚。
1.2东方法的宗教性特点
在原始社会人类就崇尚着一种神秘的力量。人类最早的宗教观念和宗教崇拜活动显然在非常古老的原始社会时代就已经产生了。统治权力由“神”授予,也是东方法国家较为普遍的看法。
古代印度法和法都与宗教密不可分。古代印度是个宗教社会,宗教的强烈光芒覆盖了一切。法律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宗教的附属物,它缺乏的规范体系,没有的作用范围,没有的立法者与执法者,宗教的任何变化都会引起法律渊源及其内容的相应变化。众多的宗教使古印度的法律渊源异常复杂,法律的体力编排也都深受教义的影响。古代印度法的内容是多元混合体,有宗教僧侣编撰的内容往往避免不了维护其自身的利益,更多的引用一些圣人名言、社会习俗使法典变得不纯粹,很多都是佛教教义和戒规的综合体,
此外法的宗教性也非常之浓厚。教不仅建立在信仰的基础上,要求穆斯林相信安拉是世界唯一的主宰,而且还建立在行为的基础上,要求穆斯林遵守安拉通过使者规定的行为规则。于此在政教合一的阿拉伯国家里作为政教首脑的穆罕默德代表安拉所宣扬的交易,就同时具有法律的性质,随着教和阿拉伯国家的形成,法也就随之诞生了。
东方法的产生和发展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从各种法律渊源的的融合,比如习惯法,
风俗,成文法典,律令等到它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体系,是经历了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的。所有制,等级制以及宗教等很多方面的因素都在影响着东方法的发展。 同时影响着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此外法律的形成古代东方法尤其是成文法的出现对后世制定法律规范提供了可借鉴的材料,为法制社会的建设提供了历史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