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门诊医疗文书质量管理制度工作评分表
项目 制定规范 项目得分 10 评估要求 门办按照《上海市综合性医院管理评估标准(2007版)制订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病史书写应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病史质量 20 辅检结果、阳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处理 医生签全名或盖章 处方书写符合要求,有姓名、性别、门诊处方质量 20 号、诊断、药品名称、用药方法 医生签全名或盖章 申请单填写项目齐全,有姓名、性别、门申请单质量 20 诊号、主诉诊断、检查部位 医生签全名或盖章 质量培训:每月新进门诊医师培训:每季组织全院医师进行质量讲评 质量抽查:每月按照门诊总量的1%抽查门质量监督 30 诊医疗文书,并进行分析、统计 质量考核:每月将抽查结果纳入科室考核,对于不合格检查单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回收反馈单 总分 评分方法 查文件 分值 得分 10 10 抽查病史 10 10 抽查处方 10 10 抽查申请单 10 查培训、讲评资料,签到单 查汇总单 10 10 查考核、整改记录 得分 10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