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小型企业木厂申请书
金阳新区国土资源局:
申请人:严XX,男,XX岁,金华镇干井村三组村民,现住金华镇上。
申请事由:近年来,在金华镇的正确领导和带动下,个人发展较好。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国家对农民兴办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和优惠宣传深入人心,大力发展和支持兴办中小企业,有这么好的和,我思之再三去了深圳、青岛等地考察和参观,回来后便想与人合伙在干井村兴修建小型企业木厂,需占地4.7亩(其中:生产车间占地约2.7亩、成品库房占地约1亩,办公区占地约1亩)。如贵单位同意划地建厂,我厂可解决当地农民近50人的就业,投资资金将超过500万元,可为干井村的发展尽一份绵薄之力。干井村正处于大开发大发展之际,现在周边都没有门业加工厂,如我厂门业投入生产销售,不仅可为当地农民节约用门窗成本,各种门窗外销还可提升我镇知名度,为我村的发展、推广和宣传做好带头示范。有好的支持、有好的支撑、有好的项目发展,特向金阳新区国土资源局申请建厂用地4.7亩,望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