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XX银行票据池业务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票据业务XX,满足大型客户的多种票据服务需求,根据《票据法》及有关业务管理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票据池业务是我行向企业提供的票据托管、委托收款、票据池授信等一揽子结算、融资服务。
第三条  票据池是指企业质押和转让的未到期票据以及质押和转让票据到期的回款,票据池中的票据种类只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且承兑银行属于我行接受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行范围。
第四条  票据池授信是指企业做成质押或转让背书后,我行以票据池金额为最高额度向企业授信。票据池授信实行“余额控制”原则。“余额控制”原则,一是指企业向我行质押或转让的票据以及票据项下回款构成票据池,票据池是我行授信和偿还到期授信的重要风险保障手段,必须确保未到期授信余额<=票据池余额;二是指在授信余额<=票据池余额时,如果企业质押票据的到期日在我行对该企业授信到期日之后,企业可以将质押票据向我行贴现以偿还到期的授信;如果企业转让票据的到期日在我行对该企业授信到期日之后,企业可以向我行申请透支或短期贷款偿还到期授信。
第五条  票据池授信属于低风险业务,授信授权管理适用低风险业务授权管理有关规定。
第六条  票据池业务遵循统一管理、先试点后开办的原则。经总行授权试点的分行应积极营销本产品,并根据企业需求对总行下发的暂行管理办法反馈意见。试点期结束,总行完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授权各经营单位办理。
第七条  企业集团的票据池业务管理办法另文下发。
第二章    基本功能与业务定义
第  票据池业务的基本功能包括:票据托管,票据池授信,票据贴现,透支和短期贷款,票据托收,受理付款,票据池查询等。
第九条  票据托管指企业将收到的商业汇票移交我行,根据企业委托,我行提供票据信息电子服务、票据实物保管、票据真实性查询查复、票据到期时委托收款等服务。
第十条  票据池授信包括票据质押池授信和票据买断池授信。票据质押池授信指企业将真实贸易背景下取得的商业汇票质押背书给我行,作为企业授信和(或)第三方企业授信的担保。票据买断池授信指企业将真实贸易背景下取得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给我行,我行放弃对企业的票据追索权,据此向企业和(或)企业授权的第三方授信,并以受让票据回款作为到期授信的还款来源。
第十一条  票据贴现是指企业将托管给我行的票据随时贴现或者在票据质押项下授信到期而质押票据尚未到期时及时贴现票据偿还到期授信。
第十二条  透支和短期贷款是指票据买断池授信到期而转让的票据尚未到期时,我行给予企业透支、短期贷款的授信便利用以偿还到期授信。
第十三条  票据托收指根据企业委托,我行对托管票据、质押票据在票据到期日向承兑行提示付款,或者我行对受让票据自行办理托收。
第十四条  受理付款指我行以承兑方式授信时,授信到期,我行作为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行收到委收行寄来托收凭证和票据,审查票据无误后支付票款。
第十五条  票据池查询指通过票据池台账,我行为企业提供托管票据、质押票据、转让票据的票据要素、票据状态信息。
第三章    业务办理条件
第十六条  申办票据池业务的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2)年度销售总额3亿(含)以上;
(3)日常收付业务中票据占比较高,票据结算量较大。 第十七条  提交用于质押、转让的票据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承兑银行属于我行接受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行范围; (2)票据各项记载要素齐全; (3)票据背书连续;
(4)提交的票据与授信要求的申请表记载相符; (5)经查询查复,票据是真实的;
(6)提交了证明票据项下其与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交易关系的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专用复印件、货运单据等;
第四章    业务管理基本规定
第十  票据托管的管理。
企业向开户行提交《票据托管/撤销托管申请表(代网上票据业务申请表)》(附件1)申请托管业务,开户行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托管票据的移交。企业托管时需要委托开户行就托管的票据办理委托收款的,应在托管时做成委托收款背书。
企业向开户行申请托管票据网银服务的,应在《票据托管/撤销托管申请表(代网上票据业务申请表)》的网银服务栏打勾注明,开户行向企
业提供《深圳XX银行网上票据托管业务操作用户手册》,并培训企业按照手册的流程操作。
托管票据到期日前,委托人需要将部分或全部托管票据取回、办理贴现或用以质押和转让的,须向开户行提交《票据托管/撤销托管申请表(代网上票据业务申请表)》,先行办理撤销托管手续后再按照相关手续办理。
开户行仅对托管票据承担保管责任,对托管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或其债权的实现不承担任何责任。
开户行作为托管行,应向企业提供票据管理的专业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各种票据行为的结算操作规范。
第十九条  服务收费。
票据托管服务(含票据买断业务)按照200元/月收取票据托管基本服务费,另再按5-10元/笔收取票据处理手续费,票据基本托管费和票据处理手续费每月收取;对我行利润贡献度高的高端客户可以减免,票据基本托管费和票据处理手续费的减免由分行或分行级支行统一审批。
第二十条  票据池授信的管理。
质押和转让票据实行分别提交、集中使用的额度化管理模式,分别设置票据质押池额度和票据买断池额度。企业可以多次将收到的票据质押、背书转让给开户行,分别构成票据质押池额度和票据买断池额度。
企业申请授信必须提交票据买断池/票据质押池授信资料(附件2)。单笔授信出账时,开户行与申请人签订《质押担保合同》、《票据买断额度合同》(附件3)以及授信合同并在放款凭证上加盖印鉴,在确认票据真实后出账,并分别登记票据质押池授信额度和票据买断池额度台账。
企业可以在《质押担保合同》中约定为第三方企业出质,由第三方企业向开户行申请票据质押项下授信。
企业可以在《票据买断额度合同》中约定,将持有的票据背书转让给开户行,并授权开户行对第三方企业授信,以转让票据偿还第三方企业授信。
票据池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一年,额度主要用于企业流动资金需要。票据买断池额度可以在票据池中票据到期日和授信到期日出现期限错配时用透支、短期贷款偿还到期授信,受让票据回款直接偿还透支和短期贷款。
企业使用票据池额度应登记额度使用台账,偿还授信后释放额度。
第五章    风险控制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池授信业务应切实审查贸易背景和票据的真实合法性,防止企业通过虚假关联交易套取我行资金。
第二十二条  开户行发现企业在托管、质押、转让等业务过程中存在虚假、欺诈等行为的,应立即要求企业清偿票据池授信,终止票据池服务。
第二十三条  企业发生票据池授信逾期时,应停止为该企业授信,直至逾期授信得到全部清偿。
第二十四条  准确登记台账,严格防范操作风险。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总行公司产品开发部负责解释,但涉及到授信授权管理的,由总行信贷管理部解释;涉及到会计操作流程的,由总行会计结算部解释;总行财务信息及资产负债部负责会计核算手续的制定;总行资产保全部负责协议合同文本的修订与解释;总行电子银行部负责票据池业务网银渠道的开发以及用户操作手册的制定和修改。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票据托管/撤销托管申请表(代网银票据业务申请书)
2.票据买断池、票据质押池授信申请材料目录清单 3.票据买断额度合同
附件1-1
票据托管/撤销托管申请表(代网银票据业务申请书)
委托人: 委托人结算账号: 开户网点名称: 申请事项:□申请托管  □撤销托管  □网上银行开通  □网上银行修改         序号         □ □                     日期: 重要提示: 1、开户行仅对托管票据承担保管责任,对托管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或其债权的实现不承担任何责任。 2、委托人没有委托开户行代为收款的,对于委托人由于未及时取回票据而使其票据权利丧失或遭受任何其他不利影响的,开户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开户行对托管票据因不可抗力或其不能预见且不能控制的意外事件灭失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表一式两份,客户与开户行各持一份。 号码         出票日         到期日 票面金额                 出票人 承兑人/行                 托管票据清单,编号为: 网上银行托管票据清单,编号为: 开户行意见: (加盖营业部业务公章)                   生效日期: 申请人:(印鉴)
附件1-2
票据买断池、票据质押池授信申请材料目录清单
一、资格类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人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
(四)依据章程规定或依法需要提供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的,提供相关决议;
(五)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证明书; (六)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七)法人代表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贷款卡复印件(卡号须清楚)。 二、票据及其跟单资料
(一)未到期且要式完整的商业汇票原件及复印件(正面及背面);(二)与汇票相对应的商品交易合同原件,或足以证实商品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的原件文件资料;
(三)与汇票及商品交易合同配套的或普通的复印件,对销售非应税产品取得的票据,要求提交足以证实贸易背景的书面材料,包括一般销售复印件;
(四)我行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和材料;
(五)加盖申请人在我行预留印章的商业汇票、透支凭证、借款借据。
三、申请文件
(一)企业已签字盖章的票据买断申请书、票据买断确认书、质押
担保合同、质押标的情况声明书;
(二)企业已签字盖章的商业汇票承兑协议、透支合同、贷款合同;(三)商业汇票承兑、透支、短期贷款审批表。 四、说明
(一)客户的资格类文件在有效期内可以一年提供一次(放置在每年的第一笔出帐档案里)。客户经理在业务操作过程中要关注持票人的资格类证件的变更情况,一旦发生变更,要立即更换,确保授信业务的合法有效性,如果为第三方提供质押或者让渡票据权利还需要提供董事会决议或其它法律文件。
(二)客户提供的复印件上须加盖客户的公章,客户经理负责与原件核对,核对无误后加盖“已核原件”印章并签章。
(三)对于水电煤油燃气等等公用事业单位持有的商业汇票,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其他相关企事业的商品交易合同的,在其出具供应计划(如供电计划)或其他能证明真实贸易背景的材料。
附件1-3
票据买断额度合同
(适用于非集团客户)
合同编号:XX票买    字第    号
□  非额度内
□  额度内      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编号:XX    综字第    号
甲方(票据买断人):深圳XX银行                                       地址:                                                                电话:                                 传真:                         负责人:                               职务:
乙方(卖断申请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向甲方转让票据,甲方给予乙方票据买断项下的授信额度。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并愿遵守合同所有条款。
第一条  票据买断的定义
本合同票据买断是指乙方将真实贸易背景下取得的商业汇票转让给甲方,甲方放弃对乙方的票据追索权,甲方在受让票据所形成的额度内对乙方或者乙方授权的第三方企业授信,并以所受让票据回款作为到期授信的还款来源。
第二条  票据买断项下授信额度内容
(一)乙方将商业汇票转让给甲方,甲方按规定审查后保证以全部受让票据票面金额的总余额为授信额度的最高限额。
(二)额度使用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此期限内,甲方以受让乙方的商业汇票以及票据回款形成票据池,票据池金额为授信最高额度。票据池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每次额度的使用方式、期限、金额由卖断申请人和买断人商定并签订相关合同,但额度内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额度的最高限额。
(三)甲方对乙方在额度项下授信的还款来源是甲方受让的票据回款。
第三条  商业汇票的范围
本合同所指的商业汇票限于乙方持有的、属于甲方接受的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第四条  授信申请人的范围 □  授信申请人必须是乙方
□  授信申请人包括乙方,以及乙方授权的第三方企业如下: 第三方企业名称:
第三方企业地址:                                 第三方企业电话:                                 第三方企业法定代表人:                           □  票据买断额度下申请授信第三方企业名单附后 第五条  商业汇票真实性的查询查复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并向乙方提交票据卖断申请书,完成查询查复后对乙方票据卖断申请书进行确认。
第六条  乙方的保证与承诺
(一)向甲方提交的商业汇票、专用、商品交易合同或商品发运单据以及其他材料是真实的,申请卖断的商业汇票是由乙方合法拥有、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背景、不存在任何缺陷或瑕疵、前手背书真实。
(二)向甲方提交必要的授信申请资料(见转让/质押票据池授信申请材料目录)并做成转让背书。
(三)乙方卖断的商业汇票以甲方确认的《票据业务买断确认书》为准。
(四)甲方根据本合同及具体的授信合同发放的授信到期而乙方转让给甲方的票据尚未到期的,甲方向乙方发放透支贷款或短期贷款偿还到期授信,透支贷款、短期贷款的期限从授信到期日起至票据到期回款时止,透支贷款、短期贷款的利息按照甲方有关规定计收。
第七条  甲方的保证与承诺
(一)受让乙方商业汇票后,放弃对乙方票据追索权,对乙方或者乙方授权的第三方企业授信,并以所受让票据回款作为到期授信的还款来源。
(二)乙方转让给甲方的票据余额大于授信余额时,经乙方申请,
甲方可退还其差额部分的回款。
第  杂项
(一)在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对乙方的任何违约和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行使本合同内甲方应享有的权利,均不能损害、影响或甲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作为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利,不能作为甲方对任何破坏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或现有或将来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二)本合同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或部分条款无效,乙方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可立即向乙方追索本合同项下授信本息及其它有关款项。
第九条  法律使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或者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以下第   项规定的方式解决争议。
(一)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二)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若本合同经甲方双方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后,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向原公证机关申请执行证书,或凭原公证书和执行公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
                        。 (四)第十条  合同生效条件
(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若任何一方改制、合并等,本合同对改制、合并后的公司继续有效。
2、本合同至合同项下债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及   、    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票据买断业务申请书
      编号:票买断申字     号
致        银行    支行:
根据我公司与贵行签订的票据买断额度合同(编号为             ),我公司现提交以下商业汇票,请贵行审核,并自愿申请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贵行,请贵行据此发放授信给我公司或我公司不时指定的第三方,并以此票据回款偿还到期授信。
转让商业汇票清单
票据号码 票据金额 付款人/行名称 出票日 到期日         □  汇票清单另附。 我公司申明和保证:
1、上述票据的贸易背景真实,我公司的票据权利完整无瑕疵,票据真实。 2、同意贵行对票据审核的任何意见。
3、将上述票据权利无追索权的转让给贵行,并保证所有合同提交贵行。 4、承担票据买断额度合同(编号为          )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申请人名称:                                        法人代表:                                       (或授权代理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票据买断业务确认书
致                  公司:
□ 我行同意贵公司转让编号为票买断申字         号下的票据,并放弃对贵公司此票据的追索权,我行在此受让票据所形成的额度内,同意贵公司申请,向贵公司或贵公司不时指定的第三方授信,我行以此受让票据项下回款作为以上授信合同到期的还款来源。
□ 经审核,我行不同意本次票据买断。理由为:
               经办人:(签章)
    深圳XX银行       支行(业务公章)                                          确认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