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德意志意识形态》,谈马克思自由观演变
“自由”,本意指的是从被束缚中出来,从受动中出来。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贯穿于人类发展的始终,而自由的每一程度上的获取都彰显着人的地位、能力及人的主体性,因而自由问题也就作为人的自我认识、自我对待中的一个重大问题进入了以人为主要关注对象的哲学家们的视域。对自由问题的认识虽始于古希腊时期,却一直未能得出一个被人们所共同接受的结论,自由成了哲学上的一个难题。这个难题直到马克思那儿才开始被慢慢解开。
一、马克思自由思想回顾
马克思对于人的自由问题的关注可以追溯到1838年的《博士论文》时期,他通过对德谟克利特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自然哲学的比较,引发出对人的伦理思考。他将自我意识看作历史的主体,从而自由被看作是自我意识以偏斜运动的形式所表现出来的自由,这意味着马克思此时是在理性主义自由观的原则下思考自由问题的。不同的是,他又将自由与定在相联系,指出在定在之光中发亮才是自由的真正实现,这一点构成了马克思自由思想的闪光之处,也为他之后科学自由观的形成指明了方向。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时期,马克思在批判国民经济学的基础上深化了对自由问题的思考。他发现了人类历史进程中的不自由面,看到了私有制及人的本质力量——劳动——的异化和人的自由缺失之间的内在联系。以此为根据,马克思试图为消除人的异化和不自由现象找寻一条现实的途径。但他此时深受黑格尔思辨主义和费尔巴哈人本主义思想的影响,并未能形成科学的世界观。他从人的完美本质的理论悬设出发,割裂了人的物质生活与人的自由本质的统一关系,从而将自由的获得看成是一个抽象的人的本质的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过程,否定了物质资料的生产与生活在人实现自由的过程中的重大意义,他对自由的理解在这个时候尚不够合法。
马克思自由思想进入成熟阶段的第一部代表性著作是《德意志意识形态》。此时的马克思终于看清了社会历史发展中的最终物质根源,从而发现了生产力在人类历史进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发现了生产力、生产关系、社会意识三者间的辩证关系,找到了社会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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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规律。在唯物史观的基础上,马克思终于迈出了解开人类自由之谜的关键性一步。
二、批判青年黑格尔派的自由观
青年黑格尔派把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当作死狗一样从前门抛进了垃圾堆里,却又偷偷地从后门把它的碎片给捡了回来并理直气壮地用这些碎片去反对碎片的整体,得出了一系列貌似能“震撼世界”实际却荒谬可笑的结论,马克思就是在对他们的自由思想提出质疑和进行批判的基础上阐释他自己的自由观的。
《德意志意识形态》开篇就点中了青年黑格尔派的要害——一切批判、它所作的种种努力,都承袭着黑格尔的哲学前提即存在论上的思维内在性原则,这就决定了他们的自由观无论以何种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都不过是理性主义自由观的再一次重复。他们的自由观从一个错误的前提出发,颠倒了思想与现实的关系,它不仅不能起到指导改造世界的作用,甚至不能正确地解释世界。这种哲学尽管采取了一些新的形式,却仍在使用并巩固着黑格尔的哲学前提,根本就是“最大的保守派”。
三、从思维内在性走向人的现实性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采取先破后立的方式,先系统表述了自己的自由思想——首先打破青年黑格尔派自由观的前提,再在此基础上确立自己哲学的出发点:“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不是任意提出的,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想象中才能撇开的现实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因此,这些前提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确认”,出发点即主体被规定为“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马克思是从以下3个方面来阐释人的现实性的:1,人是感性存在的个人而非精神存在着的人,他是自然的一部分,有其产生发展的自然基础及由此产生的人的与生俱来的自然属性。 2,人又是在现实的物质生活条件下从事一定的物质资料生产的个人,是实践着的个人。 3,个人是处于一定的现实社会关系中的个人。
四、阻碍人的自由发展的现实因素——的对象
人类要自由,就必先,的对象即是人类自由的界限。综合人类历史发展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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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阶段来看,约束和奴役人的力量既来自于自然,也来自于社会,人的不自由是自然和社会共同作用的结果。
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条件下,人对自然必然性的认识不够充分,人类能力的发展也非常有限,导致人与自然关系的陌生和人与人交往的狭隘,这就使得自然成为对人而言的异己力量,处处着人的活动与发展。自然对人的压迫在生产极不发达、社会结构极其简单的部落所有制时期尤为严重,之后随着人类认识自然、支配 、驾驭自然的能力的增强, 自然因素的作用日渐消减,而社会因素的力则渐渐凸显,成为自由的最大阻碍。马克思正是基于对各种社会形态的分析,指出私有制、阶级的压迫及虚幻的共同体对个人的、异化的劳动及其产品对人的压迫、人对物的屈从及生产力对人的、分工等成为制约个人自由的几大社会因素。
五、主义——自由的实现形式
基于上述第四点的论述,个人的自由要求大力发展生产力,减小人在自然面前的盲目性及由此产生的自然力量对人的活动的;要求人们对生产资料和社会财富的共同占有;要求阶级压迫、阶级对个人个性压抑的消除和社会成员的共同自由发展;要求消除异化,使人能自由地支配自己的劳动和产品,驾驭由自身活动所共同创造的生产力,使其成为真正的力量;它还要求消灭分工,使人能自由选择自己的工作,全面自由地发挥自己的才能及实现自己的个性。而这一切又只有通过主义才能实现。
只有在主义的条件下才能有各个人的自由。这一方面由人的本质决定,另一方面由主义性质决定。
人的本质在于其社会性。这种社会性从横向上看表现为:“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从纵向上看则表现为:后一代人的肉体存在和社会关系都取决于他们从前一代人那儿所继承下来的生产力和交往形式,这就使得个人的发展与各个人的发展之间是统一的关系,只有联合起来的个人才能发展,才能取得自由。
主义社会每个人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其自身性质和主义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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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的现实目标的全部实现,具有着实现个人自由的一切条件。主要表现在:
1,主义有高度发达的生产力,为各个人提供自由发展的物质前提。2,主义有世界性的交往。它消除了单个人的民族局限性和地域局限性,使单个人的活动扩大成为世界性的活动。3,主义有合理的交往形式。在主义社会里是消除了私有制和劳动的自由个体之间的自由交往。4,主义消灭了私有制,有最普遍的占有。5,主义有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主义所要消灭的只是分工的旧有性质而非分工本身。在主义的分工是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主义所要求的人的全面发展就是要使人所具有的一切才能都充分发挥出来,使人能自觉自愿的做自己喜欢的能够做的事。因此,只有在主义这样一个“自由联合体”中,各个人才真正联合在一起,每个人才能全面、自由地发展,才能成为自然、社会和人自身的主人,才能实现真正的自由。
因此,主义社会是实现自由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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