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销售XXX项目业务规范
Sage qian
一、来访、来电登记本使用规范:
1、 《来访登记本》、《来电登记本》必需放在总台的规定位置,以方便各位置业顾问使用. 2、 置业顾问必须保证客户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次序性. 3、 置业顾问公用来访、来电登记本。
4、 来访、来电置业顾问必须将客户的来电、来访日期、姓名、联系方式、客户需求等信息
做详细记录。
5、 来访、来电登记本的客户信息必须按客户来访、来电的先后顺序依次登记编号。个人登
记本的客户编号要与电脑登记的客户编号相一致。
6、 客户登记的有效期为10天,如此期间内置业顾问无对客户跟踪记录,客户再次来访时作
为新客户登记。
7、 客户来访时应先询问客户是否初次到访、是否有预约,然后视客户情况做出处理。 8、 对于搞市场调查、考察、参观楼盘的人员可不做客户登记.
9、 对于老客户回访、下定、签约、退房、回款、换户等情况必须做客户登记。 10、 客户登记是置业顾问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是置业顾问的权利。
11、 客户来访时尽量先做登记,未能登记时送走客户后要10分钟内及时补上,否则罚款10元
每次。
12、 晚会时候由当日指定人员提交销售主管. 二、客户登记及回访规范:
为保证销售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销售现场的客户接待应严格按照当日的接待轮排顺序执行,首次接待为确认客户归属的重要依据.如遇特殊情况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如有随机事件,具体情况具体处理. 一)统一登记制度
1、 所有初次来访的有效客户,应在送客后及时填写“来访登记表\"和“贵宾登记表”,保证客
户信息的准确和真实; 2、 登记内容包括:
(1) 客户姓名、联系方式、到访渠道、来访次数、居住区域、需求户型、面积、经济实力、
需求面积、用途等基本信息记录;
(2) 来访时间、谈判重点、客户异议、谈判进展、客户要求、心理价位或优惠要求等谈判情
况的概述;
(3) 下次跟进销售员的建议、思路、谈判内容、跟进方式和方法的概述; (4) 专案经理相关问题的批复建议. 二)客户分级制度
客户按照近期可能购买、一般意向和基本无意向分为a、b、c三等.客户分级由专案经理在晚会上完成。
三)置业顾问回访时间要求 1、短信联系
在首次客户到访离开后30分钟内,发送短信给该客户。内容统一为:欢迎参观张家山领秀城项目,我是刚才接待您的置业顾问***.如有需要更进一步了解项目或者其他需要我们帮助的地方,请致电13000000000 2、首次回访要求
A级:客户到访的次日下午三点前完成 B级:客户到访后的两日内完成 C级:客户到访的后三日内完成 3、首轮次回访要求 于首次跟踪三日内进行. 4、持续回访要求
首轮回访跟踪后的客户有效期为7天(即从第一次回访后的第二天开始起计算,如1日跟踪的客户,须在8日前再次跟踪),在客户来访前一周内跟踪回访的客户属于跟踪期内。 5、日常性回访要求
遇到项目举行活动、新房源推出、重要节假日或者公司领导要求的其他节点,不定期对客户进行回访。 6、回访批复制度 1)批复时间要求:
每天下午例会,专案经理应及时了解所有销售人员当日来客及客户回访情况,并负责跟踪和谈判建议的口头批复工作,以保障沟通的及时,提高客户成交量. 2)批复人要求:
① 所有登记客户,在前三次的回访记录,应由专案经理根据客户情况和谈 判情况进行批复. ② 其后的批复工作,根据客户情况和谈判进度,由专案经理或主管负责。 四)专案回访时间要求
专案或主管每周至少5次(针对不同置业顾问的客户)不定期回访,了解客户真实想法,
考核置业顾问服务态度、回访时间、是否与客户访谈记录中一致等,回访后在访谈记录本中做登记。
销售管理中心拥有对所有客户进行客户满意度调研抽查的权利。 五)执行规定
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即刻生效.
2、本规定一式两份,一份在公司备案,一份张贴在经理办公室或会议室。
3、以上规定,案场工作人员如有违反,处以10-20元/组客户/次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停止相关人员接待3—30日.造成恶劣影响的,可做辞退处理。 三、客户界定原则: 一)电话客户的界定标准
电话接听顺序,以BY位最后两人为接听者轮流接听。接听者要以邀约客户到访为目的,电话中报业务员姓名,所有未曾来访的来电客户,均以首次到访为准.如客户进门要求找谁即为谁的客户,如果进销售部没找,接待过程中再提及无效;如果当日销售员不在当班现场,按轮排确定。来电转来访率作为月度业绩考核标准之一。 二)来访客户界定标准
1、 接待客户实行“轮流接待、团队全程服务的制度”,每个客户由专人全程服务,无特殊情况
避免一个客户由多人以上接待的现象。
2、 各销售人员应严格按来访接待的顺序接待客户.该其接待时必须BY位台处,客户或公司领
导进门时必须起立打招呼。
3、 销售人员接待客户后,需在《客户来访登记表》上详细明确的做好客户登记,以便于统计
和查询,《客户来访登记表》将作为客户纠纷时判断客户归属的重要依据。
4、 当客户来访时,当值销售人员(无论什么原因)不在现场,则按顺序由其之后的销售人员自然
补上。
5、 销售人员成交的业绩归其所有,如客户第二次上门或正式成交,原销售人员不在,其他销售
人员有义务帮助成交。
6、 已成交老客户带来的新客户由原销售人员接待,业绩归其所有.若原销售人员不在,其他销
售人员有义务协助接待,并于第一时间告知原销售人员。
7、 未成交(没下定)老客户带来的新客户应由原销售人员接待,成交业绩归其所有.若原销售人
员不在,其他销售人员有义务协助接待。
8、 经销售人员预约来访的客户,由其本人接待.若本人不在,其他销售人员有义务帮助接待。 9、 如已下定的客户要求退定,原销售人员没有能力说服客户,其他销售人员应发扬互帮互助
精神帮忙成交。
10、若销售人员在客户首次到访三天内没有追踪自己的客户,并且被同事接待签单者,业绩归
同事所有。7天内没有追踪客户,销售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该客户,案场经理有权将该客户另行分配他人追踪。当客户再次到访如果找该销售人员的,视为该销售人员的客户;若没有找原销售人员并且原销售人员也未认出客户,该客户视为新客户按轮排顺序销售人员接待,业绩归后接待销售人员所有。
11、成交客户姓名和登记 不同以是否直第亲属关系为判定依据。如前几次或多次客户登记确定
为直属亲属关系(包括父母、公婆、岳父母、儿女、兄弟姐妹等),客户登记以第一次有效客户登记为准。
12、在老客户到访时,销售人员不能为了接待新客户,而冷落老客户,可让其他销售人员帮助
接待老客户。若销售现场非常忙碌,销售人员之间应该互相协助。 13、来电客户电话邀约上访的,如果未找特定人员则视为新客户接待.
14、由销售人员电话邀约而来的客户,归该销售人员所有,必须定期追踪和做好记录,争议发生
后,跟踪记录以书面为准。
15、发现怠慢客户或对其他销售人员的客户冷漠、爱搭不理等现象,一经发现,口头警告一次,
如有二次者,立即开除。
16、在值销售人员接待客户过程中,如果接待的是他人的老客户,若该客户的销售人员在销售
现场而未认出来,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客户,即使在该客户成交时或之后认出来,业绩也归成交销售人员所有。
17、客户界定以《客户来访登记表》上的登记为准,没有登记记录的自动退出。在跟踪有效期
内,以先登记为准,超过有效期的自动退出.
18、月度业绩考核标准:合同总额,来电转来访率,公司指定房源去化率以及公司不定期组织
的其他考核.
19、案场提倡团队协作精神,销售人员之间应团结互助,销售人员之间出现客户争议的,可由双
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给案场负责人裁定。 20、
案场实行末位淘汰制,连续两个月综合业绩位列最后两名者,即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