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铁矿“比质比价”阳光采购制度
一、物资采购原则
1、依法采购的原则
物资采购必须依据国家和局、矿有规定进行,所有采购共作的开展,都要有根有据,严禁违法违规操作。
2、按需采购的原则
任何采购都必须按照生产的要求,编制需求计划,对常用的物资可依据库存由计划员核定采购量,对不常用的物资或使用量少的物资,原则不允许超需求采购,超需求采购需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视为违规操作。
3、科学有效原则
根据各类物资消耗量,制定每次采购的合理经济批量,力求最大限度降低物资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尤其在大宗物资采购时,防止采购成本的升高。
4、物资采购时效性原则
由于库存,对紧缺物资和生产急需的物资,可先简化手续,直接请示主管领导批准,先安排人员采购,但在采购后需补办手续,以防止采购周期过长而影响生产。其次对报价物资或比价物资也需定时,尽量缩短采购周期。
二、物资采购的形式
1、招标采购
凡一次性购入同类 同种物资金额在10万元以上,应尽量采用招标采购,采购员应将物资采购的所有条件(如物资名称、规格、品质要求、数量、交货日期、付款条件、处罚规则、投标押金、招标格式等)详细列明,刊登广告。设计厂商按公告的条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设标押金,参加投标。
超标采购的开标按规定至少三家厂商从事报价投标方可开标,开标后原则上以报价最低的厂商得标,但得标的报价仍高于标底时,采购人员有权宣布招标无效,或征得监办人员的同意,以议价方式办理。
2、询价现购
对于首次采购的物资,询价员必须取信用可靠的厂商,将采购条件讲明,询问价格或寄送价单,并促请对方报价,同时多方面打探市场行情,包括市场最高价,最低价,一般价格等与质量要求相结合,比较后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确定采购对象。
3、比价采购
采购人员请数家厂商提供产品价格、性能、质量等比较后,决定厂商进行采购。
4、议价采购
对独家经营或加工制品的采购,采购人员必须与技术人员、成本会计等人员组成估价小组,估算出符合品质要求的,较为准确的底价材料,与厂商讨价还价后,议定价格报主管领导审批后进行采购。
三、采购程序及要求
1、采购组接受计划组的需求计划时,首先对各类需求物资进行分类整理。
2、采购员对所需采购物资,在价格制定组指导和协助下,必须多方面打探市场行情,包括市场最高价,最低价,一般价格等,了解需求物资的分布情况,批发、零售价格,质量好次情况,服务质量,信誉情况,结算方式,远近情况,书面报纸材料采购计划编制。
3、计划编制根据市场了解价格情况和事先掌握各个供贷商的档案材料和各个客户的最新报价、质量等情况,做到同样产品比质量,同样产品比价格,同样产品比付款方式和距离远近、供应信誉和专业性、售后服务等,最后确定两家以上货点,制定出双方都能接受的合理价格,为最终确定供应商提供充分信誉。
4、主管领导以及价格监督组根据提供的情况逐项核实、审议,如果真实签字,采购计划正式生效。
5、合同采购,需进行合同审批,由主管合同审批部门审议批准后,签订正式合同,否则属违规采购。
6、单项采购10万元以上的物资,由主管矿长主持招标采购,设备材料科牵头,由财务、审计、纪委等部门共同参加,签订正式合同后生效。
7、采购物资入库前,必须经质量验收组验收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同时建立购货台帐,坚决拒绝“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产品入库,对由质量价格问题的产品进行登记,以备考核供应商,同时进行退货和索赔,否则由采购员负责承担损失。
8、核算组根据四方签字协议,加强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采购、挂账协议等文件和凭证的相互验收以及保管工作,不得弄虚作假,违章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