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挂靠经营合同书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复印件附件)
常住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汽车挂靠从事货物运输经营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具有从事货物运输的资质,现甲方同意乙方将货车一辆(以下简称“该车”)挂靠在甲方公司名下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活动。
车辆基础情况是: 厂牌号: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核定吨位:
二、挂靠经营期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车按国家规定的营运期限届满(含因各种因素而提前报废的情况)或者过户之日止。
三、该车的营运规费由养路费、运管费、车船使用税等组成。该规费由乙方委托甲方代收代缴。乙方必须在每月25日至次月的3日内向甲方缴纳该规费,若乙方逾期缴纳,应向甲方支付按稽征所收取滞纳金的方式计算的滞纳金,若超过30天未缴纳上述规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四、该车的保险:
1、该车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保险,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货物险和不计免赔险以及乙方自愿投保的其它险种。
2、该车由甲方代为投保。保险费用按年度计算,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或在该车保险期限届满前20天向甲方一次性缴清。乙方超过期限未缴纳,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在该车承载价值超出投保的价值时,乙方应在运输始发地单独增加公路运输货物保险,若多次出现未增保现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该车交通事故的处理:
1、该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报警,通知保险公司和甲方。
2、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其中必须以甲方名义进行的相关事宜,如向保险公司理赔等。
六、乙方在合同期内将该车转让他人,必须经甲方同意,且转让双方应同时与甲方签订相关合同。乙方还应向甲方缴纳转让费伍佰元,资料费伍拾元。
七、若乙方在合同期内转籍过户,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在乙方保证已完清该车上各种税费,保证该车已没有债务的情况下,甲方协助办理该车的过户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一次性支付甲方违约金叁仟元。
八、该车运营过程中,甲方应提供乙方合法经营的手续,及时代缴该车的各种税费及保险费。甲方应按乙方要求遵照相关规定出具票据,税费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经营该车,甲方不得干预乙方合法的经营活动。
十、乙方应聘用合格的驾驶人员,该车的驾驶人员是乙方员工,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十一、乙方在经营该车的过程中应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国家有关单位的安全知识学习,安全活动培训及甲方的安全学习活动。乙方应要求该车驾驶人员认真学习有关的安全知识,督促驾驶人员不违章驾驶。
十二、乙方在经营该车的过程中应安全、及时的运输货物等,处理好该车产生的各种纠份。因该车的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十三、乙方必须按规定对该车进行维护、维修等,保证该车达到国家对货物运输车辆的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十四、乙方应按时年检、年审、检测定级等,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十五、因抢险救灾或其他特殊情况,国家在名义上向甲方征调车辆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十六、如果该车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纠纷,无论是保险理赔、民事赔偿,还是其他民事纠纷,无论是协商调解,还是仲裁或诉讼,乙方都应自行处理。除出具必须的相关手续外,甲方不参与处理上述事宜。若由于乙方未处理好上述事宜,影响到甲方,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叁仟元,并保证在不足时补齐。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中应履行的缴款义务或因出现其他情况的违约,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在该车应转籍过户或报废而终止本合同、且该车在无债务的情况下,甲方不计息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十八、乙方应向甲方按每月伍拾元缴纳手续费和档案管理费。
十九、甲方和乙方应认真遵守上述约定,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支付另一方违约金伍仟元,并赔偿相应损失。
二十、乙方和该车的其他共有人同意以该车作为履行本合民项下义务的担保(该车共有人出具书面承诺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若无该承诺书,表明该车除乙方外无其他所有权人。
二十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威远县人民起诉。
二十二、本合同经甲方签章、乙方签字摁手印生效。
二十三、此货车挂靠经营合同书签定生效后,原签定的汽车挂靠协议作废。
二十四、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签订合同的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1、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2、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资格证复印件
3、行驶证、营运证、购置税完税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