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事务实施状况思考对策
为树立党和的良好形象,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解决群众有事不会办、办不了和运作慢、费用多等问题,某某乡、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大胆创新,勇于实践,从20某某年12月开始,在全乡13个村委会实行“群众事务”。 一、主要做法
(一)设立专门工作机构。成立某某壮族乡便民服务中心,由乡党政办抽调专人负责组织乡财政所、计生办、民政所、老龄办、派出所、土管所、司法所、信访办、城建所、经管中心、林业站等相关站所工作人员统一携带公章、办公用品,在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公,综合服务。
(二)确定代办员职权职责。各村委会设一名“代办员”,统一由村委会副主任兼任,每人每月由乡发给30元交通补贴,各村委会的治保调解主任为信访代办员,代理群众办理各类信访上访案件;乡直有关单位的相关责任人为乡级“代办员”,负责代办需经县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事务。
(三)确定代办内容。为群众提供林业采伐指标的申报及审批;计划生育登记、办理准生证;民政优抚、老龄证等;农村建房及其他用地审批;户籍、身份证办理及管控物品的审批;代写民事诉状;组织、人事关系的接转;信访代办;其他需要代办的事项等十项代办服务。
(四)明确办理时限。乡便民服务中心可直接办理的,一天内必须办理完毕,乡便民服务中心不能直接办理或需县级以上部门办理的,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将代办情况书面告知群众。
(五)主要工作流程。
受理:群众把需要办理的事项委托给村“代办员”,由村“代办员”登记并收集相关材料。
代办:村“代办员”每周日、周三到乡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超出乡职权范围内需经县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由乡级“代办员”负责代办,涉及面广、较为集中的事项由乡代办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上门办理。
回复:每名村“代办员”都持有一本《代办事项落实卡》,代办后,群众在《落实卡》上签字或按手印。
跟踪监督:乡定期不定期对代办事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确保件件代办事项落到实处。
(六)严格代办员管理。乡、村两级“代办员”统一培训后上岗,并对村“代办员”提出对群众办理事项不推诿、不拖拉、不收费、不吃请的“四不”要求;对乡“代办员”提出在集中办公时间内,不准请假、不准离岗的“两不准”要求。 二、初步成效
某某乡自实行“群众事务”以来,村“代办员”为群众类事项214件,包括信访件36件,办结率为98%。这种“群众动嘴、干部跑腿”的做法,既方便了群众,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又提高了和站所的工作效能,得到了全乡人民群众的好评。
(一)便利了人民群众。“群众事务”实行后,由各村委会由副主任兼任“村级代办员”、治保调解主任兼任信访代办员,将群众需要代办事项收集后,统一到乡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使人民群众办事在时间、金钱、精力上都得到了极大的便利,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欢迎。大厂村委会岩洛场村村民胡建荣找本村“代办员“办理了粮种直补存折更名和儿子的
准生证,他说:“原来到乡上办事,要么材料不齐,要么办事的人不在,得跑好几回,现在有了代办员,只要在村委会就能把事办了。”
(三)提高了工作效率。“群众事务”的实行,特别是成立“便民服务中心”,明确乡各相关站所统一集中办公,村“代办员”集中办理群众事务,明显提高了乡工作效率,改变了乡和广大干部职工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某某派出所干警秦文敏说:“办户口,缺一样手续和错一个字都不行,村里的群众又不懂,经常要跑好几回,现在实行‘’,事情办起来顺手多了,效率也比以前高多了”。 三、存在困难和问题
某某乡“群众事务”已初步形成了一套体系,但在实行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需加以完善和改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宣传不到位。由于交通条件差和人员配备不足等原因,造成宣传力度还不够,没有达到家喻户晓。二是经费保障不足。由于乡财力有限,某某乡只按照每月每人30元的标准发放交通补贴,难以满足代办员的代办工作需要。三是管理机制不健全。在代办员的工作管理中,缺乏激励约束机制,在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措施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工作流程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某某乡“群众事务”的工作流程主要分为受理、代办、回复和跟踪监督等环节,总体环节基本明确,但各环节中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细化、规范。
四、推行实施群众事务的思考
从某某乡近半年的实施情况看,“群众事务”的效果是显而易见的,操作办法也基本可行,具备在全县各乡镇推广落实的条件。
第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行“群众事务”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乡镇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为群众事务代办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第二,要加强宣传。各乡镇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实施群众事务工作的必要性,以及代办服务项目、办理程序等具体做法,使广大服务对象充分认识和了解村民事务,做到家喻户晓。特别要广泛宣传交通不便、自然村多的村推广该项工作所取得显著成效,努力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构建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建议春耕生产结束后,及时召开全县现场会,争取下半年在全县推开此项工作。
第三,要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一要完善代办员补贴措施。为确保群众事务代办服务中心工作正常开展,在各乡(镇)筹集工作经费的基础上,建议县财政适度支持,每个乡镇每年划拨5000元作为专项工作经费,确保“代办员”工作补贴落到实处。二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代办员”工作积极性。三要配备满足代办工作需要和方便群众办事的办公软硬件设施,解决必要的办公经费。
第六,要加强培训和管理。一要加强对代办人员工作职责、方式方法、纪律要求和有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代办员的整体素质。二要加大对“代办员”管理,建立代办人员工作职责、代办工作回访等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规范工作。三要实行严肃的群众事务代办工作纪律,各乡
镇要借鉴某某乡的“四不两不准”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最严肃的工作纪律,并形成工作制度。同时,各乡镇要将乡、村两级“代办员”工作开展情况,列为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