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检修技术管理子系统
工器具管理实施细则
GHZZ-11/XD-02-02-03
保障支持系统
2010-07-15发布 2010-07-15实施
神华国华徐州电力检修公司
细则控制表
版本 编号 02 签发 日期 2010-07 下次复 核日期 2012-07 编写人 林琳 初审人 韩盛林 复审人 孙立强 批准人 刘高甫 有否 修订 本次修订内容: 工器具管理实施细则 本细则执行负责人 职务:工程管理部经理 签字:韩盛林 本细则执行人 职务:工程管理部主管 签字:林琳
目 录
1目的„„„„„„„„„„„„„„„„„„„„„„„„„„„„„„„1
2 适用范围„„„„„„„„„„„„„„„„„„„„„„„„„„„„„1 3 引用标准和关联子系统„„„„„„„„„„„„„„„„„„„„„„„1 4 专用术语定义„„„„„„„„„„„„„„„„„„„„„„„„„„„1 5 执行程序„„„„„„„„„„„„„„„„„„„„„„„„„„„„„1 6 职责„„„„„„„„„„„„„„„„„„„„„„„„„„„„„„„8 7检查和评价„„„„„„„„„„„„„„„„„„„„„„„„„„„„10 8 反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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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加强工器具的管理,确保各类工器具在采购、保管、检验、使用、维修和报废各环节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员工在使用各类工器具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延长其使用周期,降低生产成本,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2 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公司各单位的个人工器具、公用工器具、形成固定资产的工器具的管理。 3 引用标准及关联子系统 3.1 引用标准
3.1.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3.1.2 《手持式电动工器具的安全》GB 3883.1-3883.12 3.2 关联子系统
3.2.1 经营计划管理子系统 3.2.2 安健环管理子系统 3.2.3 采购管理子系统 3.2.4 财务管理子系统 4 专用术语定义
个人工器具:指按照工作需要项目单位长期借用由个人保管使用的工器具及仪器。 公用工器具:指由部门统一保管的工器具及仪器,包括大型的工器具及仪器。
形成固定资产的工器具:指单价2000元及以上的大型工器具及仪器、试验室用的标准器具。 Ⅰ类工器具:工器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导线连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II类工器具:工器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
III类工器具:工器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在工器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工器具的分类:包括手工工具、钳工工具、电动工具、气动工具、起重工具、液压工具、安全工具、测量工具、焊接工具、切削工具、防爆工具、英制工具、试验工具、土木工具、专用工具、其它工具等 5 执行程序
5.1 建立工器具管理台帐
5.1.1 装备分公司对公司现有的公用工器具、个人工器具、形成固定资产的工器具全部进行登记,分别建立工器具台帐(见附录1),各借用单位使用的工器具应相对集中管理,使用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发放,并做好台账管理工作,并对工器具状态负责。
5.1.2 台帐要如实统计,统计后的台帐作为工器具以旧换新的依据,各借用单位如实建帐。
5.1.3 公用工器具台帐及个人工器具台帐由装备分公司专人统一管理,电子台帐即可,不需打印保存。 5.1.4 固定资产类的工器具台帐,以徐电公司固定资产明细中列明的工器具为准,未列入资产明细的2000元以上的工器具,暂列入非固定资产台帐,如果工器具损坏报废后,再采购时通过固定资产零购方式采购,完成采购转入固定资产台帐。
5.1.5 现各公司管理的固定资产类的工器具按《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移交应办理正式移交手续。固定资产类的工器具台账由各单位单独建立、专人管理,并通知装备分公司在工器具台账中注明。
5.2 工器具的报废及计划领用
5.2.1 公司根据国华公司“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规定明确工器具的折旧年限,工器具已达到使用年限且经检查或试验达不到使用标准又无修理价值时应作报废处理。在正常使用期限内,发生非正常损坏事件时,按该设备折旧价值的10%--50%考核责任单位。
5.2.2 工器具报废程序:每年4月、10月各进行一次统一报废,由各单位提出报废建议,由装备分公司汇总并提出申请,工程管理部、安健环处专业主管鉴定,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对于列入徐电公司固定资产明细内的工器具和固定资产明细没有的2000元以上的工器具,按照检修公司财务管理子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的报废程序执行报废处理,见附录3。 流程图1:工器具报废流程图
借用单位 提出报废建议 负责初步鉴定,填写报废申请表 装备分公司 负责从技术方面复审报废鉴定结果 工程管理部 负责从安健环方面复审报废鉴定结果 安健环处 批准 分管副总经理 5.2.3 工器具报废时应填写《工器具报废申请单》(见附录2),报废的工器具由装备分公司集中交物资供应处处理,工器具报废后应及时登录、更新台帐。
5.2.4 装备分公司根据报废的工器具情况及工程施工的需要,适时补充、添置工器具。
5.2.5各单位每月5日前,依据由工程管理部、安健环处批准的借用单,负责申报工器具的需求建议和工器具配件需求建议,按规定填写“物资(生产)需求计划表”(详见检修公司《物料需求计划管理实施细则》)到装备分公司,装备分公司负责各单位需求计划和工器具配件需求的汇总、平衡及初审,经工程管理部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各借用单位可向装备分公司提出需求建议,需求计划只能由装备分公司提出。购置安全工具、电动工具、测量工具等,物资供应处对新的生产厂家应通知按健环处对其进行资质审查。
5.2.6 对于2000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类工器具的采购,应按规定填写“固定资产需求计划表”(详见检修公司《物料需求计划管理实施细则》),按公司审批权限进行审签。审批通过后,方可履行采购验收等手续。
流程图2:工器具需求计划审批流程图:
借用单位 提出需求建议 平衡库存,需补充的填写需求计划表 装备分公司 负责对需求计划进行审核 工程管理部 批准 分管副总 负责计划审批流转、工器具购买 物资供应处 验收入库,发放给借用单位 装备分公司 5.2.7 补充、添置的工器具到位后,装备分公司要当日登录台帐。附属工器具的说明书和专用工具、配件等一同登录并妥善保管。
5.2.8 在检修现场因工器具损坏直接影响工程生产活动的,而装备分公司又无可补充或替代的工器具时,装备分公司可提出紧急采购同类工器具或维修配件申请,按《物料需求计划管理实施细则》办理“项目现场(生产)需求计划表”,项目经理审批后由物资供应处紧急采购,单件单价大于1000元的需公司领导审批。
流程图3:检修现场工器具需求计划审批流程图
借用单位 提出借用需求 平衡库存,需补充的填写需求计划表 装备分公司 负责对需求计划进行审核 工程质量总监 负责批准 需求计划 项目经理 负责实施采购 物资供应处 注:单件单价大于1000元以上须报送物资供应处转图2流程 5.3 工器具的使用
5.3.1 装备分公司设专职保管员,分类负责。维护项目部等需长期(半年以上)借用工器具的单位,设有专职或兼职保管员,借用单位填写“工器具长期借用审批单”(见附录7),装备分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后,借用单位和装备分公司实施工器具借用交接。 流程图4:工器具长期借用流程图
借用单位 填写借用审批单 平衡、 审核 装备分公司 审核 工程管理部 工器具发放 装备分公司 接收 使用 保养 归还 借用单位 回收 装备分公司 注:安全防护类用具的由安健环处进行审批。 5.3.2各级保管员应对分管工器具的状态负责,负责工器具的日常保养与检查,保证借出去的工器具能安全使用。在工器具发出或收回时,保管员必须进行一次检查。借用人在借用工器具前应主动出示岗牌等有效证件,保管员确认其身份后方可发放工器具,否则不予借用。
5.3.3各大修项目部应按照《工器具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履行借用手续,负责设立专责人员和保管员,
对借用的工器具、集装箱代行管理,保证规范使用。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借用的工器具使用状况负责。 5.3.4工程结束集装箱返回前两天,以大修项目部为单位落实集装箱返徐方式并负责现场装车,返徐后5个工作日内专责人和保管员负责将集装箱内工器具分检、内部定置管理后移交给装备分公司并办理相关手续。如只需部分工器具返回时,返回事宜由大修项目部负责。
5.3.5 工具房保管员做好所有工具器的丢失情况和损坏情况统计,装备分公司针对损坏和丢失情况,做出修理及补充计划,见附录8、9、10。
5.3.6 需配备个人工器具的由其单位统一向装备分公司借用,借用单位做好分配记录,个人负责工器具代行保管、保养,借用单位每半年向装备分公司汇报1次工器具使用情况。装备分公司定期检查、抽查个人工器具使用情况,并做好记录。
5.3.7 对于岗位变动,个人工器具不予补充,由单位负责人负责进行岗位变动人员之间的工器具交接。对于调离原单位的,其个人工器具退还原单位,单位将其保存好,待新该岗位人员确定后交其使用。 5.3.8 工器具的使用周期一般不低于3 年,对于易损工器具使用周期一般不低于1.5 年,如不到规定的使用周期,工器具因损坏需提前更换,要说明原因。 5.3.9 工器具使用一般注意事项
5.3.9.1 工器具的使用者应熟悉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否则不准使用。
5.3.9.2 工器具的使用者,在使用前应认真核查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并进行使用前的常规检查。不准使用无合格证、合格证超过有效期以及外观有缺陷等常规检查不合格的工器具。
5.3.9.3 外界环境条件不符合使用工器具的要求时、使用者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不符合《安规》规定时不准使用。
5.3.9.4 借用人返还工器具时应保证工器具外观清洁,各种标识无破损,如发生工器具损坏应及时向保管员说明情况。由于工器具损坏直接影响工程生产活动的应立即报告工程项目部负责人。 5.3.9.5 工器具借用期间借用者对工器具状态负责。
5.3.9.6 工器具的使用者应按工器具的使用方法规范使用工器具,爱惜工器具,严禁超负荷使用工器具,严禁错用工器具,严禁野蛮使用工器具。
5.3.9.7 不得随意将现有工器具改做其它工具,确因生产需要必须改做的,必须经装备分公司及工程管理部许可,改做后的工器具纳入专用工具管理,并在工器具台帐上予以注明。 5.3.10 工器具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5.3.10.1 工器具使用前,操作者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安全操作规程,详细了解工器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确使用的方法。特殊的工器具应进行培训,电动工器具全部需要培训。
5.3.10.2 在一般作业场所,应尽可能使用II类工器具,使用I类工器具时还应采取漏电保护器、隔离变等保护措施。
5.3.10.3 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宜使用II类或III类工器具。 5.3.10.4 在湿热、雨雪等作业环境,应使用相应防护等级的工器具。 5.3.10.5 I类工器具电源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做保护线。
5.3.10.6 插头、插座中的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只能单独连接保护线。严禁在插头、插座内用导线直接将接地极与中性线联起来。
5.3.10.7 工器具电源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 5.3.10.8 工器具电源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
5.3.10.9 长期搁置不用的电动工器具,在使用前必须测量绝缘电阻。如绝缘电阻不合格,必需进行处理,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3.10.10 对新领用的和经过修理的工器具必须经过检查试验合格,并贴(挂)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5.3.10.11 员工首次使用工器具时,班组安全员或保管员应令其阅读产品说明书及使用说明,当新员工到岗或添置新工器具时,班组或单位必须组织(对特殊的工器具及电动工器具)培训。 5.4 工器具的检验
5.4.1 工器具的定期检查、试验工作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和《计量器具检定规程》等规定进行。
5.4.2 绝缘安全工具由装备分公司负责联系大修项目三部电气专业进行检验。 5.4.3 防护安全工具的检验
5.4.3.1 安全帽:使用中由各单位自检外观并核查使用期限,装备分公司负责定期检验。
5.4.3.2 安全带、安全绳:使用中由各单位自检外观并核查使用期限,装备分公司负责定期检验。5.4.3.3 脚板、脚扣、梯子:使用中由各单位自检外观并核查使用期限,装备分公司负责定期检验。 5.4.4 工器具电气部分由装备分公司安排具有电工资质的人员进行定期检验,需外委检验的由装备分公司联系外委。
5.4.5 测量工具由装备分公司负责联系试验中心计量室进行检验;需外委检验的由装备分公司填写工器具检验检测计划表、工器具外委检验检测申请单,试验中心计量室负责联系外委检验。 流程图5:测量工具检验流程
借用单位 提出检验建议(可跳过) 汇总 委托 装备分公司 试验中心 检验 不能检验的外委 外委单位 外委检验 接收 登录 装备分公司 5.4.6 凡由国家规定列入强检范围的特种设备,装备分公司提出申请,由安健环处负责联系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定期检验。
5.4.7 凡由江苏省电科院、江苏省计量院、徐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等上级单位负责检验的热控标准设备、电气试验设备、化学试验仪器的检验工作,由装备分公司整理汇总,由试验中心计量室填写工器具检验检测计划表、工器具外委检验检测申请单,工程管理部统一协调安排。 5.4.8 安健环处负责合格证的印制发放。
5.4.9 检验人员负责张贴合格证,并对检验结果负责,合格证应表明检验有效的截止日期。检定工作完成后按要求做好原始测试记录,同时登录设备台帐。
5.4.10 校验不合格工器具,应标注清晰标志明显,放在指定的工器具柜内,防止错用。 5.4.11 驻外项目部和外部基地的工器具检验
5.4.11.1 检验仪器便于移动的由装备分公司携带检验仪器到现场进行检验。
5.4.11.2 检验仪器不便移动的由各使用单位集中运回装备分公司进行检验。为不影响现场工器具的使用,同类工器具应分批次进行检验,待上批工器具返回并能保证正常使用后下批工器具再检验。 5.5 工器具的保养维修
5.5.1 工器具的保养工作由装备分公司负责。长期借用的由使用单位负责保养,装备分公司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5.5.2 工器具的维修工作由装备分公司总负责。其它各单位在工程施工期间,在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安排下负责检修现场发生故障工器具的维修工作,所需零配件由装备分公司提供。专责人做好工器具故障点的维修记录,汇总后上报装备分公司,作为以后部门间费用结算依据;在检修空闲期负责向装备分公司提供工器具检验、维修等工作的技术、人力支持,装备分公司保养、维修、检验工器具需要人力支援时,原则上请工器具的使用部门支持,以借工形式结算。长期借用的工器具的一般性维修工作由借用单位负责。坚持自行修理的原则,坚持即时修理、定期修理和集中修理相结合的原则。
5.5.3 使用单位和维修部门不得任意改变工具的原设计参数,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不得采用与原有规格不符的零部件。
5.5.4 经过维修的工器具必须重新进行检验并合格。
5.5.5 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仍达不到应有的安全技术要求必须办理报废手续。
5.5.6 检修公司无法自行修理的工器具,借用单位填写维修计划表,由装备分公司提出外委申请,办理“工器具外委修理(检验)审批单”(见附录11)及“工器具修理(检验)技术要求及质量验收标准”(见附录13),公司领导审批后由经营计划处联系外委修理。
5.5.7 在检修现场因工器具损坏直接影响工程生产活动的,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应组织人员尽快维修,需采购配件时由装备分公司提出紧急采购申请,按《物料需求计划管理实施细则》办理“项目现场(生产)需求计划表”,项目经理审批后由物资供应处紧急采购,单件单价大于1000元的需公司领导审批(按图3流程办理)。需外委修理的,修理费用在2万元以下的或只有制造单位方可修理的,由装备分公司提出直接外委修理申请,办理“工器具紧急外委修理(检验)审批单”(见附录12)及“工器具修理(检验)技术要求及质量验收标准表”(见附录13),公司领导审批后由经营计划处联系外委修理。
流程图6:工器具(紧急)外委修理(检验)流程
借用单位 提出建议 填写维修计划表 填写外委审批单及技术要求及质量验收标准表 装备分公司 审核 工程管理部 审核 经营计划处 审核 分管副总经理 国华徐电总经理 (合同金额≥30万元) 批准 (合同金额<30万元) 批准 (合同金额≥30万元) 审核 总经理 (合同金额<10万元) 批准 (合同金额≥10万元) 审核 经营副总经理 5.6工器具的存放 5.6.1 摆放整齐,堆放合理、牢固,便于收、发、存。 5.6.2 安全工器具及手动工器具无油污、无杂物、无缺损。
5.6.3 工器具图表、料卡、单据、台帐、资料等管理有序,字迹工整、清晰无涂改。 5.6.4 标志齐全、清晰醒目。
5.6.5 检验中发现数量、规格不符、有残损或质量问题的,要及时处理并记录。 5.6.6 借用手续齐全,书写完整、准确。保证随借随上帐登记。 5.6.7 保管人员对存放工器具执行定期盘点,保证帐、卡、物相符。
5.6.8 根据工器具存放特性要求,采取防雨、防潮、防火、防盗、防腐、防风、防冻、防爆、防砸、防有害气体等项措施。
5.6.9 淘汰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及手持电动工器具应单独隔离存放保管,同时必须醒目标明“不合格工器具,严禁使用”的标志。
5.6.10 妥善保存产品说明书及使用说明书。 5.7自制工器具
5.7.1各单位在制作工器具前必须填报“自制工器具申请单”,经安健环部主管审核、所属单位专业主管批准后,方可进行制作,见附录3。
5.7.2 自制工器具制作后须先进行有关试验,并在试验合格后贴上试验合格标签,注明试验日期。 5.7.3 试验应由安健环主管负责组织进行。
5.7.4 自制工器具必须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台帐登记在册,纳入工器具统一管理,由装备分公司负责保管。
5.7.5 自制工器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不完整、有破损、裂纹等缺陷的工器具不准使用。
5.7.6 损坏和应报废的自制工器具,由班组安全员向单位进行申报,由单位专业主管、安健环主管进行
报废鉴定,并履行报废手续。
5.7.7 使用单位每月必须对本使用的自制工器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作好记录。 5.8 工器具的租赁
5.8.1 公司工器具的对外使用,采用租赁方式,装备分公司提供工器具名称、数量、规范型号,工器具的完好情况,由经营计划处通过租赁合同外租。 5.8.2 工器具保管单位无权私自外借、外租。 5.9 考核
5.9.1工器具管理过程中违反管理规定或达不到管理要求时,根据情节轻重,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10-1000元经济考核。
5.9.2工器具保管员不得擅自将钥匙转交他人,否则每次扣责任人50-300元,造成工具丢失或其它损失的照价赔偿。
5.9.3工器具保管员在当天工作结束前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每次扣责任人10-100元。 5.9.4保管员和借用者之间因各种矛盾影响到工作的,当事人全部调离岗位。 5.9.5 长期无故占用工器具不还的,除责令其立即归还外,并每次扣责任人10-50元。
5.9.6 当保管员需要借用单位人员进行帮助时,各单位人员应积极予以帮助,对于无故不予帮助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责任人50-300元。
5.9.7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临时安排在检修现场修理工器具时,被安排人员不积极配合的,每次扣20-200元。
5.9.8丢失工器具的照价赔偿,重要工器具丢失时,另外每次扣责任人20-500元。
5.9.9发现工器具异常而继续使用的,每次扣责任人10-30元,造成工器具损坏的照价赔偿。 5.9.10野蛮使用工器具的,每次扣责任人10-50元,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
5.9.11 因使用不当造成重要工器具损坏而直接影响工程生产活动的,除照价赔偿外还应根据对工程生产活动的影响程度从重考核。
5.9.12未经许可擅自利用现有工具改做其它工具的,每次扣10-500元。
5.9.13在工器具上贴(挂)的资产标签、安全合格证标签等是确定工器具身份的重要数据,对于因使用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各类标签脱落、丢失及数据更改等情况,处以1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报上级部门严肃考核。 6 职责 6.1工程管理部
6.1.1 负责细则的制定、监督、检查及考核。
6.1.2 负责工器具报废手续、工器具增补手续的审核及工器具流程的审核,负责报废工器具的实物核查。 6.1.3 负责工器具台帐的监督检查。
6.1.4 负责各类工器具试验单据的检查监督。
6.1.5 协助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做好检修现场的工器具管理工作。
6.2 安健环处
6.2.1 负责各类安全工具使用、保养、试验、检验、鉴定的监督检查。 6.2.2 负责各类安全工具各类台帐、试验单据的监督检查。 6.2.3负责协调特种检验所需的社会资源。 6.3 物资供应处
6.3.1 工器具采购前,核实工器具计划内容同新增申请手续是否相同,原则上不相同不予购买。 6.3.2 工器具的采购中要保证采购质量,杜绝购进伪劣工器具,把好采购关,对工器具的采购质量负责。 6.4 装备分公司
5.4.1装备分公司是公司所属工器具、工具箱的所有者,负责向其他单位提供工器具支持。负责工程检修时工器具、集装箱的整体配置工作;进行配置定额的修订、完善工作。负责公用部分工器具定置、定位及6S管理工作。
6.4.2负责建立个人工器具、公用工器具、固定资产类工器具台帐,负责新增工器具的台帐补充。 6.4.3 负责个人工器具、公用工器具、固定资产类工器具报废手续,及新增工器具申请手续的办理及初审,对其准确性负责。
6.4.4全面负责各类检修工器具的保管、保养、维修、检验。保障各类工程对工器具数量、质量、安全的需求。不定期对检修现场工器具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6.4.5负责新增工器具的验收。
6.4.6负责各类工器具检验设施的保管、操作、维护、保养。
6.4.7负责建立工器具管理网络,定期跟踪各大修项目部借用工器具使用情况,对使用情况有监督、检查、考核建议权。对工器具、集装箱有调配权。无外部工程检修时,装备分公司有权调度各大修项目部工器具管理人员,进行工器具管理工作。对工器具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管理、监督并提出绩效考评意见。
6.4.8 定期检查、抽查除大修项目部外长期借用工器具的各单位的工器具使用情况,并做好记录。 6.4.9 根据大修项目部等单位工器具需求计划,于检修工程开工前5天将工具箱、工器具配备齐全。 6.4.10在检修工程较多、路途较远的地区建立基地,根据工器具最大需求配齐工具箱、工器具,基地工器具原则上为基地专用。
6.4.11 在检修现场,接受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的统一安排、调度。 6.4.12 每季度向各单位公布一次工器具状况,接受各单位咨询。 6.5 各借用单位
6.5.1各借用单位应了解装备分公司工器具基本状况,履行借用手续,负责对借用的工器具代行保管,规范使用。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借用的工器具的使用状况负责。
6.5.2大修项目部在检修工程开工前15天向装备分公司提出工器具需求建议(需新采购的工器具应按物资供应处采购流程规定时间提前上报),履行借用手续。见附录5。长线项目的班组可由所在单位工器具负责人向装备分公司借用小型工具箱,小型工具箱和箱内借用的工器具可1月归还一次,需持续使
用的需每月办理1次续借手续,见附录7。
6.5.3各维护项目部根据维护项目需要向装备分公司借用工器具,填写“工器具长期借用审批单”(见附录7),并负责工器具代行保管、保养,建立工器具台账,设保管员,每半年向装备分公司汇报1次工器具使用情况。
6.5.4热控分公司、燃料分公司、电力试验中心、焊培中心可长期借用工器具及工具箱,填写“工器具长期借用审批单”(见附录7),并负责工器具的代行保管、保养,建立工器具台账,设保管员,每半年向装备分公司汇报1次工器具使用情况。各类检修工程中自带工器具和工具箱,如需向装备分公司工具箱借用工器具的,同大修项目部职责。
6.5.5 各单位安健环专责人负责本单位所使用的工器具的监督检查,工器具台帐及工器具保养情况的监督检查。
6.5.6 在检修现场各使用工具单位有义务协助保管员进行工具整理、归类等重体力工作。
6.5.7 在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安排下负责检修现场工器具的简单性维修工作。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有权调配工器具资源和人力资源。
6.5.8 在检修空闲期,负责向装备分公司提供工器具检验、维修等工作的技术、人力支持。
6.5.9 各单位设立专责人负责对本单位所使用的工器具台帐及工器具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单位仓库及集装箱内部器具定置、定位及6S管理工作负责。专责人员和保管员对所管理的工器具、集装箱应相对固定,便于信息沟通。 7 检查与评价
细则执行人每年对细则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回顾,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进行修改。 8 反馈程序
有关部门将工器具细则中存在的问题情况,及时反馈细则执行人,细则执行人将细则本身问题反馈部门经理,其余问题反馈给相关部门。 附录:
附录1:工器具台帐 附录2:工器具报废申请表
附录3:固定资产(工器具)报废申请表 附录4:自制工器具申请表 附录5:工器具现场借用登记表 附录6:工器具持续借用登记表 附录7:工器具长期借用审批单 附录8:工器具丢失情况登记表 附录9:工器具损坏情况登记表 附录10:工器具维修计划表
附录11:工器具外委修理(检验)审批单 附录12:工器具紧急外委修理(检验)审批单
附录13:工器具委修理(检验)技术要求及质量验收标准表 附录14:工器具检验检测表
附录15:工器具外委检验检测申请单 附录16:绝缘安全工具检测试验标准、方法 附录17:防护安全工具检测试验标准、方法 附录18:电动工具检测试验标准、方法 附录19:起重工具检测试验标准、方法
附录1
工 器 具 台 帐
工具库编号: 保管员: 年 月 日
序号 编号 名称 型号 规格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出厂编号 购买日期 启用日期 检测周期 检测日期 设备状态 检验人 借用单位 借用日期 购买价格 备注 注:在实际应用中以Excel格式(电子表格)记录。列宽、行高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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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工器具报废(报损)申请表
日期:
序号 编 号 鉴定人: 单位负责人: 鉴定人:: 鉴定人: 鉴定人: 名 称 规格型号 使用年限 单位 数量 估计价格 报废(报损)原因 备注 合计总价: 申请单位意见: 装备公司鉴定意见: 工程管理部鉴定意见: 安健环处鉴定意见: 分管副总经理意见
附录3 附录3-1:
固定资产(工器具)报废申请表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装备分公司 单位: 元
序号 资产编号 合计 资产类别 资产 名称 规格型号 单 数 或面积 位 量 购建 日期 已用年限 原值 已提 折旧 净值 预计报废时间: 年 月 日 实际报废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管理部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财务处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分管副总经理: 年 月 日 经营副总经理: 年 月 日 总经理: 年 月 日 徐电总经理: 年 月 日 单位经理: 单位资产管理员:
附录3-2:
固定资产(工器具)报废技术鉴定报告
年 月 日
资产报废原因说明: 经办人(资产管理员): 相关专业人员鉴定结果: 相关专业人员签字 注:此表为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的附录
附录4
自制工器具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名 称 类 别 使用的 材料和型号 制作依据 使用范围 使用期限 安全专工 审核意见 制作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 意见 制作结论 制作日期 试验结论 试验人签字: 试验日期 安健环处 签定意见 签字: 自制合格 工器具编号 工器具主管
注:提交自制工器具申请单的同时提供自制工器具图纸资料或说明的附页
附录5
××××××工程工器具现场借用登记表
部门: 班组: 序号 工具库编号: 保管员:
编号 工具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借用日期 借用人 归还人 归还日期 验收结果
附录6
×××工程××项目工器具短期借用登记表
部门: 班组: 序号 续借 续借1 续借2 续借3 续借4 续借5 续借6 续借7 编号 工具名称 续借情况说明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借用日期 借用人 归还人 归还日期 验收结果 借用人 日期 保管员 日期 工具库编号: 保管员: 说明:长线项目的班组可由班组负责人根据项目需要持续借用工器具, 每周必须办理1次续借手续
附录7
工器具长期(短期)借用审批单
借用单位: 工器具名称: 详见清单 计划借用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借用人签字: 工号: 联系电话: 日期: 装备分公司负责人签字: 借用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期: 日期: 工程管理部审核: 日期: 装备分公司保管员签字: 日期: 归还时工器具状况说明: 实际归还日期: 借用签字: 日期: 装备分公司签字: 日期: 说明:此审批单一式两份,装备分公司、借用单位各持一份,借用的工器具清单以台帐格式另附。 15天以内为短期借用可直接到装备分公司办理借用手续。
附录8
工器具丢失情况登记表
工程名称 : 工具库编号: 保管员: 年 月 日 序号 编 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丢失日期 责任 责任人 备注 说明:由责任单位加盖公章后交装备分公司备案,作为工器具补充的依据。
附录9
工器具损坏情况登记表
工程名称 : 工具库编号: 保管员: 年 月 日 序号 编 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损坏日期 损坏情况 损坏原因 责任 责任人 说明:由责任单位加盖公章后交装备分公司备案,作为工器具维修报废的依据。
附录10
工 器 具 维 修 计 划 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编 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损坏情况描述 计划维修时间 批准: 审核: 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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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1
年 月 日
工器具名称 外委方式 预算 造价 工器具外委修理(检验)审批单
招标( ) 询价比选( ) 直接委托( ) 单 位 负责人 申请单位 外委原因: 外委内容: 单位名称 A. B C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推荐承包 单 位 工程管理部审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营计划处审核 公司分管副总审核 公司经营副总审核 公司总经理审核 (合同金额>10万元) 国华徐电 总经理审核 (施工类金额≥50万, 服务类金额≥30万)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5
附录12
年 月 日
工器具名称 工程地点 外委方式 申请单位 外委原因: 外委内容: 推荐承包 单 位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直接委托 单 位 负责人 预算 造价 工器具紧急外委修理(检验)审批单
工程管理部审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营计划处审核 公司分管副总审核 公司经营副总审核 公司总经理审核 (合同金额>10万元) 国华徐电 总经理审核 (施工类金额≥50万, 服务类金额≥30万)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6
附录13 工器具修理(检验)技术要求及质量验收标准表
工器具名称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要求 天 工程地点 写明在质量、数量、参数、范围、时间、对象、证件、资质等方面的详细要求,可量化的指标必须量化。审核中如有意见增补可以写在这里,但需署名。 工器具主管 (负责提出技术要求及质量验收标准) 年 月 日 装备分公司负责人初审 (对此标准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 年 月 日 工程管理部审核 (对此标准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 年 月 日 经营计划处审核 (对工程量和预算造价进行审核) 年 月 日 27
附录14
工 器 具 检 验 检 测 计 划 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编 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检验检测内容 计划时间 批准: 审核: 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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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5
年 月 日
工器具名称 工程地点 外委方式 申请单位 外委原因: 外委内容: 推荐检验 检测单位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直接委托 单 位 负责人 预算 造价 工器具外委检验检测审批单
工程管理部审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营计划处审核 公司分管副总审核 公司经营副总审核 附录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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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缘安全工具检测试验标准、方法
1.电容型验电器 1.1.外观检查
查看验电器器身是否脏污而影响绝缘强度;有无伤损、裂纹等现象。 1.2 电容型验电器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见表1 1.3 试验方法
1.3.1 验电器起动电压试验
一极接地的交流电源作为试验用电源,另一极作为高压电极,高压电极由金属球体构成,在1m的空间范围内不应放置其他物体。将验电器的接触电极与高压电极相接触,逐渐升高高压电极的电压,当验电器发出“电压存在”信号,如“声光”指示时,记录此时的起动电压,如该电压在(0.15~0.4)倍额定电压之间,则认为试验通过。 1.3.2 工频耐压试验
高压试验电极和接地电极分别布置于绝缘杆的工作部分两端,绝缘杆上高压试验电极和接地极两端间的长度即为试验长度,根据表1中的规定确定两电极间距离;如在绝缘杆间有金属连接头,两试验电极间的距离还应在此值上再加上金属部件的长度;两电极间应保持一定距离,以便于观察试验情况。接地极和高压试验电极以宽50mm的金属箔或用导线包绕。
表1 电容型验电器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1 2 项目 起动电压试验 工频耐压试验 周期 1年 1年 要 求 起动电压值不高于额定电压的40%,不低于额定电压的15% 工频耐压 额定电压 试验长度 kV kV m 1min 5min 10 35 63 110 220 330 500 0.7 0.9 1.0 1.3 2.1 3.2 4.1 45 95 175 220 440 / / / / / / / 380 580 说 明 试验时接触电极应与试验电极相接触 对于各个电压等级的绝缘杆,分别施加对应的电压。对于10~220kV电压等级的绝缘杆,加压时间1min;对于330~500kV电压等级的绝缘杆,加压时间5min。
缓慢升高电压,以便能在仪表上准确读数,达到0.75倍试验电压值起,以每秒2%试验电压的升压速率至规定的值,保持相应的时间,然后迅速降压,但不能突然切断,试验中各绝缘杆应不发生闪络或击穿,试验后绝缘杆应无放电、灼伤痕迹,应不发热。
若试验变压器电压等级达不到试验的要求,可按绝缘杆的长度均分若干段进行试验,最多可分成4段,分段试验电压应为整体试验电压除以分段数再乘以1.2倍的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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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携带型短路接地线 2.1 外观检查
接地线本体导体端头压紧弹簧完好,各压紧螺丝紧固,接地线导体无严重烧断股,绝缘操作杆完好。 2.2 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见表2
表2 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1 项目 成组直流电阻试验 周期 不超过5年 要 求 说 明 在各接线鼻之间测量直流电阻,对于25mm2,同一批次抽测不少于35mm2,50mm2,70mm2,95mm2,120mm2的各2条,接线鼻与软导线种截面,平均每米的电阻值应分别小于0.79mΩ,压接的应做该试验 0.56mΩ,0.40mΩ,0.28mΩ,0.21mΩ, 0.16mΩ 工频耐压 试验电压加在护环与额定电压 kV 紧固头之间 kV 1min 5min 10 35 63 110 220 330 500 45 95 175 220 440 / / / / / / / 380 580 2 操作棒的工频耐压试验 1年 2.3 试验方法 2.3.1 成组直流电阻试验
成组直流电阻试验用于考核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线鼻和汇流夹与多股铜质软导线之间的接触是否良好。同时,也可考核多股铜质软导线的截面积是否符合要求。
成组直流电阻试验采用直流电压降法测量,常用的测量方式为电流-电压表法,试验电流宜≥30A。 进行接地线的成组直流电阻试验时,应先测量各接线鼻间两两的长度,根据测得的直流电阻值计算出每米的电阻值;其值如符合表2的规定,则为合格。 2.3.2 工频耐压试验
试验电压加在操作棒的护环与紧固头之间,其余同1.3.2.。 3.个人保护接地线 3.1 外观检查
接地线本体导体端头压紧弹簧完好,各压紧螺丝紧固,接地线导体无严重烧断股,绝缘操作杆完好。 3.2 个人保护接地线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见表3
表3 个人保护接地线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1 项目 成组直流电阻试验 周期 不超过5年 要 求 在各接线鼻之间测量直流电阻,对于10mm2,16mm2,25mm2的截面,平均每米的电阻值应小于1.98mΩ,1.24mΩ,0.79mΩ 说 明 同一批次抽测,不少于两条 3.3 试验方法 31
3.3.1 成组直流电阻试验
试验方法同2.3.1,如测得的直流电阻值符合表3的规定,则认为合格。 4.绝缘杆 4.1 外观检查
绝缘杆表面无严重的划痕、硬伤或裂纹,无受潮弯曲变形等现象。 4.2 绝缘杆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见表4
表4 绝缘杆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1 项目 工频耐压试验 周期 1年 额定 电压 kV 10 35 63 110 220 330 500 要 求 试验 长度 m 0.7 0.9 1.0 1.3 2.1 3.2 4.1 工频耐压 kV 1min 45 95 175 220 440 / / 5min / / / / / 380 580 说 明 4.3 试验方法 4.3.1 工频耐压试验
试验方法同1.3.2。
5.核相器
5.1 外观检查
核相器外观清洁、干燥,无损伤痕迹和变形等现象。 5.2 核相器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见表5
表5 核相器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1 项目 连接导线绝缘强度试验 周期 必要时 额定电压 kV 10 35 2 绝缘部分工频耐压试验 1年 额定电压 kV 10 35 3 电阻管泄漏电流试验 半年 额定电压 kV 10 35 要 求 工频耐压 kV 8 28 试验长度 m 0.7 0.9 工频耐压 kV 10 35 工频耐压 kV 45 95 持续时间 min 1 1 持续时间 min 5 5 持续时间 min 1 1 泄漏电流 mA ≤2 ≤2 说 明 浸在电阻率小于100Ω/m水中 32
4 动作电压试验 1年 最低动作电压应达0.25倍额定电压 5.3 试验方法 5.3.1 连接导线绝缘强度试验
金属盆中放入电阻率小于100Ω/m的水,导线应拉直放在水中浸泡,也可直接浸泡在自来水中,两端应有350mm长度露出水面。
在金属盆与连接导线之间施加表5规定的电压,以1000V/s的恒定速度逐渐加压,到达规定电压后,保持5min,如果没有出现击穿,则试验合格。 5.3.2 绝缘部分工频耐压试验
试验电压加在核相棒的有效绝缘部分,试验方法同1.3.2。 5.3.3 电阻管泄漏电流试验
依此法对两核相棒进行试验,先将待试核相棒的试验电极接至交流电压的一极上,其连接导线的出口与交流电压的接地极相连接,施加表5规定的电压,如泄漏电流小于表5规定的值,则试验通过。 5.3.4 动作电压试验
将核相器的接触电极与一极接地的交流电压的两极相接触,逐渐升高交流电压,测量核相器的动作电压,如动作电压最低达到0.25倍额定电压,则认为试验通过。 6.绝缘罩 6.1 外观检查
绝缘罩无严重的划痕、硬伤或裂纹,无受潮弯曲变形等现象。 6.2 绝缘罩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见表6
表6 绝缘罩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项目 周期 额定电压 kV 1 工频耐压试验 1年 6~10 35 要 求 工频耐压 kV 30 80 时间 min 1 1 说 明 6.3 试验方法 6.3.1 工频耐压试验
对于功能类型不同的遮蔽罩,应使用不同型式电极。通常遮蔽罩的内部的电极是一金属芯棒,并置于遮蔽罩内中心处,遮蔽罩外部电极为接地电极,由导电材料,如金属箔或导电漆等制成,试验电极布置应间隔均匀。
在试验电极间,按表6规定,施加工频电压,持续时间5min,试验中,试品不应出现闪络或击穿。试验后,试样各部位应无灼伤、发热现象。 7.绝缘隔板 7.1 外观检查
绝缘隔板无严重的划痕、硬伤或裂纹,无受潮弯曲变形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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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绝缘隔板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见表7 7.3 试验方法
7.3.1 表面工频耐压试验
用金属板作为电极,金属板的长为70mm,宽为30mm,两电极之间相距300mm。在两电极间施加工频电压60kV,持续时间1min,试验过程中不应出现闪络或击穿,试验后,试样各部分应无灼伤,无发热现象。
表7 绝缘隔板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1 项目 表面工频耐压试验 工频耐压试验 周期 1年 额定电压 kV 6~35 额定电压 kV 6~10 35 要 求 工频耐压 kV 60 工频耐压 kV 30 80 持续时间 min 1 持续时间 min 1 1 说 明 电极间距离300mm 2 1年 7.3.2 工频耐压试验 试验时,先将待试验的绝缘隔板上下铺上湿布或金属箔,除上下四周边缘各留出200mm左右的距离以免沿面放电之外,应覆盖试品的所有区域,并在其上下安好金属极板,然后按表7中的规定加压试验,试验中,试品不应出现闪络和击穿,试验后,试样各部位应无灼伤、无发热现象。 8.绝缘胶垫 8.1 外观检查
绝缘胶垫无严重的划痕、表面无油垢、老化等现象。 8.2 绝缘胶垫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见表8
表8 绝缘胶垫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1 项目 工频耐压试验 周期 电压等级 1年 高压 低压 要 求 工频耐压 kV 15 3.5 说 明 持续时间 min 1 1 8.3 试验方法 试验时先将绝缘胶垫上下铺上湿布或金属箔,并应比被测绝缘胶垫四周小200mm,连续均匀升压至表8规定的电压值,保持1min,观察有无击穿现象,若无击穿,则试验通过。试样分段试验时,两段试验边缘要重合。 9.绝缘靴 9.1 外观检查
绝缘靴表面应无磨损、破漏、划痕、砂眼等现象。 9.2 绝缘靴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见表9。
表9 绝缘靴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1 项目 工频耐压试验 周期 半年 工频耐压kV 25 要 求 持续时间 min 1 说 明 泄漏电流 mA ≤10 34
9.3 试验方法 9.3.1 工频耐压试验
将一个与试样鞋号一致的金属片为内电极放入鞋内,金属片上铺满直径不大于4mm的金属球,其高度不小于15mm,外接导线焊一片直径大于4mm的铜片,并埋入金属球内,外电极为置于金属器内的浸水海棉。
以1kV/s的速度使电压从零上升到所规定电压值的75%,然后再以100V/s的速度升到规定的电压值,当电压升到表9规定的电压时,保持1min,然后记录毫安表的电流值。电流值小于10mA,则认为试验通过。
10.绝缘手套 10.1 外观检查
绝缘手套外表面应无磨损、破漏、砂眼和划痕;手套不发站粘、不发脆、质地柔软、胶质紧密。 10.2 绝缘手套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见表10
表10 绝缘手套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项目 周期 电压 等级 1 工频耐压试验 半年 高压 低压 要 求 工频耐压 kV 8 2.5 持续时间 min 1 1 泄漏电流 mA ≤9 ≤2.5 说 明 10.3 试验方法 10.3.1 工频耐压试验
在被试手套内部放入电阻率不大于100Ω/m的水,如自来水,然后浸入盛有相同水的金属盆中,使手套内外水平面呈相同高度,手套应有90mm的露出水面部分,这一部分应该擦干。
试验时以恒定速度升压至表10规定的电压值,保持1min,不应发生电气击穿,测量泄漏电流,其值满足表10规定的数值,则认为试验通过。 检测注意事项:
1、检测试验用仪器均应在检定合格有效期内;试验用器具应合格、有效;试验用导线应是测试合格的专用试验用导线。
2、所有的绝缘支架、绝缘隔离设备均应测试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检测试验时,应根据被测绝缘工器具的使用情况,决定耐压电极的形状及试验方法; 4、检测试验时,必须使所施加电压分到被测绝缘工器具的绝缘体全部;
5、在检测试验区域应设安全围栏,并在显著位置设置“高压危险”标识,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6、检测试验结束后,根据测试结果,粘贴相应类别(合格、封存、报废)的标识,做好原始测试记录并登录设备台帐。(原始应包括试验人员、试验日期、试验环境、试验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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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所有的检测试验环境,应符合相关的(特别是温度、湿度、光照、粉尘及振动等)试验环境要求。 附录17
防护安全工具检测试验标准、方法
1.检测试验用器具
1.1 专用悬吊架或起重机; 1.2 经过检定的配重块或拉力机; 1.3 合格的力学性能试验机。 2.检测内容及标准 2.1 安全带 2.1.1外观检查
a) 新购置的安全带必须是国家授权的正规厂家的产品,其检验报告、标识、质量证明及合格证齐全; b) 安全带绳索无脆裂、断股及其它形式的损伤; c) 皮带应完好,无割损、烧损及严重磨损现象; d) 各搭扣及铆接处完整牢固;
2.1.2 安全带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见表1
表1 安全带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1 项目 静负荷试验 周期 1年 要 求 施加2205N静压力,持续时间5min 说 明 2.1.3试验方法 a) 一般拉力试验:以225kg重物悬吊5分钟,无损伤及局部延伸现象。
b) 拉力试验机静负荷试验:用拉力试验机进行试验,拉伸速度为100mm/min,施加2205N的静拉力,载荷时间为5min,如不变形或破断,则认为合格。 2.2脚扣 2.2.1外观检查
脚扣整体应无变形和损伤,无裂纹、锈蚀、断裂及系脚皮带损坏,橡胶防滑条(套)完好,皮带完好。
2.2.2脚扣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见表2
表2 脚扣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1 项目 静负荷试验 周期 1年 要 求 施加1176N静压力,持续时间5min 说 明 2.2.3试验方法 a) 静负荷试验时将脚扣安放在模拟的等径杆上,用拉力试验机对脚扣的踏盘施加1176N的静压力,时间为5min,卸荷后,活动钩在扣体内滑动应灵活、无卡阻现象,其它受力部位不得产生有足以影响正常工作的变形和其它可见的缺陷。 2.3 升降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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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外观检查
升降板整体应无变形和损伤,无腐朽现象,吊绳长度应合适,吊绳无断股,上端金属钩固定可靠。 2.3.2升降板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见表3
表3 升降板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1 项目 静负荷试验 周期 半年 要 求 施加2205N静压力,持续时间5min 说 明 2.3.3试验方法 静负荷试验将升降板安放在拉力机上,施加2205N的静压力,加载速度应均缓慢上升,试验时间为5min,如围杆绳不破断、撕裂,钩子不变形,踏板无损,则认为试验通过。 2.4 梯子 2.4.1外观检查
a) 竹、木梯梯阶距不大于40厘米; b) 竹、木梯牢固无松散、无裂断、无虫蛀;
c) 金属梯各部铆接牢固,无裂纹,无严重变形,有完好的绝缘垫; d) 人字梯腿间有挂钩或拉绳,上部铰链牢固; e) 软梯每梯阶固定牢固,无松股,木档无裂纹; 2.4.2梯子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见表4
表4 梯子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1 项目 静负荷试验 周期 半年 要 求 施加1765N静压力,持续时间5min 说 明 2.4.3试验方法 a) 静负荷试验
将梯子置于工作状态,与地面的夹角为75°±5°,在梯子的经常站立部位,对梯子的踏板施加1765N的载荷,踏板受力区应有10cm宽,不允许冲击性加载,试验在此载荷下持续5min,卸荷后,梯子的各部件应不发生永久变形和损伤。 3.检测注意事项 3.1 载荷应符合标准;
3.2 试验环境必须符合试验检测的要求。 3.3 做好防止断裂伤人的有关措施。
3.4.在测试过程中按记录要求做好原始测试记录。
3.5.测试结束后,根据测试结果,粘贴相应类别(合格、封存、报废)的标识,同时登录设备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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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8
电动工具检测试验标准、方法
1.检测试验用具
1.1 500V手摇式或晶体管式兆欧表; 1.2 专用测试导线; 1.3 温湿度仪表。 2.检测内容及标准 2.1 一般电动工器具 2.1.1外观检查:
a) 新购置的电动工器具应首先检查制造厂家资质、铭牌编号、生产日期、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等是否规范齐全;
b) 保护接地线或接地零线正确、牢固可靠;
c) 电源线、电源插头完好无损;电源线采用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对于Ⅰ类工具:单项电源的应采用三芯、三项电源的采用四芯电缆。 d) 电源开关动作正常、灵活;无缺损、破裂; e) 外壳、手柄无裂缝和破损,机械防护装置完好; f) 工具转动部分转动灵活、轻快、无阻滞现象; g) 漏电保护装置良好;
h) 通电空载检查,其转动正常、无异音。 2.1.2绝缘电阻的测量(兆欧表法)
a) 测量方法:用兆欧表分别对相线与接地线、零线与接地线进行绝缘电阻测量(接地线颜色为绿黄双色线、零线为淡蓝色线);测量时,电源开关应在闭合位置;将被测的两端分别接于兆欧表接地(E)和线路(L)两个端钮上,摇动手柄应由慢渐快最后达到均匀稳定(约每分钟120转)时读取数值。 b) 电动工器具的绝缘电阻标准值:
GB.3787-93标准 电动工器具的绝缘电阻
测量部位 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 Ⅰ类工具 2 绝缘电阻(MΩ) Ⅱ类工具 7 Ⅲ类工具 1 2.2 电焊机 2.2.1外观检查:
a) 新购置的电焊机应首先检查制造厂家资质、铭牌编号、生产日期、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等是否规范齐全;
b) 电焊机各部件完整无破损;输入、输出端防护罩完好; c) 各调节旋钮无松动,面板上开关使用灵活、各指示灯完好; d) 接地装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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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风扇转动自如、网罩清洁; f)
一次输入导线外皮无破损,连接正确可靠,接头不松动;输出导线外皮无破损,连接正确可靠,接
头不松动;
g) 通电空载检查:电压表、电流表指示正常,电焊机无异音; 2.2.2绝缘电阻测量
a) 测量时应将电源闭合,用交流接触器控制电源的焊机,应在交流接触器后(电源器前)的引线上进行;
b) 将被测的两端分别接于兆欧表接地(E)和线路(L)两个端钮上,摇动手柄应由慢渐快最后达到均匀稳定(约每分钟120转)时读取数值。
c) 对于交流弧焊变压器焊机、硅弧焊整流器焊机、氩弧焊机等降压电源变压器的焊机,用500V兆欧表测量变压器一次绕组对地(铁心)的绝缘电阻,其电阻值不低于5兆欧; d) 变压器二次绕组对地(铁心)的绝缘电阻,不低于2.5兆欧;
e) 对于旋转直流弧焊机,发电机定子绕组对铁心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5兆欧; 2.3 空气压缩机
2.3.1 各部件完整,罩壳固定牢固,防护装置完好。 2.3.2 贮气罐定期检验合格,有记录,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2.3.3 安全阀、压力表灵敏可靠,压力表有检验标识。 2.3.4 过滤器或消声器清洁,自动装置动作可靠。 2.3.5 电动机外壳保护接(零)良好。
2.3.6 电动机绝缘电阻测量,其值应不小于1兆欧。 2.3.7 压缩机润滑油油位应不少于小油窗约三分之一。
2.3.8 空气压缩机通电运转,无撞击声,无漏气现象,无剧烈震动。 2.4其他电动机具
其他电动机具的检测方法参照2.1及2.3的方法进行。 2.5 检测注意事项:
2.5.1 测量环境应选择在相对湿度小于80%、温度不低于5℃的环境下进行; 2.5.2 兆欧表应在检定有效期内,且在测量前应进行一次开路和短路试验; 2.5.3 当测试过程出现短路时(指针已指零时),不得再继续摇动手柄; 2.5.4 试验完毕或改变试验接线时,必须先将被试物对地充分放电;
2.5.5 电动工器具的测试周期为半年,遇到损伤和重大工作时可提前进行检测;。 2.5.6 在测试过程中按记录要求做好原始测试记录。
2.5.7 测试结束后,根据测试结果,粘贴相应类别(合格、封存、报废)的标识,同时登录设备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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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9
起重工具检测试验标准、方法
1.检测试验用具 1.1 起重机;
1.2 拉力表或吊钩秤; 1.3 配重块; 1.4 千斤顶检验装置; 1.5 兆欧表; 1.6 安全围栏; 1.7 指挥用具;
1.8 试验标识和警告牌。 2.检测内容及标准 2.1手拉葫芦(倒链) 2.1.1 外观检查
a) 新购置的链式起重机应首先检查制造厂家资质、铭牌编号、生产日期、合格证等是否规范齐全; b) 链节无严重锈蚀及裂纹、无明显变形、无打滑现象; c) 齿轮完整、(滑)轮杆无磨损、开口销完整; d) 撑牙煞车、止退装置动作灵活、准确、及时; e) 撑牙面垫片有足够厚度,加荷重后不会拉滑; f) 吊钩无磨损、无明显变形、有防脱钩装置; g) 润滑油充分; h) 额定载荷标志清晰。 2.1.2 拉力试验
a) 拉力试验前,应作无负荷起落试验一次,检查其煞车以及传动装置是否良好;
新购置或经过大修的葫芦:以1.25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静力试验后,以1.1倍的容许工作荷重作动力试验,制动效能应良好,且无拉长现象;
b) 一般定期试验: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 2.2滑车 2.2.1 外观检查
a) 新购置的滑车应首先检查制造厂家资质、铭牌编号、生产日期、合格证等是否规范齐全; b) 滑轮、滑轮杆无明显磨损、开口销完整; c) 轮槽平整,无磨损钢丝绳的缺陷;
d) 吊钩无裂纹、无明显变形、有防脱钩装置; e) 润滑油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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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额定载荷标志清晰。 2.2.2 拉力试验
a) 新购置或经过大修的滑车:以1.25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静力试验后,以1.1倍的容许工作荷重作动力试验;不应有裂纹及显著局部延伸现象;
b) 一般定期试验: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 2.3手动单轨行车(猫头小跑) 2.3.1 外观检查
a) 新安装的手动单轨行车应首先检查制造厂家资质、铭牌编号、生产日期、合格证等是否规范齐全; b) 金属结构连接应紧固牢靠,焊缝无裂纹;承重的(轨道)梁无弯曲变形;轨道末端行程限位装置可靠。
c) 链节无严重锈蚀及裂纹,无打滑现象; d) 齿轮完整,行走机构灵活,无卡涩现象; e) 润滑油充分; f) 额定载荷标志清晰。 2.3.2 维修保养
a)手动单轨行车由设备所属单位安排每年进行一次维修保养。维修保养后设备应达到2.3.1之b,c,d,e项
的要求。
b) 维修保养后要进行载荷试验:以1.1倍的容许工作荷重作动力试验,不应有变形、裂纹及显著局部延伸等异常现象。 2.4卷扬机 2.4.1外观检查
a) 新购置的卷扬机首先检查制造厂家资质、铭牌编号、生产日期、合格证等是否规范齐全; b) 齿轮箱完整、润滑油充分;
c) (滑)轮杆、传动齿轮无磨损、销钉完整;
d) 钢丝绳无严重磨损现象,断裂根数在规程规定范围内;
e) 全部钢丝绳卷入卷筒内,排列整齐,无交错跳绳,其最外层绳索表面应低于卷筒突缘高度一个绳索的直径;
f) 制动装置灵活可靠、准确及时; g) 吊钩无磨损无变形(应有自锁);
h) 机械转动部分防护罩完整,控制开关外壳完整,不得有外露的部位;电动机接地良好; i) 额定载荷标志清晰。 2.4.2拉力试验
a) 新安装或经过大修的卷扬机:以1.25倍容许工作荷重吊离地面100毫米处,进行10分钟静力试验; b) 静力试验后,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作动力试验,上升与下降的行程不应小于全行程的1/5,其制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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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良好,且无显著的局部延伸现象;
c) 一般定期拉力试验: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 2.4.3 电机绝缘试验
卷扬机电机部分的检测按电动工器具的检测试验方法进行。 2.5千斤顶 2.5.1外观检查
a) 新购置的千斤顶应首先检查制造厂家资质、铭牌编号、生产日期、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等是否规范
齐全;
b) 顶头形状能防止物体的滑动;底座平整、坚固、完整;
c) 螺旋或齿条千斤顶:螺纹、齿条及其承力部件无明显磨损或裂纹等缺陷;制动装置良好; d) 液压千斤顶:固定密封处不得漏油,运动密封处只允许油膜存在;活塞杆限位可靠,回油阀应操作
安全,并可以在行程中的任意点终止载荷下降。 e) 额定载荷标志清晰。 2.5.2载荷试验 a) 空载检查
旋紧回油阀杆(门),揿动手柄(可在顶头上加适当压力),活塞杆上升应平稳。对于立式千斤顶限位应可靠,起升进程及起升高度H1应符合该产品规定参数。
有调整螺杆的千斤顶,旋动螺杆应灵活自如,限位可靠,调整高度H2应符合该产品技术要求。 b) 静载试验:新购置或经过大修的千斤顶:以1.25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静力试验; 一般定期试验: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
c). 静力试验时,对千斤顶施加试验载荷1分钟后开始计时,3分钟内千斤顶活塞杆的下降量不应超过3mm。 2.6钢丝绳 2.6.1外观检查
a) 新购进的钢丝绳要检查其制造厂质资、钢丝材料的检验报告、详细标识及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b) 钢丝绳接扣可靠,无松动、严重磨损现象,润滑良好; c) 钢丝绳无断股,断丝数不超过标准; d).腐蚀严重或受高温退火的钢丝绳不允许使用。
e).非经常使用的钢丝绳(如吊汽缸及转子专用的钢丝绳)在使用前应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的载荷试验。 2.6.2载荷试验
新购置的钢丝绳:截取1米钢丝绳作载荷试验:
以2倍容许的工作载荷进行10min静力拉力试验,不应有断裂及显著局部延伸现象。 2.7夹头、卡环、吊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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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外观检查
a) 新购置的夹头、卡环、吊钩应首先检查制造厂家资质、生产日期、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等是否规范齐全;
b) 丝扣良好;外观无变形、无裂纹、无严重锈蚀及磨损等现象; c) 吊钩应有防脱钩装置; d) 额定载荷标志清晰。 2.7.2载荷试验
以2倍容许的工作载荷进行10min静力拉力试验,不应有断裂及变形等现象。 3.检测注意事项
3.1 检测试验用器具合格、有效;
3.2 在拉力试验区域应设安全围栏,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3.3 试验荷重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3.4 做好防断裂、防脱落、防打击等安全措施; 3.5 轻小型起重设备的检测周期为1年;
3.6 在测试过程中按记录要求做好原始测试记录;
3.7 测试结束后,根据测试结果,粘贴相应类别(合格、封存、报废)的标识,同时登录设备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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