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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岗前安全培训制度
1 目的:提高新进员工安全岗位责任意识;安全防护意识;安全管理相关知识。
2 岗前安全培训原则由总监或项目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监理安全职责、安全监理知识、项目岗位安全职责内容。 3 岗前安全培训完成后,与被培训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形成安全交底记录。
4 未完成岗前安全培训的员工不得从事现场监理工作。 5 培训交底记录、培训项目详附件。
附件1:
工程项目安全交底记录表
工程项目名称 安全交底时间 安全交底地点 安全交底人 (签字) 进入项目现场人员交底内容: □从业人员自身安全防护须知 □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交底 □本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主要内容 □本工程项目危险源和控制措施 □工程项目现场安全通道 □工程项目现场工作安全须知 □其它内容 接受安全交底人(签字)
附件2: 工程二部项目监理人员安全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1、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安全监理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或的安全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内容、工作程序和措施。
3、审定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审批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调配监理人员,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调换其工作。
5、主持安全监理交底会议,签发工程暂停令、复工报审表等重要的安全监理文件和指令。
6、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审查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7 、审核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审批表》,签署承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计划。
8、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9、督促施工单位报告安全事故,主持或参与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 10、主持安全监理的协调工作,就安全监理涉及的重大问题与有关各方面进行沟通。
11、组织落实监管部门安全监理工作的整改意见。
12、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安全监理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3、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和安全监理专题报告,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签发工程暂停令,不整改或整改后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报告业主或有关的建设主管部门。
14、定期审阅监理人员包含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日记,并签字。 15、检查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16、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资料。
(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安全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安全监理工作。
2、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主持编写项目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或的安全监理规划,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审批表》。
3)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安全监理的分工和岗位职责,根据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调配监理人员,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调换其工作。
4)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安全监理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三)、专职安全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1、研究掌握项目安全监理适用的法律和标准体系。 2、调查研究施工现场周边环境情况。 3、收集并熟悉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监理资料。
4、参与编制监理规划(重点是安全监理部分),会同专监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5.会同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编制以下安全施工技术文件,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监审批:
(1)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3)施工单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
(5)施工单位绘制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办公、食堂、宿舍、道路等临时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
6、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督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7、审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相互间的安全协议。
8、审查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监督检验合格证等。
9、审查危险物品有关许可文件。
10、会同专监审查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11、审核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方面的开工准备情况,报总监理工程师。 13、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14、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检,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对已出现的或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经常对监理机构履行监理安全责任的情况进行分析检查,并将评估和分析检查情况向总监报告。
15、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和记录,并签收备案;
16、检查施工单位以下安全工作情况:
(1)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安全防护措施的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岗和工作情况。 (4)安全技术交底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5)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17、经总监同意,签发有关安全生产的监理工程师通知。
18、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参加有关单位、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19、指导专监和监理员的安全监理工作,向总监报告安全监理工作。 20、协助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督促、检查事故后的现场整改。 21、参与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22、核查施工起重机械拆卸、安装和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检查定期检测情况。
23、负责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24、受总监委托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监理会议。 25、负责填写安全监理日记。
(四)、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从事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2、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编制安全监理方案,编制或协同专职安全监理人员编制本专业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协同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本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4、协同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5、协同专职安全监理人员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6、对专业范围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对安全事故隐患按照规定的方法处理,及时向专职安全监理人员通报,必要时向总监报告;在施工现场巡检、检查时,发现安全违规操作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向施工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或向总监反映。
7、协助安全事故及技术质量问题的调查分析。
8、参与检查施工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9、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10、负责本专业安全监理资料的填写、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
月报;对当月施工现场的施工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作出评述,报总监理工程师审阅。
11、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12、督促各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3、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巡视检查工作,并对其中高危作业实施旁站;检查本专业施工安全状况,必要时向专职安全监理人员通报或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14、参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五)、监理员的安全职责
1、在专职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中安全员落实情况及有关条款执行情况。
2、担任旁站工作,当发现有安全生产违规操作时,及时制止,并有相应的记录。
3、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人、机、料、法和环境安全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并复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4、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防护设施。 5、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6、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专职安全监理人员)乃至总监报告,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分析和处理。
7、接受总监(总代)安排,临时代替安全监理员工作。 8、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台帐。 备注:
1、专职安全监理人员:项目监理机构配备的具体负责日常安全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2、兼职安全监理人员:项目监理机构安排兼职统一协调相关安全监理工作事宜,并收集、整理相关安全监理资料的监理人员。
3、安全监理人员:项目监理机构按照分工负有安全监理责任的各级监理人
员。
4、项目监理机构根据项目规模、复杂程度等设置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或兼职安全监理人员。
5、项目监理机构设置了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按上述安全职责的要求履职。 6、项目监理机构设置了兼职安全监理人员,专职安全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原则上由总监统筹,各级监理人员分别承担专职安全监理人员相应的安全职责。
附件3 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1).编制安全监理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安全监理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
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审查专项施工方案
危险性较大工程应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建质87号文管理办法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起重吊装工程
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隧道工程施工;
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5)特种设备施工; 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7)6m以上的边坡施工;
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 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组织专家或专门机构进行审查或论证:对涉及工程安全的重大事项,向业主提出建议,由业主组织专家或专门机构进行审查或论证,对重要施工方案组织专家审查:
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3)超深人工挖孔桩施工:开挖、爆破、运输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4)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5)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如钢结构安装、高支架大跨度通廊吊装方案
6)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7)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3).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巡视检查和旁站: 3.1监理巡视检查
1)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检查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
2)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实施旁站监理。
3) 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4)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
5)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5)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3.2督促 施工单位自查: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不定期抽查现场持证上岗情况; 3.3 检查大型施工机械:
1)检查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塔式起重机等垂直运输机械,
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打桩机械等)、安全设施的验收、备案情况,施工单位对大型施工机械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情况。
2)对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检验、验收、备案,以及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下达暂停使用指令,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
3.4.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1)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措施费的使用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投入、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对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总监不予签认,应当向建设单位报告;
3.5慎重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应慎重处理;
1)停工令和事故报告:立即下达暂时停工令,并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
2)救援和现场保护: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工作;
3)防护措施;采取紧急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灾害继续扩大; 4)事故调查: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
5)事故处理: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6加强现场监督和重点部位的旁站,确保施工安全:
1) 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 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重点巡视“一保三防”的安全措施及隐患,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书面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3)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定期组织业主、监理、施工等项目负责人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4)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建立台帐。对高切坡、塔吊、起重设备、爆破、附着式脚手架等未经有关主管部门验收认可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不得投入使用。
5)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 6)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施工问题。总监应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
5.监理安全生产的技术资料归档:
6、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内容 6.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级、各职能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总分包单位、企业和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安全生产指标、安全保证措施、责任及奖惩办法:在承包合同和安全责任书中明确。
4)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齐全。 5)专职安全员: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6)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建立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6.2目标管理
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2)安全目标责任书:项目部、班组与职工间必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把总的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
3)安全生产指标: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应明确安全生产指标、双方责任、工作措施和考核及奖惩内容。 6.3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包括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
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6.4建立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1)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是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 2)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做到每次有记录,对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并有复查记录。被检的必须如期整改并上报检查部门,现场应有整改回执单。
3)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必须如期完成,并上报公司和有关部门。
6.5开展安全教育
1、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档案:明确教育岗位、教育人员、教育内容。
2、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 6.6监督施工班组班前安全活动
组开展班前三上岗(交底、检查、教育)和班后下讲评活动,有记录并有考核措施。 6.7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证应按规定年限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6.8工伤事故处理
1)实行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
2)认真按“四不放过” 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6.9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应按图挂设: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施工机械设备应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7、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内容 7.1现场围档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式施工:工地四周设置围档。要求坚固、稳定、统一、整洁、美观,采用硬质材料。
2)围档高度:市区主要路段围档的高度不低于2.5M,其他工地的围档高度不低于1.8M。 7.2封闭管理:
1)门卫制度: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设置进出口大门、门卫值班室,制定门卫制度,严格外来人员进场登记制度。
2)形象标志:门头应有企业的“形象标志”,大门宜采用硬质材料,美观、大方、上锁。
3)配证进场: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卡。 7.3施工场地
1)场地硬化:推行硬地坪施工,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地面砼硬化,次道路地面也应硬化处理。
2)道路畅通: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 3)排水排污:设置排水系统,排水畅通,不积水;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
4)禁烟:在适当地方设置吸烟处,作业区内禁止随意吸烟。 5)美化环境:积极美化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季节变化,适当进行绿化布置。 7.4材料堆放
7.4.1平面布置: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必须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合理。
7.4.2分门别类,悬挂标牌: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必须做到安全、整齐堆放(存放),不得超高。堆料分门别类,悬挂标牌,标牌应统一制作,标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等。
7.4.3收发管理: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仓库、工具间材料堆放整齐。
7.4.4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堆放,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7.4.5场地清扫:
1) 建立清扫制度,落实到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2)车辆进出场应有清洗、防泥带出措施。
3)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临时存放现场的也应集中堆放整齐、悬挂标牌。 4)不用施工机具和设备应及时出场。 7.5现场住宿
1)施工现场宿舍应集中统一布置,严禁在厨房、作业区内住人。 2)施工现场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必须明显划分,或设可靠的隔离栏护措施。
3)宿舍内应有保暖、消暑、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 4)宿舍应确保安全、完好:禁止用钢管、毛竹及竹片等搭设的简易工棚作宿舍,活动房搭设不宜超过二层。
5)建立室长卫生管理制度:设置统一床铺和储物柜,室内保持通风、整洁,生活用品整齐堆放,禁止摆放作业工具。
6)宿舍防火:宿舍值班室严禁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器具。
7)宿舍周围环境:应保持整洁、安全。 7.6现场防火
1)建立健全消防防火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并成立领导小组,配备足够、合适的消防器材及义务消防人员。 2)施工现场必须有消防平面布置图。
3)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高层建筑(30M及以上)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2寸立管,设加压泵,留消防水源接口),配备足够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可靠。
4)动火审批手续:现场动用明火必须有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员。 5)防火重点部位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间、木工间、油漆间等要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 7.7治安综合治理
1)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并落实到人,采取措施严防盗窃、斗殴、等事件发生。
2)施工现场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丰富职工业余生活,注重精神文
明建设。 7.8施工现场标牌
1)“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2)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牌: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以及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有针对性地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3)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营造安全气氛。 7.9生活设施
1)设置食堂和茶水棚(亭):食堂要通风、卫生、整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食堂应灶前灶后、仓储间、生熟食间功能分开。积极使用燃油、电热灶具,不宜用柴灶。
2)设固定的男、女淋浴室和厕所:并实行专人管理,保持整洁。 3)建立现场卫生责任制:设卫生保洁员,生活垃圾必须盛放在容器内并做到及时清理。
7.10保健急救:施工现场必须备有保健药箱和急救器材,应经常性地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 7.11社区服务
1)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地控制粉尘、噪声、固体废弃物、泥浆、强光等对环境污染和危害。 2)制定落实爱民制度和不扰民措施。 3)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4)夜间施工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8、安全事故处理要点
8.1处理原则: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 8.2处理程序:报告安全事故 → 处理安全事故(包括: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做好标识、保护现场等) → 安全事故调查 → 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 → 编制调查报告并上报; 1)停工令:立即下达暂时停工令;
2)事故报告: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
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
3)救援和现场保护:配合有关部门、单位,抢救伤员、排除险情、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工作;
4)防护措施;采取紧急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灾害继续扩大; 5)事故调查: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
6)事故处理: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
8.3事故报告;
按规定程序向有关部门提交事故处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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