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车务段从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铁路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范铁路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车务段各科室、公司、车间、班组(以下简称各部门)从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管理。
第三条 各部门职责
履行好本部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依法落实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总负责的安全培训责任体系,按要求组织实施年度安全培训。
根据本部门的安全要求确定补充培训内容、培训要求、建设好相应的试题库,完善考务管理,严格落实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制度。
第四条 从业人员职责
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章 主业及各公司从业人员安全培训
第五条 年度安全培训从业人员范围为全体在岗人员。 1.对未参加年度安全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禁止安排工作。
2.培训考试过程中或考试结束后各部门出现新入职人员,新调入人员、复岗人员(工伤、长病、外调助勤等)必须在上岗前完成补培及考试。考试合格后,相关部门方可安排工作。
第六条 年度安全培训内容
(一)主业从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内容
1.与铁路运输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主要为预防机车车辆伤害、预防触电);
3.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5.其他需要培训内容。
(二)各公司从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内容
各公司年度安全培训内容参照主业培训内容结合公司自身安全要求确定培训内容。
第三章 年度安全培训组织
第七条 年度安全培训时间为每年2月1日至3月31日。 第 培训方式
1.各站以车间为单位,有职教分管副站长和技术员具体
负责,制定辖区内班组(四、五等车站)学习培训计划,利用周业务学习时间安排脱产学习。各班组要做好学习视频录制工作,并按培训视频管理要求上传视频(各公司参照实行)。
2.段部各科室(部)以部门为单位,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培训。
第九条 考试
年度安全考试满分标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90分。对合格试卷中答错的部分,须进行错题补考,直至全部掌握后(年度安全考试最终成绩100分)方可上岗。
1.主业从业人员考试方式:原则上所有从业人员都安排机考,考试时间为每年4月1日至30日。补培人员另行安排考试时间。
各部门负责人要及时核对考试人员名单,发现异常应协调职教科及时处理,确保考试无人遗漏。
2.公司从业人员考试方式:各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安全要求确定考试内容,自行命题报职教科组卷,采用笔答方式组织考试。每年4月15日前完成考试、阅卷工作;4月30日前将培训考试资料报职教科存档。
第十条 年度安全培训资质认定
年度安全培训资质认定结果是各部门人员上岗、安排工作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