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津学院教务通知 (2015-4-19)
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二○一五届毕业生教学工作安排
各教学系(部):
为顺利做好我院2015届毕业生的各项教学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实习、毕业生重修考试、毕业清考及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1、毕业班学生于2015年4月20日完成毕业实习正式返校。各系请于4月30日之前组织召开2015届毕业生座谈会并完成毕业生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及毕业实习成绩录入工作。
2、毕业生重修考试、选修课重修均于5月11日开始。  3、毕业清考报名相关工作于5月25日至5月28日完成:
(1)未修满学分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各班学习委员处报名参加毕业清考; (2)学习委员将名单在5月28日之前交教务办304#办公室登记、审核,并持教务办开具的相应单据到学院财务缴费,缴费标准为20元/门课程;
(3)不报名的学生无毕业清考资格。
(4)实践环节清考安排在2014年11月下旬开始。
4、毕业清考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3日至6月10日,阅卷老师在课程考试结束后3天内提交考试成绩,各系教务干事将成绩整理后于6月13日前送交教务办。    5、各系要认真做好毕业论文环节的管理,努力提高毕业论文的质量,严格执行评分标准,严密组织答辩工作,并按规范要求整理归档。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5月12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评审工作。
(2)5月13日至5月15日各系公示毕业生答辩名单。
(3)5月16日至5月30日各系组织毕业生进行毕业论文答辩(含第一次、第二次)。
( 4) 6月10日前提交毕业论文成绩并完成归档工作. 二、创业创新学分申报及认定工作
毕业生申报创业创新学分时间为2014年12月下旬和2015年4月中下旬。请各毕业生填写《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创业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并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相关部门确认盖章后由各班学习委员统一交到各教学系教务干事处。学生须同时在网上进行创业创新学分申报登记,网上申报项目须与纸质申请表完全一致。
三、成绩审查与处理工作
1、各系在6月13日前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和制度完成对所有毕业生成绩的最后一次审查和核对工作,并将毕业生审核结果报教务办。毕业审核内容包括:成绩审核(包括课程成绩、毕业实习成绩、毕业论文成绩、英语四级成绩、以及创业创新学分)和其他资格审查(包括受处分情况、转专业情况、留降级情况)。教务办在6月16日前完成毕业生毕业资格和授予学位资格的审核,6月19日左右召开我院毕业资格审核委员会审核毕业资格,6月26日发放毕业证及学位证书。
2、截止6月13日,2014届毕业生如仍有不及格课程或未满学分的可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
3、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在6月15日前到各系教务干事处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并填写《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学生延长学习年限修读申请表》,一式叁份,学生本人持一份,一份存学生所属系部,另一份由系教务干事交教务办备案。办理好延长学习年限手续的学生将编入下一年级。如不办理申请手续者,视同放弃延长学习年限申请,作结业处理。
4、结业生按《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在规定最长学习时限内,可以申请返校参加课程清考,合格后取得相应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
四、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准备工作
1、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核:依据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进行审核。
2、毕业生的学位授予资格依据《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进行审核。
五、教材费结算工作
1、教务办于5月8日前公布教材费结算结果,各班于5月8日至5月20日完成银行账号、补或退费金额确认、签字工作。
2、5月21日前,各系教务干事将整理好的确认签字表格交教务办308#办公室。     3、6月5日之前学院财务通过工商银行划账将教材退款划账到学生账户中。     4、6月1日至6月10日,欠费毕业生到财务部补交教材费用。
六、北津学院在本部就读的2015届毕业生有关工作在湖南商学院教务处的统筹协调下开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教务办
2014年12月30日
主  送:院领导、各系、南院教务处、学工办、2011 级各班及辅导员、党政办、财务部、 共  印:100份
经手人:何泓彦(88765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