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济南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总目标是:依托空间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无线通信技术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城市部件和事件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和空间可视化,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再造城市管理流程,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并实现信息化建设相关资源的共享,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构建和谐社会,提升城市品位。
二、项目内容
按照城市管理部门巡查、监管要求,负责对城市部件、事件等问题信息及时正确采集上传,对上报问题处理情况进行核查,对热线投拆和市民举报等途径反馈问题进行核实,完成部件普查等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项目将济南市高新区主城区涉及面积23平方公里范围内巡查管理,共划分责任网格数30个,每个责任网格配备1.4名信息采集监督员,每天8小时巡查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总人数不少于45人。
此次公开招标设有一个标段,通过外包服务选取一家信息采集公司,组织专业的信息采集监督员队伍。依据《济南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立案、处置与结案工作标准》和《济南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单位考核办法》、《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信息采集单位业务考核管理细则》、《济南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监督员管理规范》等要求,信息采集监督员每日通过步行或骑车等方式在责任网格内规定路线巡查,发现责任区域内城市管理单元网格内的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问题时,及时将问题拍照,通过“通”软件将图片及问题内容上传,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派遣相关责任部门处置,并由信息采集监督员对处置后结果进行现场核实;信息采集监督员还对市民投诉、视频监控、领导交办等途径反映的问题及处置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实现城市精细化、全覆盖和无缝隙管理。
三、信息采集工作具体要求
(一)信息采集工作时间要求
正常班:每日早8:30时—晚17:00时;每天中午休息1个半小时(12:00-13:30)。 延时班:6:30—8:30; 12:00—13:30; 17:00—19:00。原则上节假日、双休日
不休息。
招标人有特殊工作要求时,随时调整工作时间,信息采集公司应积极配合,确保责任网格有人巡视,信息采集不间断进行。
(二)投标人的基本条件及职责要求 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济南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实行市场化运作模式,招标人将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投标人中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一家投标人承担数字信息采集任务: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100万元(含)以上,具有法人资格,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能力,能够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工作,有相应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3.具备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具备完善和有效的监督、考核、奖惩机制,建立层级管理制度;
4.营业执照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包含涉及计算机技术研发与推广、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劳动合作交流、职业培训和人力资源项目管理服务等城市信息管理方面内容,投标人在投标区域内应无涉及数字事、部件管理、养护、作业等职责(投标人必须提供关于在投标区域内无涉及数字事部件管理、养护、作业等职责的承诺书)。拒绝有相关职责或与部门存在利益关系的相关方参与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职责要求:
1、按照建设、管理、采集、监督和考核等要求,于签订合同后1月内完成人员招聘、队伍组建、业务培训和上岗前考核等工作;
2、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负责信息采集员日常管理、监督及考评;
3、负责与信息采集员、监督管理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并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和地方标准为其交纳各项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4、对不能胜任工作或出现重大过错的信息采集员,按要求及时予以更换; 5、负责信息采集员的培训、教育、管理等工作,使其具备信息采集员的基本素质
和能力;
6、负责信息采集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以及意外问题处置,并承担相关责任义务; 7、负责为信息采集员提供交通、通讯、服装、劳保用品、作业工具及相关福利等; 8、信息采集公司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信息采集员各项工作扎实到位:
9、监督管理人员要有固定的督查范围,并保证督查次数和时间(重要地段2次/天,其他地段1次/天,特殊天气1次/4小时);
10、要科学安排工作网格和巡查路线,切实提高巡查质量,确保城市管理工作的精细化和全覆盖。
(三)信息采集员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招标人划定的责任区域和数字化城市管理标准,对城市管理部件、事件进行巡查、监督、管理和处置;
2、对巡查发现的城市管理问题,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采集设备(专用手机)采集,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上报至招标人;
3、要接受招标人的指令,负责对公众举报的城市管理部件或事件等问题进行核实; 4、负责对责任工作网格内的城市管理问题处理情况进行核查确认,并反馈至招标人;
5、要及时发现并自行处理树挂、少量垃圾、城市部件移位等城市管理简易问题; 6、要熟练操作和使用采集设备,全面了解城市管理标准要求,熟练掌握城市管理工作的、法规;
7、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招标人的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城市增光添彩;
8、要服从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现场指挥、调度、考核、评价。要接受招标人的统一培训、指导和管理,需通过审查和考核后持证上岗。
9、积极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倾听民声,了解民情,反映,发挥好群众与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10、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信息采集员配置和待遇要求
1、信息采集员配置:根据万米单元网格及设施部件分布情况,结合人口、路网密度和繁华程度,总人数至少45人。
2、信息采集员工资待遇:不低于济南高新区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交纳各项保险。
(五)信息采集员条件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遵纪守法无劣迹,无犯罪记录;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高中以上学历,年龄20-55岁,无重大疾病隐患,能胜任全天候连续户外巡查执勤工作;
4、必须是专职人员,不得从事其他职业; 5、拥有本市户口且长期居住本地者优先;
6、有从事城市管理协管经验、复员退伍军人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用; 7、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采集设备(专用手机)和自行车;
8、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招标人颁发证书,持证方能上岗。 (六)信息采集质量要求及考核评分
质量要求见附录1、2、3、4。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巡查采集工作质量标准要求做好采集工作。进行月考核,考核满分100分(附录1和附录2各占50%权重得分),得分100分至90分(含)评定等级为优良(90分为扣费基准线),90分(不含)至80分(含)评定等级为合格,8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月度评定等级为优良,不扣取月度合同价价款;月度评定等级为合格,扣费基准线以下,每扣减1分扣减1000元。连续3次评定不合格评定不合格,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采集设备管理
信息采集设备(专用手机)由招标人提供给中标人,设备权属为招标人,合同到期后,招标人如数收回采集设备。中标人应建立健全专用手机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专人管理,保证手机正常工作。如遗失将按手机实际购买价95%赔偿,如因使用、管理不当
造成手机硬件损坏或数据丢失的,应交招标人指定的维护部门统一修理,非“三包”范围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八)投标控制价
本次投标控制价为257.3万元(招标人提供投标人信息采集设备,不提供固定办公场所、信息采集交通工具、服装,投标报价包含办公场所租赁、交通补助费用)。
(九)信息采集区域标段说明
本次设1个标段。信息采集区域为高新区,巡查工作责任网格、责任网格道路分类情况及全区道路、重点区域、主要出入口汇总情况详见各表(图)。
高新区巡查工作责任网格划分表 序 号 01 贤文片区北区 02 新生活片区 03 名筑片区 04 牛旺片区 05 徐家片区 06 徐家片区北区 07 环保科技园片区 08 贤文片区 09 会展片区 10 盛世片区 11 未来城片区 12 崇华片区 13 舜华片区 办 事 处 东 至 奥体中路 舜华北路 颖秀路 开拓路 责 任 网 格 南 至 西 至 康虹路 康虹路 康虹路 康虹路 工业南路 涵源大街 工业南路 工业南路 工业南路 工业南路 工业南路 工业南路 新泺大街 奥体西路 奥体中路 舜华北路 颖秀路 开拓路 胜利路北段 奥体西路 奥体中路 崇华路 会展东路 颖秀路 崇华路 崇华路 北 至 涵源大街 涵源大街 涵源大街 涵源大街 涵源大街 高新边界 康虹路 康虹路 康虹路 康虹路 康虹路 新泺大街 工业南路 舜华路 办事处 凤凰路 凤凰路 奥体中路、大辛河东岸 崇华路 会展东路 舜华路 办事处 舜华路 办事处 颖秀路 开拓路 大辛河东岸 颖秀路 14 天辰片区 15 石化园片区 16 电大片区 17 马山坡片区 18 雅居园片区 19 软件园片区 20 舜风片区 21 大山坡片区 22 浪潮片区 23 软件学院片区 24 舜泰片区 25 奥体东片区 26 北胡片区 27 奥龙观邸片区 28 南胡片区 29 大汉峪片区 30 小汉峪片区 开拓路 凤凰路 凤凰路 浪潮路 舜华路 舜华东路 凤凰路 凤凰路 舜华路 凤凰路 凤凰路 舜华南路 凤凰南路 舜华南路 凤凰南路 大、小汉峪村界 高新边界 新泺大街 天辰路 新泺大街 经十路 伯乐路 舜华路 舜风路 软件学院北 经十路 舜泰北路 经十路 龙奥北路 龙奥北路 旅游路 旅游路 高新边界 高新边界 颖秀路 开拓路 开拓路 奥体中路 新泺大街 舜华西路 舜华东路 舜华东路 浪潮路 舜华路 舜华路 奥体东路 舜华南路 奥体东路 舜华南路 高新边界 大、小汉峪村界 工业南路 工业南路 天辰路 新泺大街 崇华路、舜华西路 新泺大街 新泺大街 舜风路 伯乐路 软件学院北 舜泰北路 经十路 经十路 龙奥北路 龙奥北路 旅游路 旅游路 高新区各巡查责任网格道路情况明细表 序 号 01 贤文片区北区 主要道路 奥体中路 康虹路 奥体西路 涵源大街 次要道路 支 路 街 巷 重点区域 主要出入口 02 新生活片区 03 名筑 片区 04 牛旺 片区 05 徐家 片区 06 徐家片区北区 07 环保 科技园 片区 08 贤文 片区 09 会展 片区 10 盛世 片区 11 未来城片区 12 崇华 片区 舜华北路 康虹路 奥体中路 涵源大街 颖秀路 康虹路 舜华北路 涵源大街 开拓路 康虹路 颖秀路 涵源大街 凤凰路 工业南路 开拓路 涵源大街 凤凰路 涵源大街 奥体中路 工业南路 奥体西路 康虹路 崇华路 工业南路 奥体中路 康虹路 会展东路 工业南路 崇华路 康虹路 颖秀路 工业南路 会展东路 康虹路 开拓路 工业南路 颖秀路 康虹路 大辛河东岸 工业南路 胜利路北段 高新边界 会展中心 万达广场 崇华路 新泺大街 13 舜华 片区 14 天辰 片区 15 石化园片区 16 电大 片区 17 马山坡片区 18 雅居园片区 19 软件园片区 20 舜风 片区 21 大山坡片区 22 浪潮 片区 23 软件学院颖秀路 新泺大街 崇华路 工业南路 开拓路 新泺大街 颖秀路 工业南路 凤凰路 天辰路 开拓路 工业南路 凤凰路 新泺大街 开拓路 天辰路 浪潮路 经十路 奥体中路 新泺大街 舜华路 新泺大街 崇华路、舜华西路 舜华东路 舜华路 舜华西路 新泺大街 凤凰路 舜华东路 新泺大街 凤凰路 舜华东路 舜华路 经十路 浪潮路 凤凰路 舜华路 高新区管委会 大学科技园 丁豪广场 伯乐路 齐鲁软件园 雨滴广场 美莲广场 舜风路 软件学院北 舜风路 伯乐路 舜泰北路 软件学院北 浪潮科技园 片区 24 舜泰 片区 25 奥体东片区 26 北胡 片区 27 奥龙观邸片区 28 南胡 片区 29 大汉峪片区 30 小汉峪片区 凤凰路 经十路 舜华路 舜华南路 龙奥北路 奥体东路 经十路 凤凰南路 龙奥北路 舜华南路 经十路 舜华南路 旅游路 奥体东路 龙奥北路 凤凰南路 旅游路 舜华南路 龙奥北路 旅游路 舜泰北路 舜泰广场 汉峪金谷 大、小汉峪村界 高新边界 大、小汉峪村界 高新边界 旅游路 重点区域:区级(团级)以上、医院、公园,大、中学校,大型公司企业、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以上单位驻地周边为重点区域。
高新区道路、重点区域、主要出入口情况明细表
序 号 区 分 名 称 旅游路高新区段、浪潮路、龙奥北路、经十路高新区段、新泺大街、天辰大街、工业南路高新区段、康虹路、沁园大街、花园东路高新区段、舜华南路、舜华路、舜华东路、舜华西路、舜华北路、凤凰路(正在拓宽)、世纪大道高新区段、开拓路、颖秀路、颖秀北路、崇华路、崇华北路、奥体东路、奥体西路高新区段、会展路、会展东路、会展西路、奥体中路等。 1 主要道路 2 3 4 5 次要道路 支 路 街 巷 重点区域 旅游北路、簸箩山路、舜泰北路、天泺路、舜风路、伯乐路、舜颂路、东荷路、正丰路、胜利路等。 会展广场周边、管委会办公楼周边、齐鲁软件园区、舜泰广场周边、大学科技园区、万达广场周边、丁豪广场周边、雨滴广场周边、美莲广场周边、浪潮科技园区、汉峪金谷周边等。 6 主要出入口 四、项目实施时间及合同费用支付方式
(一)项目实施周期
以合同签订期一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推算至1年。 (二)信息采集费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7日内,招标人预付中标人合同价款的20%预付款,以后每3个月付款一次,分别支付合同价款的20%,20%,30%和10%。每次支付价款计算方式:从每三个月合同额中扣减考核价款。付款时由采购人通过济南市采购管理系统报送《济南市采购项目验收报告书》、《济南市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申请表》办理支付手续。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为第四次付款额度),在合同结束后,招标人组织对项目服务情况综合验收,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无息支付。
五、项目报价要求
投标人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人员工资、社保五险一金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节假日加班费、福利费等; 2.人员培训费用;
3.各种税费和管理费、合理利润、不可预见费等;
4.公司各类办公支出(包括房租、电话、网络、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交通住宿、服装劳保用品、差旅等费用;
5、购置信息采集交通工具、信息采集员服装(如有制式服装); 6、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他所有相关费用。
注:人员工资:采集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济南市最低工资标准,如遇调整,按规
定标准执行。
员工社保:中标人应保障采集人员和管理人员享有社保五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按照济南市门规定的缴费和缴费基数、费率进行缴纳(具体情况投标人可向济南市门咨询)。
节假日加班费:全年节假日加班按《劳动法》规定执行。
六、其他补充说明
1.中标人在签定合同一个月内,相关制度、人员配备等应按规定到位,并将人员名单、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劳动合同以及网格责任巡查区域等需要配备的设备及资料上报采购人。未能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组建信息采集队伍,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中标人在符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的前提下,保证总投入信息采集员数量不低于中心规定的人员配备标准。
3.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信息采集区域面积,在中标人所报综合服务单价(综合服务单价包含人员工资、相关社保、劳动保护、管理费、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的基础上,根据信息采集区域实际面积,调整增减服务人员,并结合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投标人必须充分了解济南当地薪资水平,最低工资标准,社保福利等有关规定,拒绝恶性竞争。
5.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信息采集人员的工资,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6.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完成应该于签订合同前完成的所有事项(包括优惠条件及承诺事项),否则采购人有权按中标人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
七、安全事故责任问题
1.中标人要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防止出现安全事故。中标公司所聘人员上岗前必须签订安全协议或承诺书,所有采集及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和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中标人要稳定所属人员队伍,防止出现信访、投诉等利益纠纷方面的恶意投诉。一旦发生类似问题,要立即妥善处置,否则有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一切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八、济南市数字信息采集服务项目评标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国家、山东省和济南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项目评标定标按照投标报价、企业资信、技术方案等方面对投标企业按标段进行综合评定,每标段按积分高低排定名次,经采购人考察后择优确定中标单位。若多家企业得分相同,由采购人择优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评委由专家评委库随机抽取人员和采购方人员共同依法组成。
三、技术方案评委打分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为其最终得分。
四、评委必须对各投标人进行有记名评分,否则该投票无效。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标书以及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目标、技术要求的标书,为有效标书,评委只对有效标书打分。
六、投标企业提供的各项证件原始资料必须为原件,否则无效。
七、评标委员会有权废除不合理的投标报价,所有投标报价均不能令评标委员会满意,评标委员会有权废除此次招标。
八、评标定标方法:
项目 报价 20分 内容 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记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价/最终报价)×20%×100。 (一)项目启动方案说明 1、有项目启动实施进度表,并符合项目启动要求。 2、有项目启动措施、启动保障方案。 (二)层级管理以及组织架构 1、实行层级管理体系,有本项目层级管理图,提出本项目管理人员配置。 2、管理人员有相应的岗位职责描述及明确的分工。 (三)内部管理制度和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2分 1分 1分 3分 1分 2分 6分 评分标准 20分 技 术 方 案 35分 项目 内容 1、制定管理制度,包括行为规范、行政制度等。 2、制定岗位考核办法,考核办法包括:信息采集员考核办法、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3、制定考核办法执行制度,实行末位淘汰等奖优罚劣措施,保证信息采集员的素质。 (四)业务实施方案 1、 提供运行情况分析、数据趋势分析服务,每月提交数字工作运行报告,以及数据收集、分析执行流程。 2、提出合理的区域划分和巡查密度的设定,实现区域全覆盖。 3、根据项目需求和业务实际情况,提出合理采集人员配置方案。 4、结合城区地形特点,细化工作网格范围,明确重点巡查道路及事部件采集内容。 5、建立信息采集员上、下班以及工作流程。 6、建立信息采集服务保障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 (五)“信息采集器”(专用手机)管理办法,保证功能的正常发挥 1、严格按照“三定”(定人、定区域、定手机)要求配置采集器,制定“信息采集器”管理要求与管理、考核办法。 2、制定“信息采集器”统一管理流程等。 (六)是否建立对信息采集人员信息采集、核查质量的校核机制 1、建立质量管理专门机构负责质量管理。 2、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和流程。 3、建立对漏报、投诉等问题实行跟踪、反馈制度,确保处置、回复、满意率均达100%。 4、建立质量问题处罚机制,在机制设定上杜绝虚假信息、重大漏报等问题的发生。 (七)培训方案 信息采集员培训方案:培训的内容,如岗位标准、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规范;培训的方式,理论学习、实践操作和考试制度;培训教材;采集员培训、管理人员培训、定期培训等。 投标公司资质及能力 评分标准 2分 2分 2分 10分 2分 2分 2分 2分 1分 1分 4分 2分 2分 8分 2分 2分 2分 2分 2分 2分 13分 3分 4分 6分 28分 1、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 ISO9001认证证书、环境管理ISO14001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认证证书。 务部分2、 信息采集管理科学高效,具有“数字”信息采集专用管理软件,需提供软件权属证明原件。 4513分 3、 充分理解数字化城市管理行业,参与数字化城市管理相关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每参与一个得1分,最高得6分 分 商资信业绩类似项目实施经验 项目 内容 评分标准 1、投标人承担地级(含)以上城市数字信息采集服务外包业绩,部分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不含)以下的不得分,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以下的,每个1分,最高5分;单项28分 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的,每个2分;单项20分 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每个4分。本项满分20分。 注: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不能明确反映出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项目性质、金额等),须另附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同一城市合同不重复计算,按最高合同额计分。 2、具有不少于连续两个年度的地级(含)以上城市数字信息采集服务外包业绩,每个案例得2分,满分4分。 4分 (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履约证明等业绩证明原件,如无中标通知书须提供采购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投标单位信息采集方面获得的荣誉(2分) 三个年度内(2013.6-2016.6)投标单位采集服务曾获得数字化城市管理4分 主管部门表彰、行业奖项的荣誉每个得1分,最高得4分。以荣誉证书为准,未提供不得分。 承诺4分 (三)服务承诺 投标单位承诺在采集管理过程中及时免费提供“数字”部件修正、更新、采集、入库服务。 4分 4分 备注:评分办法要求提供的ISO9000认证证书、“数字”信息采集专用管理软件权属证明、服务承诺书、测绘资质证书、业绩证明(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履约证明,如无中标通知书须提供采购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各项证件资料原件,开标时投标单位必须携带,持原件查询,否则不予计算得分。(证明投标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原件必须携带,否则评委会有权作废标处理)。
附录1
济南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单位考核办法
按照住建部数字化城市管理规范的相关标准,结合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的要
求,制定信息采集公司及信息采集质量监管标准,确保数字信息采集工作健康高效运行。对信息采集单位实行百分制考核制度。考核采用计分方式,考核结果每月统计一次,每季度考核一次, 分以上为合格。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 一、总体思路
按照国家住建部对数字规范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数字运行的实际情况,以全面、准确、及时、公正地发现和核查(实)城市事件、部件问题为目标,突出重点,关注细节,注重对信息采集质量的监督,确保数字健康高效的运行。
二、信息采集的基本原则 全面、准确、及时、公正
三、考核对象
中标信息采集公司 四、信息采集公司职责
1、负责责任区域内的城市事件、部件的信息采集工作,确保全面、准确、及时、公正的上报信息。
2、负责对数字城市管理信息采集监督员的具体招聘工作。 3、负责对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监督员的日常培训工作。
4、负责对招聘的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监督员日常工作管理。 五、信息采集监督员工作职责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监督员是指从事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对责任网格内的城市管理事件、部件问题或上级指派按照规范进行巡查、采集、上报、核查、核实以及一些轻微事件的处理等工作。
1、对责任网格内发生的事件、部件及时巡查,并确保全面、正确、及时、公正的将信息完整采集并上传。信息采集监督员不得酒后上岗,不得发生与工作相关的吃、拿、要等问题,不得发生有责纠纷,不得发生弄虚作假行为。
2、及时回复信息中心发出的核查、核实回复件。
3、负责热线受理的领导批示、社会媒体及群众等途径反映的有关城市管理问题进行核实。
4、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信息采集监督员员标准
1、思想端正,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2、懂计算机一般操作,勤学习,爱钻研。 3、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
七、信息采集工作要求 1、工作时间
正常班:每日早8:30时—晚17:00时;每天中午休息1个半小时(12:00-13:30)。 延时班:6:30—8:30; 12:00—13:30; 17:00—19:00。原则上节假日、双休日不休息。
市数字化中心有特殊工作要求时,随时调整工作时间,信息采集公司应积极配合,确保责任网格有人巡视,信息采集不间断进行。
2、人员配置
按划定的责任网格,确保每个责任网格有人巡查,对责任网格内发生的问题及时上报。
3、工作方式
信息采集监督员在责任网格内持证巡查,发现部、事件问题用通按要求方法上报。采取不限数量,应报尽报的方式据实上报。保证上传各类数据的准确性,要求上传信息(包括核查和核实)准确无误。 4、巡查密度
信息采集监督员应根据所在区域要求,在责任网格内完成巡查次数和信息上报并做好记录。
①、对主要道路及党、政、军等重点区域每2小时巡查一次。 ②、对次要道路每3小时巡查一次。
③、支路、街巷等一般道路及其他区域每4小时巡查一次。
5、对城市管理轻微问题做到简易处理。
6、信息采集公司按照人员分布选拔几名有责任心员工担任班组长,统计每日工作情况,员工请假、换班申请初审工作,汇总至公司管理人员。同时工作任务安排第一时
间通知班组长,班组长负责各类通知下达,提高工作效率。
7、信息采集公司每月定期召开全体员工培训会,总结一个月工作情况,整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员工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培训。
数字信息采集工作考核评分方法
序号 项目 一 规章制度 (20分) 考核内容 1 无固定办公场地,或办公场地秩序、卫生不整洁扣(2分) 2 缺少通管理使用办法扣(2分) 3 缺少信息采集监督员培训方案扣(2分) 4 缺少数字运行服务保障应急方案(2分) 5 缺少信息采集监督员安全、考勤办法扣(2分) 6 缺少信息采集监督员证管理办法扣(2分) 7 主要道路、重点区域巡查少一次扣(3分) 8 次要道路少一次扣(2分) 9 支路、街巷等一般道路每少一次扣(1分) 10 未完整、准确填写巡查记录者出现一次扣(1分) 考核内容 11 主要道路、重点区域的事件、部件问题,市中心检查发现而信息采集监督员未发现上报,每件扣(0.5分) 12 次要道路的事件、部件问题,市中心检查发现而信息采集监督员未发现上报,每件扣(0.3分) 13 支路、街巷等一般道路的事件、部件问题,市中心检查发现而信息采集监督员未发现上报,每件扣(0.1分) 14 工作时间酒后上岗、仪容仪表不整的,每人/次扣(2分) 15 向被监督人员发生吃、拿、要等问题的,每人/次扣(2分) 16 与被监督人员发生发生有责纠纷的,每人/次扣(2分) 17 与被监督人员勾结,弄虚作假的,每人/次扣(2分) 18 系统平台GPS监控抽查,每少一人扣(0.5分) 19 现场检查,每少一人扣(1分) 20 工作期间电话不通或无故不接听电话,造成工作任务延误的,每人/次扣(1分) 21 工作期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事宜,不在岗位的,每人/次扣(1分) 22 未经批准为他人代岗,或让与工作无关人员替班的,每人/次扣(1分) 考核方式 现场检查 二 巡查次数 (20分) 现场检查 平台核查 序号 项目 三 市中心检查 发现问题 (20分) 考核方式 现场检查 四 工作纪律 (10分) 现场检查 五 工作要求 (20分) 平台核查 现场检查 六 人员稳定性 (10分) 23 24 25 26 27 28 市中心现场抽查,工作期间10分钟未到场,每人/次扣(1分) 市中心现场抽查,工作期间20分钟未到场,每人/次扣(2分) 每月人员流动超过10%扣(2分) 每月人员流动超过20%扣(3分) 每月人员流动超过30%扣(5分) 人员变动未及时上报每人次扣(1分) 现场检查 附录2
济南市数字化中心信息采集单位
业务考核管理细则
为健全完善科学合理的数字化管理信息采集机制,提高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的质量和效率,规范信息采集监督员工作行为,强化工作责任,按照“人员到网格、处置到网格、责任到网格”的原则,结合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旨在实现长效管理。
第一条 本细则总体思路是以全面、准确、及时、公正地发现和核查(实)城市事件、部件问题为目标,突出重点,关注细节,注重对信息采集质量的监督指挥工作,确保数字化健康高效的运行。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范围是对数字化信息采集单位发现城市管理部(事)件问题后,进行上报和核查(实)的工作行为进行业务方面的考核管理。
第三条 本细则考核的业务内容主要包括信息采集单位上报案件的信息采集质量、信息采集及时准确度、公众曝光度、核查(实)回复及时度、核查(实)回复准确度以及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共六部分内容。
第四条 本细则采取月(季)度、年度两种周期进行考核。月考核时间区间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年度考核成绩为本年度考核成绩的月平均值。
各项考核内容总分为100分,每月(季)度评价考核一次,各项评价考核可根据细则作扣分处理。
第五条 以下为各考核项目考核评价细则。 (一)信息采集质量考核评价(20分)
本项考核主要是对信息采集单位上报案件质量进行考核评价。其中,信息采集单位应按照案件立案标准上报有效案件,发生以下情况视为案件错报:
1、简单案件立案上报;
2、案件上报时,未按标准格式上报案件地址,或案件地址描述不清;案件照片不符;选择案件类别错误;超出职责范围等;
3、案件内容中出现错字、别字。
信息采集单位发生错报案件情况,按以下考核评价进行扣分处理: 1、事件部分:
(1)每月(季)度事件错报超过10%,扣2分; (2)每月(季)度事件错报超过15%,扣5分; (3)每月(季)度事件错报超过20%,扣10分; 2、部件部分:
(1)每月(季)度部件错报超过10%,扣5分; (2)每月(季)度部件错报超过15%,扣10分; (3)每月(季)度部件错报超过20%,扣15分; 3、每月(季)度部(事)件错报超过30%,扣20分。 (二)信息采集频次考核评价(10分)
本项考核主要是对信息采集单位上报城市管理部件或事件问题的频次进行考核评价。信息采集单位未按特定区域、规定频次进行巡查,按以下考核评价进行扣分处理:
1、一级区域部(事)件两小时内未报,扣0.4*A分(A为一级区域在岗未报案信息
采集监督员数量);
2、二级区域部(事)件四小时内未报,扣0.4*B分(B为二级区域在岗未报案信息采集监督员数量);
3、三级区域部(事)件六小时内未报,扣0.4*C分(C为三级区域在岗未报案信息采集监督员数量);
4、部(事)件每人每班上传有效信息至少10件,每缺少一件扣(0.5分)。 (三)公众曝光度(10分)
本项考核主要是对信息采集单位是否及时捕捉城市管理部(事)件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进行考核评价。监督指挥中心已接到市民相关投诉举报,或新闻媒体已进行曝光,造成一定社会影响,但信息采集单位尚未进行上报的,按以下考核评价进行扣分处理:
1、工作时间内每未报一次,扣0.5分;
2、工作时间内新闻曝光造成重大影响的,扣10分。 (四)核查(实)回复及时度(20分)
本项考核主要是对信息采集单位是否及时核查(实)回复已处置反馈案件进行考核评价。核查(实)计时以核查(实)任务下达时间为准。对于信息采集监督员收到的核查(实)信息,一级管理区域在半小时内回复,二级管理区域在一小时内回复,三级管理区域在两小时内回复。对于监督指挥中心发出的特别重要的指令,信息采集监督员半小时内必须回复。月(季)度根据计算核查(实)回复及时率1,对未达标者按以下考核评价进行扣分处理:
1、部(事)件及时率低于90%,扣4分; 2、部(事)件及时率低于80%,扣8分; 3、部(事)件及时率低于70%,扣20分。 (五)核查(实)回复准确度(20分)
本项考核主要是对信息采集单位是否准确核查、核实案件结果进行考核评价。信息采集单位的案件核查结果应按照核查(实)标准,真实反映核查地点实际情况,要求实事求是、准确客观的进行核查(实)。月(季)度根据计算核查(实)回复准确率2,对未达标者按以下考核评价进行扣分处理:
1、部(事)件准确率低于90%,扣4分; 2、部(事)件准确率低于80%,扣8分; 3、部(事)件准确率低于70%,扣20分。 (六)弄虚作假行为处理(20分)
本项考核主要是对信息采集单位的信息采集弄虚作假行为进行处理。若工作中发现信息采集单位上报虚假信息的,按以下考核评价进行扣分处理:上报虚假信息一次,扣5分。
第六条 本细则由济南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细则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附表
信息采集单位考核表
12
核查(实)回复及时率=及时回复件/应回复件 核查(实)回复准确率=准确回复件/应回复件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内 容 1、信息采集质量(20分) 每月(季)度事件错报超过10%扣( 2分 ) 事件 每月(季)度事件错报超过15%扣( 5分 ) 每月(季)度事件错报超过20%扣( 10分 ) 每月(季)度部件错报超过10%扣( 5分 ) 部 每月(季)度部件错报超过15%扣( 10分 ) 件 每月(季)度部件错报超过20%扣( 15分 ) 分数 备注 每月(季)度部(事)件错报超过30%扣( 20分 ) 2、信息采集频次(10分) 一级区域部(事)件两小时未报出现一次扣(0.4分) 二级区域部(事)件四小时未报出现一次扣(0.4分) 三级区域部(事)件六小时未报出现一次扣(0.4分) 部(事)件每人每班上传有效信息至少10件,每缺 少一件扣(0.5分) 3、公众曝光(10分) 工作时间内每未报一次扣(0.5分)
工作时间内新闻曝光造成重大影响的一次扣(10分) 4、核查(实)回复及时度(20分) 核查(实)及时率低于90%扣( 4分 ) 核查(实)及时率低于80%扣( 8分 ) 核查(实)及时率低于70%扣( 20分 ) 5、核查(实)回复准确度(20分) 核查(实)准确率低于90%扣( 4分 ) 核查(实)准确率低于80%扣( 8分 ) 核查(实)准确率低于70%扣( 20分 ) 6、弄虚作假(20分) 上报虚假信息一次扣(5分) 综合评定 科室意见: 主管领导意见: 单位领导意见: 附录3
济南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监督员管理规范
一、信息采集监督员信息采集工作标准
对责任网格内发生的部件、事件及时巡查,确保全面、正确、及时、公正的采集信息并上传(信息采集立案标准详见附件)。不得有下列情况出现:
1、通过热线受理或其他途径出现市民投诉问题,而信息采集监督员工作时间内未报的;
2、出现被新闻媒体曝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而信息采集监督员工作时间内未报的;
3、出现领导交办或相关督查部门发现问题,而信息采集监督员工作时间内未报的; 4、弄虚作假、超出职责范围、案件类别错误、照片不符、地址描述不清的。 二、信息采集监督员核查(实)工作标准 1、准确核查(实)
案件核查(实)结果必须真实、客观反映核查(实)地点的实际情况。其中,核查拍摄照片须与核查任务中的照片同地点、同角度、同背景。
对核查(实)指令的准确回复率不少于90%。其中,核查(实)回复准确率=准确回复件/应回复件。
2、及时回复
信息采集监督员应及时、准确回复核查(实)件。核查(实)计时以核查(实)任务下达时间为准。对于信息采集监督员收到的核查(实)信息,一级管理区域在半小时内回复,二级管理区域在一小时内回复,三级管理区域在两小时内回复。对于监督指挥中心发出的特别重要的指令,信息采集监督员半小时内必须回复。
对核查(实)指令的及时回复率不少于90%。其中,核查(实)回复及时率=及时回复件/应回复件。
三、信息采集监督员其他岗位职责 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举止文明,注重信息采集监督员的职业形象。 附件
信息采集立案标准
一、数字平台立案案件须具备:案件类别、案件地址、案件照片等。以上几个要素是形成立案案件的必要条件,缺一不可,否则不予立案。
二、具体要求
1、案件类别:要正确选择案件类别。
部件、事件类案件信息上报,应一事(或一件)一报,不得一次上报两个或多个问题类别信息。
2、案件地址:要准确、详实、精炼,其完整格式为区域+事处+道路名+门牌号码+标志性建筑物+案件描述。
地址描述应包括路名、门牌号(或离案件发生点最近的门牌号)、案件发生点附近固定标志性建筑或其他具有显着特征的标识、案件发生点的方位(必须用东西南北)、案件发生点到固定标志性建筑或标志物的距离等内容。
案件描述应根据案件发生点实际情况、案件类别、案件严重程度进行简述。避免出现B与8、P与9之类的混淆错误。
3、案件照片:要清晰、明显,通过照片要反映现场的实际情况。
照片拍摄宜包括全貌、局部、特写照片。其中,全貌照片应完整展示案件发生点广角全景和案件发生点较为固定的背景参照物,如路牌、建筑物等;局部照片应清楚显示案件特征,如破损大小,堆物体量、影响范围等;特写照片应清晰显示案件细节,如公厕编号、店牌店招等。
三、上报的案件,存在下列情形者不予立案。 1、属于简单案件可自行处置的,不予立案。例如: (1)数量较少的无证游商(可以劝说)的不予立案。 (2)少量暴露垃圾不予立案。
(3)少量粘贴不实、易处理的非法小广告不予立案。 2、凡在处理中的案件再次上报的,不予立案。
附录4
济南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立案、处置与结案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济南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立案、处置与结案的分类依据、工作时限、管理要求和应用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鲁建城字〔2014〕19号《山东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导则(试行)》 CJ/T 292—2008《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绩效评价》
CJ/T 315—2009《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监管案件立案、处置与结案》 CJ/T 422—2013《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信息采集》 3 术语和定义
CJ/T 292、CJ/T 315、CJ/T 422规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基于计算机软件和网络环境,集成地理空间框架数据、单元网格数据、管理部件数据、地理编码数据等多种数据资源,通过多部门信息共享、协同工作,实现对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与环境秩序监督管理的一种综合集成化信息系统。 3.2 监督指挥中心
按照城市市政综合监管需求,实现指挥和协调专业部门、派遣问题处理任务、反馈
问题处理结果,城市管理问题信息收集、问题处理、结果监督及管理状况综合评价等功能的组织体系。 3.3 管理部件
城市管理公共区域内的各项设施,包括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的市政工程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简称部件。 3.4 事件
人为或自然因素导致城市市容环境和环境秩序受到影响或破坏,需要处理并使之恢复正常的事情和行为的统称。 3.5 监管案件
需要处理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部件和事件问题,简称案件。 3.6 紧急监管案件
可能产生严重后果、需要紧急处置的案件。(例如,渣土车大面积撒漏渣土阻碍交通、冬季出现道路大面积结冰、大型广告牌倒塌等情况。) 3.7 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监督员在指定责任网格内巡查,或执行监督中心的核实、核查、专项普查指令,按要求对管理部件或事件信息进行收集、整理、核对并上传的过程。 3.8 立案
对采集上报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建立案卷,并进入系统流程的活动。 3.9 处置
专业部门接到立案案件后,按照标准和规定对案件进行处理的活动。 3.10 处置时限
从监督指挥中心派遣开始,到专业部门完成处置并将结果反馈回监督指挥中心为止的限定时间段。 3.11 案件核查
信息采集监督员对专业部门反馈的已处置案件,按指令到实地核查处置情况,判断处置是否符合要求,并将结果信息上传的过程。(注:目前核查任务皆由各处置单位处置完毕后发出)。 3.12 案件核实
信息采集监督员对公众举报的管理部件或事件问题,按指令到实地进行核对,判断问题是否属实,并将结果上传的过程。 3.13 结案
案件处置完毕,经信息采集监督员现场核查确认后,结束系统流程的活动(注:目前区级巡查员发现的案件,由区指挥监督中心结案;市级巡查员发现的案件,由区指挥监督中心申请办结,由市指挥监督中心结案)。 3.14 信息采集监督员
在指定网格内巡查、上报案件,以及对案件状况进行核实、核查的专门人员,简称监督员。
3.15 专业部门
管理部件和事件问题的主管部门、权属单位、养护单位和作业单位。 3.16 责任网格
每个信息采集监督员负责巡查的单元网格的集合。 3.17 工作日
法定休息日以外,法律规定的一昼夜内的工作小时数计为一个工作日。
3.18 工作时
按照法定工作起止时间计算的工作小时单位。 3.19 紧急工作时
对于紧急监管案件,在工作日和法定休息日,仍按照24小时计算的每日工作小时单位。
4 要求及说明 4.1 区域划分
信息采集监督员的巡查区域按管理要求不同,可分为一级管理区域、二级管理区域和三级管理区域。其中,一级管理区域为严格管理区域,二级管理区域为一般管理区域,三级管理区域为单位面积内管理部件和事件相对较少、管理要求相对较低的区域(区域划分详见附件A)。 4.2 立案
不同管理区域宜规定不同的立案条件,不同的案件类型规定相应的立案条件。部件类案件的立案条件应符合附录B.1的规定,事件类案件的立案条件应符合附录B.2的规定.
4.3 处置
4.3.1 部件类案件任务处置阶段的处置时限应符合附录B.1的规定,事件类案件任务处置阶段的处置时限应符合附录B.2的规定。 4.3.2 处置时限级别
紧急:有重大安全隐患,易造成人身伤害或较大财产损失,应紧急处理的。
一般:在许可期限内,不易造成人身伤害或较大财产损失,可以给予期限办理的。 轻微:问题轻微,信息采集监督员可以现场处置的。
4.3.3 紧急监管案件处置:信息采集监督员应立即上报,并设置警示标志。 4.3.4 处置原则:部件、事件处置遵循“主地协同、各有侧重”,即按照“部件问题处置先属主后属地,事件问题处置先属地后属主”的原则。 4.4 核查
4.4.1 核查(实)时限
信息采集监督员应及时、准确回复核查(实)件。核查(实)计时以核查(实)任务下达时间为准。对于信息采集监督员收到的核查(实)信息,一级管理区域在半小时内回复,二级管理区域在一小时内回复,三级管理区域在两小时内回复。对于监督指挥中心发出的特别重要的指令,信息采集监督员半小时内必须回复。 4.4.2 核查(实)标准
案件核查(实)结果必须真实、客观反映核查(实)地点的实际情况。其中,核查拍摄照片须与核查任务中的照片同地点、同角度、同背景。 4.5 结案
每类案件有相应的结案条件。部件类案件的结案条件应符合附录B.1的规定。事件类案件的结案条件应符合附录B.2的规定,部分事件类案件的结案条件可分为Ⅰ、Ⅱ两类。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监管案件立案条件、结案条件与处置时限
B.1 部件类监管案件立案条件、结案条件与处置时限
部件类监管案件立案条件、结案条件与处置时限应符合表B.1的规定。 B.2 事件类监管案件立案条件、结案条件与处置时限
事件类监管案件立案条件、结案条件与处置时限应符合表B.2的规定。
表B.1 部件类监管案件立案条件、结案条件与处置时限
信息收集阶段 大类名称 小类代码 小类名称 立案条件 一级管理二级管理三级管理A类 区域 区域 区域 破损超过 破损超过 破损超过 0.00250.0050.005㎡,开裂㎡,开裂㎡,开裂2工作时 且影响安且影响安且影响安全 全 全 缺失 移位 各类井盖 沉降超过0.03m 2紧急工作时 2紧急工作时 4工作时 2紧急工作时 任务处理阶段 处置时限 B类 C类 结案条件 核查结案阶段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4 市政公用设施(共38小类) 27 28 29 30 13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上水井盖 污水井盖 雨水井盖 雨水箅子 电力井盖 路灯井盖 电信井盖 电视井盖 网络井盖 热力井盖 燃气井盖 井盖 无主井盖 中水井盖 公交井盖 输油(气)井盖 特殊井盖 消防设施(消防栓) 各类交接箱 电力设施 立杆 路灯 地灯 景观灯 报刊亭 电话亭 邮筒(箱) 信息亭 自动售货机 4工作时 6工作时 更换、修复 4紧急工作时 4紧急工作时 7工作时 4紧急工作时 6紧急工作时 6紧急工作时 10工作时 6紧急工作时 恢复或围护 恢复或围护 修复 恢复或围护 弹跳产生声响、明显影响安全 需采取工程性措施(井盖非沉降) 1工作日 3工作日 5工作日 恢复 需采取工程性措施(井盖沉降) 3工作日 5工作日 7工作日 恢复 明显破损、漏(渗)水,设施缺件影响正常使用 破损、箱体锈蚀明显 破损、缺失、箱体锈蚀明显 破损、倾斜 破损、缺亮、缺失、倾斜 破损、缺亮、缺失 破损、缺亮、缺失、倾斜 破损 破损 破损、箱体锈蚀明显、倾斜 破损、箱体锈蚀明显、倾斜 破损、箱体锈蚀明显、倾斜 1工作日 2工作日 2工作日 4工作时 1工作日 1工作日 1工作日 1工作日 1工作日 1工作日 1工作日 1工作日 2工作日 7工作日 5工作日 15工作日 修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10工作日 20工作日 2工作日 2工作日 2工作日 2工作日 2工作日 2工作日 2工作日 2工作日 2工作日 20工作日 9工作日 9工作日 9工作日 10工作日 10工作日 10工作日 10工作日 10工作日 26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01 02 03 04 05 06 道路交通设施(共17小类)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01 02 03 04 市容05 环境 06 (共11小07 类) 08 09 10 11 01 园林绿化 02 健身设施 民用水井 供水器 高压线塔 变压器 燃气调压站(箱) 监控电子眼 售货亭 治安岗亭 停车场 停车咪表 公交站亭 出租车站牌 过街天桥 地下通道 高架、立交桥 跨河桥 交通标志牌 交通信号灯 交通护栏 存车支架 路名牌 交通信号设施 道路信息显示屏 道路隔音屏 交通岗亭 公共厕所 化粪池 公厕指示牌 垃圾间(楼) 垃圾箱 灯箱霓虹灯 广告牌匾 环保监测塔 气象监测站 污水口监测站 噪声显示屏 古树名木 行道树 破损、缺失、影响安全 破损、水质脏污 破损、漏水 破损、存在安全隐患、锈蚀明显、警示标志缺失 破损、存在安全隐患、锈蚀明显、警示标志缺失 破损、存在安全隐患、锈蚀明显、警示标志缺失 破损、倾斜、锈蚀、缺失 破损、锈蚀 破损、锈蚀 场地及设施明显破损、坑洼 破损、倾斜 1工作日 2工作日 2工作日 2工作时 1工作日 2工作日 1工作日 1工作日 1工作日 4工作日 3工作时 7工作日 7工作日 7工作日 4工作时 4工作日 4工作日 10工作日 10工作日 10工作日 6工作时 6工作日 6工作日 修复 修复 修复 恢复 恢复 恢复 恢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恢复 恢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恢复 恢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15工作日 30工作日 7工作日 5工作日 7工作日 5工作日 7工作日 5工作日 5工作日 5工作日 5工作日 5工作日 5工作日 2工作日 2工作日 5工作日 5工作日 7工作日 5工作日 7工作日 5工作日 7工作日 7工作日 4工作日 2工作日 2工作日 10工作日 10工作日 10工作日 7工作日 10工作日 10工作日 10工作日 10工作日 30工作日 30工作日 10工作日 10工作日 15工作日 10工作日 30工作日 10工作日 9工作日 9工作日 7工作日 10工作日 10工作日 6工作日 5工作日 5工作日 站、亭、场破损及其附属设施破损、4工作时 缺失 破损、倾斜 桥体及其附属设施破损 地面、墙面及附属设施破损 路面及附属设施破损 桥体及其附属设施破损 破损、缺失、变形、倾斜、内容错误 破损、缺亮 破损、脱落、缺失 破损 破损、锈蚀、缺失、倾斜、内容错误 破损、缺失、倾斜、锈蚀 破损、断字缺亮、内容错误 破损、缺失 破损、锈蚀 设施破损、缺失、异味 井盖缺失、破损 破损、缺失 破损、倾斜、缺失 断字缺亮、破损、存在安全隐患 破损、断字缺亮、倾斜、存在安全隐患 破损、倾斜 破损、倾斜 破损 破损、断字缺亮 非自然倾斜、死株 死株、缺株、倾斜、倒伏 4工作时 1工作日 4工作日 4工作时 1工作日 2工作时 4工作时 2工作时 1工作日 2工作日 4工作日 1工作日 5工作日 1工作日 4工作日 4工作时 1工作日 1工作日 1工作日 1工作日 1工作日 1工作日 1工作日 1工作日 9工作日 5工作日 设施破损、锈蚀、缺失、指示错误 2工作日 10工作日 15工作日 10工作日 15工作日 3工作日 3工作日 3工作日 5工作日 5工作日 5工作日 5工作日 5工作日 9工作日 7工作日 10工作日 20工作日 (共10小类)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护树设施 花架花钵 绿地 雕塑 街头座椅 绿化护栏 绿地围护设施 喷泉 宣传栏 人防工事 公房地下室 重大危险源 工地围挡、硬化 水域附属设施 水域护栏 港监设施 防汛墙 环卫取水栓 绿化取水栓 水渠 射灯 河道标志、警示牌 无障碍设施指路牌 公交站牌 地名牌 监控探头 泥土裸露,保护设施破损、缺失 破损、缺失、缺株、泥土裸露 枯死、泥土明显裸露、杂草丛生 破损、缺失、倾斜、污损 破损、缺失、明显锈蚀 破损、脱落、缺失、锈蚀 明显破损、缺失、漏水,设施缺件影响正常使用 破损、池水脏污 破损、缺亮、锈蚀、内容更新不及时 地面及附属设施破损、通道不畅通 地面、墙面及附属设施破损 存在安全隐患 工地出入口未硬化、无围挡 破损、缺失、塌陷 破损、缺失、塌陷 1工作日 3工作日 3工作日 1工作日 5工作日 1工作日 2工作日 1工作日 3工作日 1工作日 1工作日 1工作时 1工作日 3工作日 2工作时 5工作日 5工作日 5工作日 5工作日 7工作日 3工作日 3工作日 3工作日 7工作日 5工作日 5工作日 3工作时 3工作日 7工作日 7工作日 9工作日 7工作日 4工作日 4工作日 4工作日 9工作日 3工作日 3工作日 3工作日 5工作日 14工作日 14工作日 14工作日 10工作日 14工作日 5工作日 6工作日 5工作日 14工作日 9工作日 9工作日 5工作时 5工作日 10工作日 15工作日 11工作日 10工作日 6工作日 6工作日 6工作日 11工作日 5工作日 5工作日 5工作日 10工作日 恢复 恢复 修复 修复 恢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消除隐患 修复 修复 恢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恢复 修复 恢复 恢复 房屋01 建筑 (共02 3小03 类) 01 其他设施 (共6小类) 02 03 04 05 06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扩充类别 10 (共24小类) 船运指示设施破损、缺失、变形、7工作日 倾斜及内容错误 破损、塌陷、倾斜 3工作日 明显破损、缺失、漏水,设施缺件影响正常使用 破损 破损、缺失、缺亮 破损、缺失、变形、倾斜及内容错误 破损、锈蚀、缺失、指示错误 破损、变形、锈蚀、显示内容错误不完整 破损、锈蚀、缺失、内容错误 破损、倾斜、锈蚀、缺失 破损超出 破损超出 破损超出 0.01㎡、0.5㎡、0.5㎡、深度超过深度超过深度超过0.03㎡ 0.1㎡ 0.1㎡ 2工作日 2工作日 2工作日 7工作日 2工作时 2工作时 2工作时 1工作日 车行道 3工作日 7工作日 10工作日 修复 11 人行道 12 盲道 13 道路平侧石 破损、明破损、明破损、明显坑洼不显坑洼不显坑洼不平整、道平整、道平整、道板缺失、板缺失、板缺失、3工作日 道板松动道板松动道板松动超过0.3超过0.5超过0.5㎡存在障㎡存在障㎡存在障碍物 碍物 碍物 破损、坑破损、坑破损、坑洼、缺失、洼、缺失、洼、缺失、松动超过松动超过松动超过3工作日 0.3㎡存0.5㎡存0.5㎡存在障碍物 在障碍物 在障碍物 破损、缺失、移位 5工作日 5工作日 9工作日 修复 5工作日 9工作日 修复 7工作日 9工作日 修复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电信、电力指示牌 跨河管线 门牌 交警指路牌 警示牌 停车告示牌 倒粪处 垃圾中转站 店招店牌 告架挂箱 休息亭 破损、变形、锈蚀、显示内容错误 3工作日 破损、严重锈蚀 破损、锈蚀、损失、倾斜、内容错误 设施破损、锈蚀、缺失、路名和指示方向错误 破损、变形、锈蚀、显示内容错误、完整 破损、变形、锈蚀、显示内容错误、未更新 破损 破损 破损、断字缺亮倾斜 破损、缺株死株、缺失 破损,设施破损、缺失 1工作日 1工作日 1工作日 2工作日 2工作日 1工作日 1工作日 1工作日 7工作日 7工作日 7工作日 5工作日 3工作日 5工作日 4工作日 4工作日 2工作日 3工作日 10工作日 8工作日 5工作日 10工作日 6工作日 6工作日 7工作日 7工作日 修复 修复 恢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修复 恢复 修复 恢复 修复 10工作日 20工作日 14工作日 20工作日 9工作日 11工作日 表 B.2 事件类监管案件立案条件、结案条件与处置时限
信息收集阶段 大类名称 小类代码 小类名称 一级管理区域 01 02 03 04 05 06 07 市容环境类 (共19小类) 08 09 10 11 12 13 违法搭建 暴露生活垃圾 渣土垃圾积存、扬尘 道路不洁 水域不洁 绿地脏乱 废弃车辆 废弃家具设备 非装饰性吊挂 道路破损 河堤破损 道路遗撒 沿街立面脏缺损 立案条件 二级管理区域 三级管理区域 A类 任务处理阶段 处置时限 B类 视情况定 2工作时 6工作时 2工作时 3工作时 15工作日 2工作时 3工作日 3工作日 4工作时 10工作时 4工作时 5工作时 30工作日 5工作时 5工作日 5工作日 6工作时 C类 核查结案阶段 结案条件 ⅠⅡ类 类 拆除 清除 清除 清除 清除 清除 清除 清除 清除 违法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成堆、成片的垃圾 超过临时堆放时限的建筑垃圾及堆4工作时 积的渣土 未按规定及时处理的道路保洁问题 0.5工作时 河道、沟渠淤积、堵塞,有漂浮物、2工作日 大面积污染 有垃圾杂物 1工作时 长期占道停放、无人使用的车辆 长期占道摆放无人使用的家具设备 主、次道路擅自悬挂、捆绑物品 1工作日 1工作日 2工作时 参照部件道路交通类22-24项执行 参照部件其他设施类06项执行 参照事件施工管理类05项执行 临街建筑立面及阳台脏乱差、外墙4工作时 2工作日 面脱落等 公共水域内毒鱼、炸鱼、电鱼及在飞指定水域钓鱼、在公共水域露营、野炊等污染水质的旅游活动、在公1工作时 3工作时 共水域水面游泳及其他水上体育娱乐活动 在公共场所焚烧垃圾、树叶等现象 2工作时 4工作时 餐饮业油烟影响环境和居民生活的现象 1工作时 3工作时 7工作日 清除 14 水域秩序问题 5工作时 制止 15 16 焚烧垃圾、树叶 油烟污染 6工作时 5工作时 制止 制止 17 18 99 01 宣传广告类 (共5小类) 02 03 04 05 01 02 03 施工管理类 (共6小类) 04 05 动物尸体清理 擅自饲养家禽家畜 其他市容环境问题 违法涂写张贴小广告 违法悬挂广告牌匾 违法占道广告牌 街头擅自散发小广告 商铺、门头广告牌匾 施工扰民 工地扬尘 施工废弃料 违章挖掘 施工物料运输抛洒滴漏 在公共场所发生的动物尸体未能及时清理的现象 违反相关法规饲养家禽家畜 未列入上述内容的影响市容环境问题 违法涂写张贴小广告 擅自张贴悬挂经营性标语、条幅、气球、直幅等 超出店家立面违法设置的广告牌 在公共场所散发广告的现象 1工作时 1工作时 3工作时 3工作时 5工作时 5工作时 清理 制止 视情而定 2工作时 1工作时 4工作时 2工作时 1工作日 5工作日 10工作日 8工作时 2工作日 30工作日 15工作日 3工作日 查清处 除 查处 查处 清除 清除 制止 参照部件市容环境07项执行 施工噪音、灯光等扰民现象 施工过程中施工堆料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造成扬尘现象 竣工后未及时清运的废弃料 未经许可挖掘道路 污染路面 工地出入口未硬化、施工无围挡、存在安全隐患、严重破损不洁、无施工概况牌、物料乱堆、存在大量生活垃圾等 未列入上述内容的施工管理问题 1紧急工作时 4工作时 3工作日 2工作时 1工作时 1工作时 1工作时 1工作时 1工作时 1工作时 1工作日 5工作日 1工作时 3工作时 3工作时 3工作日 10工作日 4工作时 5工作时 5工作时 5工作日 15工作日 5工作时 制止 制止 清除、恢复 制止并恢复 清除 工地围护 1工作时 2工作时 5工作时 整改 99 01 02 03 突发事件类 (共10小类) 04 05 06 07 08 09 99 街面秩序类 (共14小类) 01 02 03 其他施工管理问题 路面塌陷 自来水管破损 燃气管道破损 热力管道破损 下水道堵塞 道路积水 道路积雪结冰 架空线缆损坏 群发性事件 其他突发事件 无照经营游商 流浪乞讨及其物品 占道废品收购 视请而定 3紧急工作时 7工作日 5工作日 4工作时 3工作时 3工作时 3工作时 3工作时 5紧急工作时 11工作日 11工作日 1工作日 5工作时 5工作时 5工作时 5工作时 现场围护 修复 恢复 恢复 清除 清除 修复 制止 1、施工人员未赶到,问题现场尚未围护 3 种2、现场已维护尚未修复 情形 3、道路恢复畅通,但路面不平整 雨、污水管排水不畅、满溢 大面积积水影响通行 道路大面积积雪结冰,影响通行 架空线缆下坠,存在安全隐患 敏感区域内集会、群体上访等 未列入上述内容的突发事件 流动摊贩流动摊贩流动摊贩(点)一(点)多(点)多个以上 个以上 个以上 流浪乞讨及其物品堆放 占用公共场所、道路堆放收购物品 视情而定 2工作时 2工作时 2工作时 4工作时 4工作时 4工作时 6工作时 6工作时 6工作时 取缔 取缔并清除 制止并清除 04 店外经营 05 06 机动车乱停放 非机动车乱停放 主、次类主、次类道路上店道路上店店外摆放外摆放物外摆放物物品 品,其他品,其他道路影响道路影响通行 通行 未按规定在人行道、车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辆 未按规定停放非机动车 在主次在主次道路堆道路堆在道路、公共物,其物,其场所堆物 他区域他区域无序堆无序堆放 放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采取高噪音的方式招徕顾客,影响居民生活 无证从事营运拉客(含无证人力三轮车) 道路及公共场所烧烤食物 主、次类道路沿街晾晒悬挂 销售非法音像、图书等出版物 非法占用绿地、毁坏绿化植被 未列入上述内容的影响街面秩序问题 明显不洁 严重不洁 严重不洁 存在安全隐患、明显破损 挂箱滴水 道路违章接坡 未经许可接管排水 垃圾收集设施满溢 主、次类道路的沿街阳台脏乱差 吊挂及破损、卷曲、脱落的 未经许可设置及破损的 存在安全隐患、施工无围护、严重破损不洁、无施工概况牌、物料乱堆、存在大量生活垃圾等 化粪池满溢 2工作时 4工作时 6工作时 制止 2工作时 2工作时 4工作时 4工作时 6工作时 6工作时 查处 查处 清除 清除 07 乱堆物堆料 1工作日 3工作日 5工作日 清除 08 09 10 11 12 13 99 01 02 03 04 扩充05 类别 06 (共11小07 类) 08 09 10 11 商业噪音 黑车拉客 露天烧烤 沿街晾挂 非法出版物销售 毁绿占绿 其他街面秩序问题 部件不洁 遮阳篷破损 挂箱滴水 违章接坡 擅自接管排水 垃圾满溢 临街阳台脏乱差 横幅乱吊乱挂 擅自搭建气模、拱门 施工占道(施工维护脏乱差) 化粪池满溢 1工作时 1工作时 2工作时 2工作时 1工作时 2工作日 4工作时 4工作时 4工作时 4工作时 3工作时 15工作日 5工作时 5工作时 6工作时 6工作时 制止 取缔 制止 清除 5工作时 取缔 25工作制止、恢日 复 视情而定 2工作时 7工作日 2工作日 3工作日 7工作日 2工作时 4工作时 1工作日 1工作日 1工作日 2工作时 1工作日 9工作日 4工作日 5工作日 9工作日 4工作时 2工作日 3工作日 3工作日 2工作日 4工作时 4工作日 清理 11工作清除、修日 复 6工作日 清除 7工作日 11工作日 6工作时 4工作日 5工作日 5工作日 5工作日 1工作日 清除 制止 清理 清除 清除 清除 整改 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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