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孝通(1910-2022)在20世纪40年代写的《乡土中国》。1946年,这是他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教授“农村社会学”的讲义。第二年出版。起初,当总统介绍这本书时,他说这是一本“易懂的小册子”,“易懂”和“简短”是我喜欢读的两个特点。然而,在后来的阅读过程中,我发现它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容易阅读。用那些看似容易理解的话来说,有着深刻的社会学理论。读了这本书后最大的感受是,通过费老的分析,他似乎找到了中国社会特征的根源,即文化、家庭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变迁和中国人的本性。下面,我将从一些令人印象深刻的方面谈谈我对这本书的理解。
熟人社会
费劳一开始就指出,中国社会是地方性的。农村社会的人们以农业为生,世代居住在农村。人口的非流动性形成了熟人社会。人们的交流依赖于熟悉和信任,而行为的基础也是从小学习的礼仪和习俗。地方社会实际上是一个熟人社会和礼俗社会。费劳还用“捆柴”和“水波”这两个特殊的形象隐喻分析了中西社会形态的差异,使人顿悟。书的最后一章《血缘与地理》分析了在当地社会中,由于社会的稳定和家庭社区的生存模式,血缘与地理是融合在一起的。随着人口的流动和商业的发展,社会性质逐渐从血液发展到地理。但是,我认为,即使在今天,社会也不能完全抛弃血液的影响。通过阅读这些,我更深刻地理解了为什么中国社会如此重视人际关系、友谊和人际关系。
道德观念
书中说中国人有“私”的问题。事实上,在许多外国人眼中,我们中国人只有私德,没有公德。然而,通过对费老文《差序格局》的分析,特别是他所说的“在差序格局中,公与私是相对的,站在任何一个圈子里,向内看也可以说是公”,这使我对中国人的“私”问题有了更客观的认识。自古以来,我们就以传统和社会公认的习俗和观念为行为准则,强调孝、忠、仁的道德主张。因此,在那个时代,它在中国社会创造了一种自然、人性、三项基本原则和五项基本原则比法律更有效的局面,这也成为民主和法治进步的一大障碍。在《礼治秩序》和《无讼》两章中,费老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论述。
家族制度
费劳在书中提出,“家”的人类学概念是一个由父母和孩子组成的生殖社区。中国家庭除了生育功能、政治、经济、宗教等之外,还混杂着太多的东西,导致了一些不利因素。例如,正如文章所说:夫妻关系不是家庭的主轴,导致了两性之间情感交流的疏远和冷漠。虽然我没有经历过大家庭制度,但最近我碰巧读过当代作家林海音(1918-2001)的自传体小说《婚姻的故事》,这部小说描写了中国20世纪30年代新旧交替时期的各种婚姻故事。通过这两本书的结合,我对旧社会的家庭和婚姻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如今,中国社会的大家庭制度正在逐渐瓦解,大家庭逐渐被小家庭所取代。但是,我认为大家庭制度的影响仍然存在,小家庭会有新的问题。我认为费老的观点在今天仍然非常新颖和实用。例如,在一个家庭中,夫妻关系应该是第一位的,进行更多的情感交流,关注养育后代,而不是关注家庭之外的事情。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我进入大学后课余读的第一本书。可能是由于第一次涉足人文社会科学,对这一大类学问很是陌生,书读得不是太顺利,加之日常学习和时间的安排上
不合理,一个学期快结束了,我总共才读完了前3章。对此,我感到十分羞愧,费孝通老先生的“差序格局”都还没有读到,真是惭愧万分。可是,我还是会利用课余时间把全书看完。
然而,只有前三章让我受益匪浅。通过阅读,我对中国的乡土社会有了基本的了解,也认识到了几代农村居民的一些性格和特点,这是我以前从未了解或思考过的。作为一名大学生,我没有资格评论大师的作品。我只想谈谈我个人对《中国本土》第一章的感受和体会。
费孝通先生是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和社会活动家。他于1947年根据所讲“乡村社会学”写成《乡土中国》。本书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
关于“本土中国”的概念,费先生在他的书中指出:“本土中国不是一个特定中国社会的草图,而是一个包含在特定中国基层传统社会中的特殊体系,它主宰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换句话说,“本土中国”是中国的一种特殊制度。它包含在特定的人们的生活中,人们按照它生活。
在第一章开篇,费先生开宗明义的提出:“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为“乡土中国”下了定论——中国社会的基层(基本)是土生土长的乡村人。
在这一章中,李先生重点介绍了中国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即乡土社会的性质是什么。我将其归纳为以下四点。
首先,在习俗上,乡村人和其居住的乡村有着很强的传统性,并且这种传统性很难被改变。也就是说,在乡村居住的人都有一个“根”在身体里边。这个“根”,这种传统性是源于人们世世代代和泥土打交道而构成的。比如费先生讲他妈妈给他一包家里灶上的泥土,让他在想家的时候煮一点吃。这种方式此刻看来很荒谬了,但对世代与土分不开的农村人来说,这无疑是一种心灵的寄托。就像余光中先生在《乡愁四韵》中写的那样:“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母亲一样的腊梅香。母亲的芬芳,是乡土的芬芳,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漂泊在外,思念家乡,想到的一草一木都散发着乡土的芬芳,乡土跟母亲又紧紧联系在一齐,泥土是母亲,母亲就像泥土。从中可见从农村走出去的中国人对生于斯长于斯的家乡,对踩在脚下的泥土的强烈依靠和深厚感情。我们常说“落叶归根”。树高千丈,叶落归根;人在旅途,哪怕海角,哪怕沧海桑田,心中日夜萦绕着的永远都是故乡,永远也放不下扎在心里的这个“根”。这个情结能够说是所有传统中国人的一种特质。像美国就不行,美国的居民是从世界各地移民过去的,才两百多年历史,没根!所以说,“土”在我们的文化里占着最重要的地位。这就是所说的传统性,很难改变的,它源自农民们(当然这
它是最初的源头和基层,然后扩展到对土壤的依赖(不仅仅是农民)。
这个传统性产生的原因在我看来有两点。第一点,农民以种田为业,天天与泥土打交道,自然而然产生了感情。第二点,农业是世世代代的工作,从上头不知多少代一向传下来,几千几万年,一向延续下来,不曾断过,是完完整整的一个整体,一个脉络。满足这两点,传统性就逐渐产生。这是个长久的过程,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可能构成。
中国农村的第二个特点,我概括为不动。费先生在他的书中说:“对于以农业为生的
人来说,世代定居是正常的,而移民是不正常的。”因为农民的土地不容易移动,你需要一年四季守护你的“三分之一亩”,还有很多农活要做。随着时间的推移,它构成了人口不流动的特征。如果一个家庭的人住在那里,他的后代通常会在这里定居。一个简单明了的例子是农村姓氏。虽然不断有移民,但这只占很小的比例,非常小。因此,从家谱上看,自上而下,同一姓氏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如果一个家庭的任何一代突然改变了姓氏,人们会认为这一代已经破裂,无法继续。目前农村仍然非常重视这一点。因此,如果你不出去,其他人很少进来,这是不可移动的——反映在日常生活中的是“安定下来,重新安置”这个词。
这样也就自然而然引出了第三个特性——聚村而居。聚村而居——村与村之间相互较为孤立、隔膜。上头说的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上说的,这个是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上说的。两者有必须关联,我认为是有点因果的关系。因为村子里的人世代定居,不怎样流动,所以导致村与村的交流、联系变少了,村子就孤立存在了。这有些像国与国的关系:能够合作,但都自我。
费先生清楚地解释了一起住在村子里的原因,这也有道理:“首先,每个家庭都有一小块耕地,这叫做小规模耕作,所以他们住在一起,他们的房子和农场不会太远。第二,在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需要合作,住在一起更方便。第三,为了安全,更多的人容易防守。第四,在王子统治下在平等继承土地的基础上,兄弟俩各自继承祖先的遗产,使人们幸福的口碑代代相传,成为一个可观的村庄。\"
由于很多的聚村而居,因而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即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每个地方有各自不一样的风俗。即便在同一个省内,也会有所不一样。我是山东人,
山东省内一共有17个地级市,各市无论是语言、居民的性格、还是生活习惯、风俗风貌,都有很大不一样。你要我讲一讲山东话,什么叫山东话?这个问法本身就不对。山东话多了,每个市的话都不一样,你叫我怎样讲?要我讲,我只会讲莱芜话,还讲得不好(从小就说普通话,莱芜话一向没学好)。莱芜市和泰安市,这两个城市是挨着的,口音上却有很大差异。莱芜话音调较平,很少有儿化;泰安话音调起伏较大,儿化音更多一点。济南和烟台,口音更是天壤之别。这就是十分明显的地方性。
第四个特征,我称之为“熟悉度”和“规则”。也就是说,按照惯例。这更容易理解。由于其固定性,农村地区人口的性质很少发生变化。“每个孩子都是在别人的眼中长大的,他周围的人从小就习惯了。”因此,许多习惯是逐渐形成和不言而喻的,这也被称为规则。规则不是法律,而是礼仪和习俗“在当地社会,我们从熟悉中获得信任。”有一次我回老家,看到一家人结婚后,村里大多数人都跑去赴宴;一家人死了,几乎整个村子都去哀悼。这种自发的、未经深思熟虑的行为完全源于多年的熟悉,而不是规则的结果。
以上便是我对于费孝通先生所论中国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的一些理解和想法。这四大特征,回答了什么是乡土的本色。尽管本书我只看了很少一部分,但对乡土社会、乡土文化我已经有了很多想法,对不少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现象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分析,我觉得这是个好的开端,我会在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
《乡土中国》一书的作者费孝通,根据他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的“农村社会学”课程内容,收集了14篇在20世纪40年代末分期发表的文章,这应该是世纪之交的回顾,以调查中国农村社会的特征。这本书是关于社会结构本身及其性质的分析,它偏向于一般性质,并以此作为中国社会学发展的方向。
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关键词“乡土”了,它是整个中国社会的线索——至少在那个年代。乡下人是中国的基层,从基层看去,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社会的本质是产生乡土文盲的根本原因,只有这一乡土性质发生变化,文字才能下乡。作者在这一部分运用的分析方法看来是较普遍的,即从现象看本质。人们所处社会环境的差异导致了社会行为的差异,体现在我们的差序格局:中国与西方社会生活中人和人的关系是不同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而西方人则是融在集体中平等的个体。还有秩序的差异,有礼治、法治、人治之分,就中国的传统而言(可能受儒家影响)礼治较明显,而西方则为法治秩序;另外在政治制度、权力结构等方面要上升一个层面再论,这也是我需要更进一步学习的内容。
在阅读《中国本土》之后,再看看农村和城市,中国和西方,这两对差异或矛盾似乎是合理的。在这本书中可以找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社会和人的特点。
作为一本社会学入门型的书,《乡土中国》以典例论证解说,易于读者接受。我读过之后的确感受颇深,相信大家读了也会有所体会。
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我意识到乡土社会与一般社会是一样的,社会与社会之间确实存在着相似的差异。费先生的观点是,在农村生活中,土地是生命线,是一片广袤的土地养活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事实上,说实话,我个人认为城市人和农村人应该没有区别。城市人的祖先也来自农村。在当代社会,无论没有这两者中的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能长久。这应该是因为两者不可分割。
费先生认为:“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
觉是无数次的小磨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所以,乡土社会里的人们彼此异常熟悉,大家彼此之间往往都能很好的打成一片。可是,与由众多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相比,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解释的,因为大家在现代现代社会中生活久了总认为自我或许比乡土社会中的人们高一个档次。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我们应当认识的“乡”了。
在“下乡写作”中,费先生认为:“当地社会的文盲并不是由于“无知”“对农村人来说,但由于当地社会的本质,我想进一步说,仅仅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来批评一个社会中人们的理解是不够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达感情的工具,而不是唯一的工具,而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感情和语言可以传递和到达的含义是有限的。因此,那些提倡下乡写作的人必须首先学习写作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办几所农村学校,让农村人知道更多的单词,可能不会让农村人变得“聪明”我认为是这样。文字确实是工具,因为人们增加感情或表达感情的方式并不完全依赖于文字,还可以通过自己的行为或语言来表达。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不仅是通过语言实现的,在现代社会也是如此。现代社会人与地方社会人之间的交往基本相同。也可以说,现代社会的交往是从乡土社会继承而来的。
在文章中费先生打了个形象的比喻:“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在这个格局里,费先生认为仅有“礼”才能够维系每个人的关系,并在文中很多地引用孔子的话语和例子。费老先生先生认为:“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关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总之,乡土社会就是这样一个稳定的格局,每个网格之间彼此存在
着差异,同时也存在着交集。
在“男女之间的差异”中,费先生认为,“原则上,同性结合和家庭结合是交错的,因为以生育为功能的家庭始终是异性的结合,因此,“家庭”的统一“在中国本土社会,受这种同性组合的影响,不易巩固。因此家庭取代了家庭。家庭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线组合。在中国本土社会,以家庭为基本社区是同性原则的重要体现与“异性原则”和“地方社会”相比,地方社会是一个男女不同的社会,是一个稳定的社会。“它深刻地反映了当地社会的性心理,但我认为现在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然而,男女之间更加平等,没有“差异”。
费先生认为乡土社会是没有法治的,可是,这并不影响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社会。“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必须规则。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是孔子两千多年来对中国社会的影响。这就让我明白了,乡土中国的乡土性质其实是受孔家思想影响的,并且影响深刻。
正因为习惯了礼治,所以当我们谈到当地社会的“当事人”时,我们会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看到农村的不良行为是合法的,司法机关就成了在农村人眼中掩盖罪恶的组织。现行司法制度在农村有着非常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却不能有效地建立法治秩序。因此,费先生主张:“法治秩序的建立不仅取决于制定一些法律规定和建立一些,还取决于人民如何使用这些设备,而且必须在社会结构和观念上进行一些改革。
我看了之后觉得费先生思想很激进,看待现实中的一些缺陷的眼光很犀利,大胆地揭露社会上的弊端与各种缺点,飞老先生在最终一篇中说到:“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对于欲望的解释费老先生用孔子的一句话解释——食色性也,“那是深入生物基础的特性。那里似乎有一种巧妙的安排,为了种族绵续,人会有两性之爱;为了营养,人会有五味之好。”作者认为乡土社会中的欲望是人类生存的条件的,认为这是自觉的产生的,不需要计划,这就有别于现代社会了,现代社会往往是从某一目的出发的。
乡土汉语情结根植于每个中国人的心中,是一种民族心理。虽然有些人从意识形态的角度反对这种情结,但应该认识到,这种情结是传统文化和共同意识传播的结果。它不会因为某些人意识的缺失和抛弃而消失。这只是为了传承民族文化遗产。费孝通先生深深体会到了这种情结的力量,因此他从社会学的层面分析了访谈图表。让我们真正了解什么是社会,什么是中国本土。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于上世纪40年代创作的一本介绍中国基层——农村的一本书。距离现在已近80年,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些问题已经不复存在。但以先生独到的见解去看当时的农村,还是颇具新鲜感的。
凯章首先驳斥了大多数人认为农村人存在的“土壤”和“愚蠢”。“土壤”不应是贬义词。中国的基层是地方性的。因为中国几千年来一直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没有土壤就不能生存。土地一代又一代地孕育着人们,是农村人民的生命线。因此,不可避免地受到当地空气的污染。“愚蠢”也是由不同的环境造成的。乡下人一看到那辆车就惊慌失措,不知所措。程力认为自己“愚蠢”。城里人对农业知识了解不多,乡下人也会认为他“愚
蠢”。语言难以进入农村是环境造成的。乡村圈很小,是熟人之间的交流。一个动作、一个表情、一个句子都能清楚地表达出你想要表达的东西,而这些话就会失去存在的意义。然而,城市是一个由陌生人和陌生人组成的圈子,这是当地社会习俗无法处理的。结果,“土”成了一个诅咒词,“乡”不再是回家的地方。
先生还解释中国社会结构是差序结构,就如一个石头丢入水中,掀起一层层涟漪,以己为中心,人脉由权利和财富的大小一圈圈排列出去,远处的波纹浅,关系也薄。但涟漪的范围大,到哪都想找点关系。所以说中国人是“私”的,缺少西方人的团结意识。先生见解独到,比喻生动,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我国社会存在了多年的问题。
书中还提到了当时中国农村存在的许多问题,如男女差异、长老秩序、礼仪秩序等,我不一一重复。如果你感兴趣,你可以自己理解。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小村庄。
其实书中的大多数提出的问题如今都不复存在,但书中许多描述如今又可以引出不同的感受。先生在书中提到自己出国留学时奶妈给他包了一包乡土,水土不服时可以给饭菜里放些。让我想到表妹出国时带了一盆花,我嫌麻烦,花在哪都可以买。她告诉我“重要的不是花,是这盆土,走到哪看到这一盆土,都会觉得心安。”这大概就是如今乡土的魅力吧,乡土还是那孕育生命的乡土,中国不再是那个风雨飘摇的中国!
对我来说,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并不陌生——这本书的内容经常被引用在高中历史的主观问题中。另外,我的家乡在农村。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可以从字里行间隐约看到苏北小村庄的影子。
可以说,乡土社会是传统社会。传统源于经验的累积,累积的是一套留给下一代人的生活方式,一套经历了自然选择、淘汰了有悖于“丛林法则”条条框框的生活方式。因此,上一代人累积起来的经验尽可能用来做新人的生活指南,愈是前代生活中证明为有效的,便愈值得保守。于是在一定意义上,在每个人尚未出生之前,就已经有人替他们准备好方式方法以应付人道路上有可能发生的问题。
此外,当地社会的“人性”似乎与我们在新时代追求的法律社会的“冷血无情”相矛盾。这种矛盾让我想起了代际矛盾:老人怎么会认为我们不能走“正常”路线,却认为他们已经过时了,或者更激进,认为教育好老人是我们这一代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我们必须承认,无论这个时代如何发展,我们都无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完全摆脱当地社会的影响,中国人永远是当地人。
现在想想,若要了解人情世故,单单读懂心理学是远远不够的。历史文化、社会结构等方方面面都应被纳入考虑的范畴,从这几个维度考量,《乡土中国》无疑是很好的选择。
首先,我想解释一下什么是“忘本”。根据《新华字典》的说法,幸福的根本原因是你忘记了自己原来的处境,当你的处境好转后,你就能得到幸福。
而这就有些像有的城里人。他们忘记了自己的祖先亦是乡下人,他们忘记了今天的幸福是占人口80%的乡下人贡献的结果。不但忘本就算啦,更让人伤心地是他们却反过来取笑我们的乡下人“笨”,“愚蠢”。事实真的是这样吗?费先生给了我们很好的解释:乡下人不知道汽车来了应该怎么躲避并不是智力问题,而是知识问题,乡下人没见过世面才会茫然无措而已。
与城市人相比,农村人更重要。最突出的表现是农村人民对土地的高度重视。他们深深扎根于这片土地!无论你走到哪里,你都不会忘记你的“三分之一亩”。他们出生在斯里兰卡,在斯里兰卡长大,在斯里兰卡去世。有几本书是不能移动的。几百年来,这个村子一直有这样的姓氏。村里的人口似乎依附于土地,不会世代相传。因此,当地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众所周知,自觉遵守传统规范并不需要法律的存在,也不需要借助契约来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这些都是基于人与人的熟悉。但在人口流动迅速的现代社会,我们还有那种熟悉吗?答案是没有!但同时我们的现代社会又缺少完善的法理去规范种种的行为,这也就导致了很多人游走在茫然的空间里,也就难免有很多城里人会忘记自己的本源,因为他们很多都面临信仰的危机。不像乡下人相信土地就可以,相信土地会给他们带来好运!
关于权力有两种社会观点:一种关注社会冲突,另一种关注社会合作。
偏重社会冲突的一派认为权力是冲突的延续,只是武力阶段已过,被支配者认输了,但并没有心甘情愿的屈服,于此才有权力的产生,这种权力是压迫性质的,我们称之为“横暴权力”。
强调社会合作的人认为权力是一种共同的社会契约,社会分工对每个人都有利,但由于分工,每个人都不能独处,因为如果别人不尽自己的一份力,就会影响到自己的生活,这就需要干涉别人,这是一种权利,他们也会受到他人的干涉,这是一种义务,这种权利和义务需要受到共同的社会契约的约束,我们在这里称之为“同意权”。
在事实层面上,两种权力是同时存在的,只是侧重不同,社会即存在冲突也存在合作。
权力具有吸引力的主要原因是其经济利益。如果没有经济利益,暴力权力的意义就会小得多,甚至难以发生。
在乡村,除了以上两种权力外,还有一种权力,既不是横暴性质,也不是同意性质,它发生于社会继替的过程中,是教化性的权力,我们称之为“教化权力”。
说孩子们必须穿鞋才能上街是不恰当的,因为订立合同首先要考虑他们的个人意愿。合同的订立和遵守必须尊重个人的自由意志。民主是个人意志和社会强制的综合。然而,这种尊重自由意志的契约精神不会出现在教育权力中。原因是受教育者没有任何选择。他们只需要学习,社会不会在孩子的个性中添加“意志”,因为教育不需要他们的同意。
这种教化可以说是不民主的,但若说是横暴却又不然,横暴发生于社会冲突,但教化没有这种冲突。
教育权力最常出现在亲子关系中,但并不局限于亲子关系。所有的文化,而不是政治胁迫,都包括这一权力。文化对于社会的新成员来说是强制性和文明化的。
有一句话,“在最的君主手下做老百姓,也不会比一个孩子在最疼爱他的父母手下过日子艰难。”就是最好的注解。
教育权力需要一个稳定的环境基础。当地社会是一个相对静止的社会。儒家思想体系就是这种环境的产物。它反对暴力势力维护的秩序,热衷于教育权力。“家长官”就是这
种父权的体现。
细细读完了乡土中国,读完之后,愈加迷茫了,我本是活力万丈地开始读一本本书的,但读完之后,我不明白我将来该做什么,人活着又有什么意义,给我影响最深的无疑是最终一部分生育制度了。我愈发地对自我存在的意义,将来的方向,人类存在的意义感到无意义了。
费孝通认为,人类养育下一代有两个原因。一种是通过群体的延续来完善自己,因为个体不可能永远存在于时间之中;二是人类的生存依赖于群体,为了维持社会结构的稳定,人类必须有足够的孩子。
你也许会提到动物为什么会呢?会抚育的动物是出于本能,他们无可避免生育,然而我们人类能够跳过生育,因为有避孕套等一系列避孕措施,然而我们还是没去避免这损人的一个环节,最重要的是有文化方面的作用,然而费老是从功能学派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的,那么就是说文化的存在是为了弥补本能的不足而利用社会的力量使人类延续,这便说明文化是有意义的,也就是之上所说的两个缘由。
我们出生在这个世界上,那时我们别无选择,然后我们在父母的养育下开始成长。当我们思考自己存在的意义时,我默默地背负着许多责任和亲情,这迫使我活着。我想为父母的养育服务,我想对爱我的人负责,等等。
“在讨论社会制度时,我常以为我们应当把人类的感情看成社会所培养出来的结果,不能看成社会制度的基础。我们能够用社会生活的需要去解释人们感情所寄托的对象和发
泄的方式;而不能以感情来解释社会制度的方式。”
虽然这句话的意思很简单,但我在背后读了很多影响我的东西。例如,感情只是我们自己的需要,而不是对某人的具体感情。举一个更直接的例子,比如感情,一见钟情,用华丽的文字把它装饰得如此完美,前世的宿命,人海中的命运,等等,但我认为这只是感情人的虚伪。没有什么是独一无二的。没有你,你无法生存。谁离开了谁,在时间的侵蚀后,仍然会活得很好。
人类感情看成社会培养出来的结果,我也想到了自我的生活,生活中很多友情,往往住的相近的人感情会比较好,心理学上也有这种说发,感情的深浅和距离的远近成正比。往往你会和你身边的室友,同学亲密地多,因为你们有更多的接触的机会。“社会团体的团结是靠了日常的关系以及从而发生的感情,反过来说,日常关系的打断是引起社会团体内部离异最可靠的办法。”倘若你们不在一个寝室,你们的感情也不会像此刻这样,人类的感情只是在必须现实物质条件下的培养而已,现实物质的条件的怎样样很大程度上已经决定了你们的感情怎样样。更直接点说,做好了先期条件,剩下你们感情的发展只是履行必定要履行的一条路而已。当然,我承认也有必须变数,但更大程度上的这种先期决定让我对知己,朋友等等诸如此类完美的词语产生了必须的怀疑。我更觉得,这只是人类的一种抱团互助行为而已,有的人怕孤单,有的人有困难,大家需要团体来帮忙大家,所以亲密,知己可是是一种掩饰而已。
当我想起来的时候,我觉得任何情绪都是不可靠的。更极端的是,没有什么可以相信或依靠的。
“婚姻关系绝非寻常的人事关系可比,其深刻处能够穿透两个人的人格,教他们发生最密切的精神上的接触以致混化。”
婚姻,感情,还是这些话,两个人的结合能否紧密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两人过去生活环境中所包含的诸多元素是否相似,另一方面是两人是否愿意亲密相处。
费孝通认为人们生活的环境里语言体系有着差别,认知也有着差别,说的通俗点就是价值观念,而这是造成许多冲突的本因。所以他认为两个在相同环境下成长的人是最适合一齐的,也就是说长期生活在一齐的人最适合婚姻,然而社会是禁止乱伦的,原因费孝通认为是出于防止亲属之间的关系结构的损坏,也就是乱伦带来的亲属混乱,辈分混乱,所以社会文化上禁止乱伦。这在先天上埋下了婚姻的苦因,因为最适合的是不能的。
“个人和群体的结合必须使人们了解自己的活动与自己生活的关系。活动、生活和社会必须是一体的。它必须是一个完整的人格,个人的每一个行动都必须在某种意义上相互关联,必须满足社会要求的任务。发展现代技术的发展为社会组织本身引入了一个“超人”标准,即以最低成本获得最大收获的经济法则。\"
而此刻的社会暴露的问题是支配这活动的最终目的并不是参加活动者的个人目的,甚至并非社会的目的,而是为生产而生产,为效率而效率的超于人的目的,资本主义的不断积累是出于财富于天上的动机。资本主义为了利润而生存,也许在经济匮乏的时候,资本主义是一个让社会加速发展的良方,但到经济发达后,资本主义开始成为一个反而操纵着人的可怕恶魔,当人们已经满足于物质需求的时候,资本主义并不满足,他依旧要去追逐利润,他的信条是利润或者死亡。这样自然会造成许许多多无数浪费的现象,甚至是无端
挥霍本身就十分稀缺的资源。现代社会最讽刺的一副画面,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就这样生动地上演了。
同时,人们也不明白他们生活的目的是什么,正如上面所说的,以生产换生产,以效率换效率。这完全是这种不良的牟利机制在操纵人类,使人类在物质上迷失,不理解生产的本意。
在西方,有个现象很明显,少做工,多得报酬,活动本身无乐趣。这是社会解组的现象,因为那里充分表现了社会缺乏完整。
在我们很多人都必须生活并满足物质需求的情况下,我们会为自己找到一些乐趣,可以是梦想、职业和爱好。然而,在我看来,这更像是在生活的基础上寻找乐趣,麻痹自己,用感觉和其他东西麻醉自己。这仍然毫无意义。死后什么都没有,更不用说世界了。
甚至,我不明白我想要的意义是什么?我不明白存在的意义,一切的意义,我觉得开始质疑一切,活着同样开始迷茫没有动力。
我理清了思路。我活着的原因有很多。我必须负责。我怕死。害怕死亡?我忍不住想。害怕死亡是本能吗?当我们没有死亡的定义时,我们害怕死亡吗?我们不知道从悬崖上跳下去会有多痛苦,我们也不知道后果如何。我们还会害怕吗?动物怕死吗?动物有死亡的概念吗?如果你没有这个概念,你会害怕吗?
可是,出于意识的活动,我想象死亡就感觉毛骨悚然,一想,虽然我没经历死亡,但大抵是思维停止活动了,我突然感觉无法想象我的思维停滞,然后我无法想象,甚至无法
想,什么都没有的概念。然而我们终究要去经历死亡。
所以,我毕竟不想死,所以我不想死。我活着的时候想做什么?我不能不死而活。我想活在思考中。我想活在行动、思考和思考中。思考是我生命的意义吗?考虑这件事有什么意义?我的行动有什么意义?为了对社会和人类发展做出贡献,我死后这些对我有什么意义?唯一有点牵强的是,这些不仅在我身后有意义,而且对我目前的环境有益,可以让我的生活更美好。那么,为什么过上美好的生活是有意义的呢?这样,没有好坏,一切都是毫无意义的。
我不明白这究竟是我太小看价值追求了,还是真的价值追求真的没死了有意义。也许是我看的书还不够多,思考的东西还不够完全,但这种想法真的很容易让人低迷,让人意志不振。
起初,我以为我只是想努力学习,让自己学识渊博,然后开始寻找对我感兴趣并擅长某一方向的人。这就是我想要找到的,因为我明白我有强烈的求知欲,但当我想到追求的意义时,我的本能欲望似乎掩盖不了我的困惑。
最近读完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这是一本解读农耕文化下中国社会文化形态的书,处处充盈真知灼见,解释了中国人很多根深蒂固的行为习惯的来源。特别是有过一段社会经历后读这本书,能帮助理解很多社会现象,产生共鸣。
中国的基层社会是地方性的,城市人不愿意承认这一点(他们认为农村人是乡下人),但他们不知道城市人也有别于乡下的地方社会。城里人嘲笑村民的愚蠢。事实上,城市居
民无法区分韭菜和小麦的原因与村民不知道为汽车让路的原因是一样的。他们都缺乏洞察力,也不缺乏智慧,因为他们不需要乡下汽车的智能。
很多事情都类似,比如现代社会电子产品的使用情况,需要的自然用得顺畅,没有需求的自然一窍不通。
说到“隐私”的人格特征,中国人一直认为“每个人都在门前扫雪,不管别人瓷砖上有没有霜”,特别是当他们遇到公共财产和设备时,他们认为这是免费的,可以聚在一起。这也是外国人一直在批评我们的。
关于管理制度,法治在乡土社会中并不见得有优势。我们国家在战国时期就提出了法制治国,可两千年来依然是人治。因为乡土中国生活在稳定的圈子里,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这种生活背景下显然没有法律和合同之类东西存在的必要,因为法治是对陌生人的管理制度,只有整天要和陌生人打交道的现代人才需要。对中国人来说,分得太清楚未免伤了感情。
地方社会的权力:暴力权力、同意权力、长者权力和当前权力。这些权力结构只能缓慢地改变,法律也没有办法。
在书中,也说到了中国式的婚姻,中国人的婚姻中不爱才是天经地义,夫妻之间的关系是合作关系,男主外女主内,各自管好自己的工作,一切相安无事。至于爱,同性之间才有,人们往往认为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非要寻找两性间的爱,也往往不在妻子身上找,而是到酒肆、勾栏之中找,而且往往成为一段佳话。
这本书虽然写得简明扼要,但思想深刻。一个观点可以导致一篇论文。当你有更多的经验,你会有更深的感觉。
作为既接受了西方现代文化,又深受中国乡土文化影响的现代青年人来说,一边要应付现代文明,一边没法彻底清除深入骨血的乡土文化,内心难免会感到撕扯。我想,多一点自己的主张,少一点得失之心,总会在这撕扯中找到一条光明的道路的。那么,我们的生活也就变得豁然开朗,越来越顺利了。
我们五千年中华文明就是从芬芳的泥土中走来。因此,我们有了故乡情结,我们企盼落叶归根。
当代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所著的《乡土中国》一书对我们与当地人的亲密微妙的感情和关系进行了详细而理性的解读和分析。
作为一个中国人,无论你走多远,身居何职,都脱不掉骨子里的乡土气息,忘不了家乡的山山水水。因此有了虽身在都市高楼大厦里的达官贵人,仍然手持小铲侍弄几盆植根泥土的花花草草,更是奢望能在闲时,自己拥有哪怕巴掌大的一小块土地种点蔬菜,来体现自己的劳动价值。普通百姓更是对家对土地无法割舍。
根据几句话,受过教育的知识分子努力寻找一个他们祖先曾经居住过的破洞或一把埋葬他们祖先的荒地坟墓;当这个没受过教育的老农拆毁了这座老房子时,他抱着医院里的一棵老树,拒绝放手。
“能恋本乡一捻土,不爱他乡万两金。”
受地方感情的影响,我们的内心世界也不同于西方。西方思想哲学认为,一切事物都是对立的,这一方与另一方之间存在着无形的鸿沟。我们的哲学一般是中庸的,强调宽容、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相互依存。阴阳学说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阳包含阴,阴包含阳,这是互补和互补的。能源有着悠久的历史。这与我们早期的农业文明发展是分不开的。
故乡和土地永远是我们内心最可靠的依托和最宝贵的财富。
然而,随着近代工业的出现,我们原来的步骤被打乱了。我们放弃了拥有美丽山川的美丽家园,向忠于我们的土地挥手告别,涌入陌生拥挤的城市。加固结构,水泥硬化,与土壤断裂。一排排的高楼。鸟瞰图与集约化养鸡场和养猪场没有区别。呼吸着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污染空气,吃着被媒体报道不时添加“氰化物”或“氯”的垃圾食品。
我们密集型生活方式和现代化企业加工产生的污染,为病毒和细菌创造了有利的生存环境。
我们的思想也随着生活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没有过去农村土壤中的朴素和善良。
为了优越,拼命地比拼。只要干不死,就往死里干。外卖小哥累死在送餐的路上,得到的只是2000元人道主义的施舍。留守农民辛勤劳作,换来的是,老人有病看不起,娶了老婆又离异,剩下子女无人管。
现实是在农业文化中鼓吹“勤劳致富”。
我们嘴里反复念着不忘初心,我们为什么要在路上狂奔疾走?答案在很多时候,是模
糊的。许多人怀念过去,厌恶当下,这个问题值得深思。许多刚从高校毕业的低层知识分子,在城市与乡村之间踟蹰徘徊,迷失了方向。不知未来在何方。人类在所谓的科技领城内恶性竞争,最终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有待商確、验证。
在最初的30年里,一个普通农民有四五个孩子。他日出时犁地,日落时休息。他的孩子们学习并结婚了。虽然很难,但也可以。然而,经过现代科学技术的洗礼,一个家庭有时负担不起抚养孩子的费用。
人类奋斗的目的到底是为了什么?我想不只是我们普通民众不清楚,恐怕就是所谓的社会精英也很迷茫。
老子说:“利器多,国必昏;巧人多,奇事多。”。说穿了,世界上武器越锋利,国家就越乱;;人们掌握的技能越多,坏事就会发生得越多。
文学就应该取材于社会,指引于大众。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就像一棵参天大树。只有大树的根系植根于大地的深处,吸取足够的养分,才能换来树冠的枝盛叶茂。
我们衷心希望费先生“这不是草案的完成,也不能算是定稿,只是尝试的记录”的创作风格能够继续探索和引导中华文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读《乡土中国》时,一幅幅父老乡亲们在田地辛勤劳动的画面,以及父母亲田间劳作的背影就像电影一样,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小时候经常跟着父母去田里播种玉米、收割小麦、秋天切谷子。印象最深的就是五月天割麦。他们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靠天”来形容是最恰当不过了。尤其在打麦场上排队等候,一个村一台机器,五月天抢收,人们在
酷热的天气下汗流浃背。
中国社会是地方性的。我们的国家确实离不开地球。在中国,从女娲用地球造人的神话开始,地球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的东西。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神之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是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
这片土地真是太神奇了。如果你播种它,它就会生长。如果你不种植它,它就会生长。住在乡下花费不多。空气清新,阳光明媚,水是山脚下的泉水,清澈透明。你吃的一切都是绿色食品。粮食和蔬菜家家都能种;有桃树、梨树、核桃树、柿子树、果树、酸枣树等。做饭的柴火包括玉米芯、松枝等。春节期间,买一些糖果,穿一些新衣服,吃饺子。乡村生活简单,让人感到轻松自在。
现在的城里人,他们不用整日与土为伴。他们把农村的乡下人叫做土包子、乡巴佬。如果没有乡里人在土里辛勤劳作,又何以供给他们粮食?这些所谓的城里人又何以为生呢?城里人笑乡里人,但他们能离开乡里人吗?
我们的祖先都是农民吗?他们都是乡下人吗?在我们这一代人的心中,“地球”确实是他们的根,是他们生存的出路,这条道路已经重复了几代人。但正是所谓的“土壤”一代一代地哺育着我们的子孙后代。
不管时光怎样变迁,社会如何飞速发展,土地依然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宝物,是我们生命的根基。
我希望农村的生活会更好。过上更好的生活后,人们不应该忘记家乡。这是我们生活的根源。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来看,中国社会是地方性的。”。自古以来,农民在社会总人口中的比例就很高,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也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作为一名来自农村的学生,我感到非常自豪。过去,我对我居住的村庄没有多少感情。读了《中国本土》后,我想,中国本土社会真的很相似。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根据费孝通先生的分析,中国农民居住在农村的原因大致如下:第一,小农经营的耕地面积小,所以住在一起不会离耕地太远;2、 由于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生活在一起,合作更加方便。3、 为了安全起见,人多的时候很容易防守。4、 在平等继承土地的原则下,兄弟俩各自继承祖先的遗产,使一个地方的人口世代增长,成为一个可观的村庄。我
成长的村庄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因为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我们姓氏命名的村庄。人们生活在一起不仅是一种习惯,也是合作的需要。这个村庄被称为“改变工作”。特别是在打麦子、碾磨玉米、刨瓜子的季节,由于每个家庭的劳动力有限,人们会打电话给附近的邻居一起工作,这也是很有效率的。今天我们去张三家打麦,后天我们去李四家种瓜种籽,就是“换工作”。这里没有生意。人们似乎已经成为一些共同的规则来遵循。他们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
这样,我希望土地仍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我希望农村的生活会更好!
乡土本色是什么“色”?
我想可能是土壤的颜色。
从泥土中,中华儿女得到传承,得到根,得到延续上千年的民族精神。
从“女娲补天”的神话到今天农作物的高产,中国人从土地上出生,回到了土地上。漫长的时间转瞬即逝,中华文明再也离不开土地——无论我们迁移到蒙古还是西伯利亚,我们都将播种,无论它们是否发芽;无论我们遭遇多少苦难,即使我们失去家园,我们也
必须找到土地,拼命生活。这可能是一个国家的惯性。“生根”和“发芽”的行动已经融入了我们民族的血液。
在两河流域讨生活的农民,为了便于耕种,聚村而居,一代代的传承,土地已成了我们的根!我们在这片土地上长大,劳作,死去。
离开家乡的中国人总是感到孤独,“孤身异乡”。没有熟悉的人在身边,一切都很奇怪。谨慎是一种不可避免的变化。但我们有韧性,这使我们积极融入这个陌生的世界。因为没有熟人就等于在催收期间没有帮手。当堤坝决口时,没有人喊“快跑!”,在困难的时候,别人很难伸出援助之手。“人类社会”通常是这样。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末根据他教授的“农村社会学”内容撰写的。他想通过这篇文章来考察中国农村社会的特点。这本书不是对特定社会的描述,而是从特定社会中提炼出的一些概念。它是中国特定的基层传统社会所蕴含的一种特殊制度,支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乡土中国》这本书包含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十四篇论文。“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是本书所有内容的出发点。乡土性并不是中国所有阶层的特性,但是却是传统中国最基础的特性。
关于这本书,菲什在书的后记中写道:“生育系统可以代表一种尝试,用社会学方法
研究一个系统,但这个中国本土属于社区分析第二步的比较研究范围。”这是对费舍尔在“农村社会学”课上所说的话的整理。除附言外,本书共分14个部分:《乡土色彩》简要论述了乡土社会的概况,并为不太了解乡土的读者简要构建了中国乡土文化的框架;“下乡书写”和“下乡书写再探讨”分别从时间和空间的角度阐述了传统乡村文化的传播模式,从而引导出适合变化较小的传统社会的礼治和法治,适应变化更大的经济社会,;通过群体结构和差异秩序结构的概念,比较了作为中西社会结构基本单位的群体和社区,拓展了中西社会结构的本质差异;“男女差异”、“礼治秩序”和“无讼”继承了以往礼治的主题,并从立法的角度具体考察和分析了地方社会秩序;“无为统治”、“长老统治”、“血缘地理”和“名实分离”通过考察地方权力的归属,将权力划分为四类:暴力权力、同意权力、启蒙权力和时局权力。暴力权力类似于传统的军事和政治权力,同意权类似于当今法治下的和平暴力,教化权力类似于宗教教化权力,当前的权力相当于卡里斯玛的统治;最后一篇文章“从欲望到需要”从经济的角度区分了现代社会和地方社会的不同商业目的,以及其动机是否纯粹是生存需要。
中国传统社会作为一个高度集权的的社会,集中了全国最高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力。然而,从发起的改革却鲜有不失败的,更有些甚至直接威胁政权的统治,许多理论上明可强国富民的统治甚至直接危害了统治的根基。这使我们在反思的弊端时也不得不细细考察这一“千磨万击还坚韧”的基层社会,反思这些历无数政权更迭而依旧千年不倒的门阀其基石究竟何在,反思在显性的暴力政权下究竟还隐藏着哪些隐性权力或者权力集合。“以史为鉴”,不止是为了“知兴替”,更是因为今天的社会仍存留着无数传统的因子,今天的改革要想成功,就必须更深彻地了解这块土地的每一细微处及其产生根由,这样才能更好地对症下药,不至于闹出“无粥食肉”的笑话。
费孝通先生在他的《乡土中国》一书中说:从基层来看,中国社会是乡土社会。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自然离不开土地,农业离不开农民自身。农民是社会的基层。一般来说,农民通常被视为土生土长的农民,而中国的基层正是由这些人组成的。
我国的封建社会是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经济基础的。农耕文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这就奠定了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文化基础。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是相当宝贵的,因为那是他们生长,生存,发展的地方。农民的生活离不开土地,自古以来,农业的发展是在土地的基础上,农民播种,耕田等都是要依靠土地。
虽然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一些农产品可以离地生长,实现无土栽培,但这些技术受到一定环境和文化的。目前,这项技术还不能广泛应用。这是因为目前中国农民的文化水平相对较低,使用这些高新技术的可能性不大。同时,在中国历史上,农业离不开土地。这种观念在一定程度上了农村人的无土耕作。
由此可见,土地对于中国社会的重要意义。
对于城里人来说,他们总是认为乡下人是本地人,“乡下人”是一种蔑视的意思。但是乡下人是乡下人,只有城里人瞧不起他们。“土壤”一词生动地描绘了农村人民的生活基础。没有土地他们就无法生存。书中提到的作者老师史鲁国先生曾告诉他,中国人生活在西伯利亚。不管天气如何,他们还是要种一些种子,看看能不能种地。换句话说,中华民族的文化和发展离不开土地。这就是作者为什么说“本土中国”的原因之一。
乡下人通常都会被城里人评价为愚,但人是否是真的愚,与他们的出身于乡下无关。
就好比作为乡下人,他们对于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可以说是相当了解的,而作为城里人,他们对于农产品是一知半解的,那么从这方面来讲,城里人又是否是
愚蠢的当村民们来到城市时,他们对城市里的一切都感到陌生,就像《红楼梦》中的刘奶奶一样,她走进大观园,受到公众的观看或嘲笑。从这里开始,乡亲们是愚蠢的。事实上,很多时候,我们认为其他人是愚蠢的,因为他们在某些方面缺乏知识。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学习的能力。他们只是缺乏知识,并不缺乏学习知识的能力。
我们不能从片面的角度来判断别人的本质,而应从本质上去看待别人。乡下人又乡下人的特色,城里人有城里人的特色,若取人之短比己之长,那么结果永远都是对自己有利。在“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乡民们生活在一个狭小的范围里,人们在生活上与互相合作的人都是天天见面的。
这意味着人与人之间有直接接触。词语是人与人之间间接接触的工具,也就是说,在地方社会的熟人社会中,“词语”处于不必要的状态。这与词语表达的不完美有关。人们喜欢用语言来交流和表达,下乡写作也会受到一定的阻碍。
文字作为一种知识和经验的传播媒介,要再乡土社会中得到广泛使用,就必定要使文字渗透到乡土社会中,也就是作者所说的只有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带着对社会学的极大热情,我读了费老的《中国本土》。读完后,我深深地感到。正如费老所说,本书试图回答“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地方社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的问题。
这里所说的乡土中国不是中国社会的具体写照,而是中国特定的基层传统社会所包含的一种特殊制度,它支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本书从乡土自然、下乡书写、下乡再讨论书写、差异秩序模式、维护私德、家庭、男女差异、礼仪秩序规则、无讼、无为政治、长老会规则、地理和血缘关系等方面进行叙述,名实分离,欲望与需要分离,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中国本土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这里我们将分别解释关于“土壤”的思考。“虽然我们说乡下人似乎有一种蔑视感,但这种地方性很好地运用了。地方性的基本含义是指土壤。
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用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当地习惯和现代社会,“我们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你还需要说更多吗?”这些词是我们当地的习惯,但它们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障碍。现代社会是由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细节,所以他们必须把它说清楚。当地社会从熟悉中获得信任,而现代社会则没有文字证据。它还必须签署并保证形成一部法律。地方社会的信用并不重视契约,而是发生在一种行为规则不经思考就熟悉了可靠性的时候。我认为这是显而易见的。当我们走出农村来到北京时,我们会有很多不适应。我们将随时向其他人作出承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我们同意了,但没有这样做。我们不明白为什么我们不熟悉,笑得满脸都是。因此,我们会被别人欺骗、伤害和说自己愚蠢。然而,这真的很愚蠢吗?只是我们当地的习惯不能适应现代社会。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 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这是我第一次读《中国本土》,我将第二次和第三次读它。。。我希望每次都有收获!
乡土本色是什么“色”?
我想可能是土壤的颜色。
从泥土中,中华儿女得到传承,得到根,得到延续上千年的民族精神。
从“女娲补天”的神话到今天农作物的高产,中国人从土地上出生,回到了土地上。漫长的时间转瞬即逝,中华文明再也离不开土地——无论我们迁移到蒙古还是西伯利亚,我们都将播种,无论它们是否发芽;无论我们遭遇多少苦难,即使我们失去家园,我们也必须找到土地,拼命生活。这可能是一个国家的惯性。“生根”和“发芽”的行动已经融入了我们民族的血液。
在两河流域讨生活的农民,为了便于耕种,聚村而居,一代代的传承,土地已成了我们的根!我们在这片土地上长大,劳作,死去。
离开家乡的中国人总是感到孤独,“孤身异乡”。没有熟悉的人在身边,一切都很奇
怪。谨慎是一种不可避免的变化。但我们有韧性,这使我们积极融入这个陌生的世界。因为没有熟人就等于在催收期间没有帮手。当堤坝决口时,没有人喊“快跑!”,在困难的时候,别人很难伸出援助之手。“人类社会”通常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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