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评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打造教育强市为目标,按照辽宁省和鞍山市教育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确定鞍山市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评估工作的重点与核心,全面开展鞍山市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评估工作,引导各区、校规范建设,科学管理,坚持“以应用引领发展”,推动现代教育技术在学校课程实施与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应用,使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应用与管理向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方向发展,为新课程改革提供强大的支撑与支持。
二、评估目的
通过现代教育技术评估,以评促“用”,加强鞍山地区教育信息资源建设、储备与应用普及工作,重点关注信息技术学科教学、课程与信息技术整合以及应用信息技术对学校教学模式、教学手段和学习方式的具体作用;以评促“管”,增强学校对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的管理力度,重点关注管理机制、以及各级各类人员的现代教育技术能力素质;以评促“优”,创建一批教育信息化工作成效突出的示范区、示范学校,建立百名现代教育技术应用骨干教师队伍,在全地区起引领和辐射作用;以评促“建”,促进各县(市)区加大对教育信息化的投入力度,构建鞍山市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与服务网络;从而提升鞍山地区中小学教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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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化整体水平。
三、鞍山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评估领导小组 组 长
李景菲 鞍山市教育局副
副组长
金德平 鞍山市教师进修学院副院长
周国斌 鞍山市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成 员:
白 刚 鞍山市教育信息中心主任
方好林 鞍山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处 刘明娟 鞍山市教师进修学院现代教育技术研训
部主任
潘国民 鞍山市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主任 王守安 鞍山市教育信息中心副主任 田启瑞 鞍山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处副 王 群 鞍山市教育信息中心培训科科长 唐维国 鞍山市教师进修学院现代教育技术研训
部 高级教师
四、评估内容
本次评估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硬件建设、资源建设、管理机制和应用水平四部分。其中,资源建设重点关注信息资源和人力资源,把基础配置作为县(市)区、校的综合行为加以考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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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重点关注组织规划、机构制度建设、经费投入和维护情况;应用水平重点关注课程实施、管理服务、教师发展和学生发展以及应用特色情况。
五、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鞍山地区所有中小学。
六、评估日程
2009年9月25日~10月12日,各初中、小学根据细则标准自评申报等级(A: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B: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C:现代教育技术达标学校),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进行初评。
2009年10月中下旬~11月末,市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分期、分批对区域内所有申报A级、B级中小学进行复评,并对申报C级学校进行随机抽检。
2009年12月末发布评估结果并进行表彰。
2010年3月各高中根据细则标准自评申报等级(A: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B: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C:现代教育技术达标学校)。市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分期、分批对申报学校进行复评。 七、评估程序
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评估实行学校自评、区内初评和市里复评相结合,并做好自荐与年检工作。 (一)学校自评与自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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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按照《鞍山市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评估细则指标体系》要求组织自评工作,填写二级指标自评表,撰写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自评报告。
学校根据自评结果,决定是否申报鞍山市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实验学校、达标学校。申报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实验学校须经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推荐,要根据评估标准严格控制示范学校的推荐比例,每县(市)区限报4所示范学校,6所实验学校(海城限报10所,岫岩限报8所)。 (二)组织复评与年检
鞍山市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评估领导小组对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组织复评和抽检。每年对已被评为鞍山市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和拟申报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的单位,每年进行复评;被评为鞍山市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的单位,每年进行抽检。 八、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学校自评与组织复评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形式,全面、广泛地收集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信息。评估的主要操作方法有学校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测评、现场观察、课堂观察、个别访谈、座谈会、问卷调查,等等。
学校汇报是学校校长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概括和总结,是学校自评情况的综合体现。
查阅资料要着眼于学校提供的第一手资料,即有关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原始资料(规划、计划、重要信息化活动记录、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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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教学相关资料、证书、证明、课例录像、教学资源等),同时要把学校自评的全过程材料作为重点,作为组织复评的基础。
现场观察主要是对学校硬件配置、应用软件和校园网以及专用室管理情况等的观察,也可到课堂去听课观察,课堂观察的重点是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情况,把现代教育技术作为资料的来源、学习的工具、交流的平台和管理手段,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
现场测评是本次评估工作的重要方法,地点应在各学校的电子备课室或微机室,采取现场操作方式 ,主要用于对学校各级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评价,比如教学校长会制作PPT讲稿,教务人员会用电子表格处理数据等。
个别访谈、座谈会、问卷调查等,主要是与学校领导、教师、学生进行沟通,来对学校自评和初评结果进行核实。 九、评估结论
1、满分为120分,评估结论根据评估综合得分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种。70分以下,为不合格。并通报评估结果。
2、根据评估结果,评出鞍山市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区1~2个,从优秀学校中评出鞍山市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占全地区学校总数的5%左右;从优秀和良好学校中评出鞍山市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数量控制在全地区学校总数的20%以内;评选出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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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评估对示范学校设置“干预性指标”。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学校不能评为示范学校:
(1)严重违反国家、市、区有关教育信息化文件精神(如信息技术开课量不足等)。
(2)“教育教学成效”部分得分低于25分。 (3)学校将下拨的专项经费、设施设备挪作他用。 (4)有弄虚作假行为。
十、联系方式
1、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鞍山市教育信息中心 办公室主任:白 刚
联系人:王 群 电 话:2617558
2、评估细则相关信息发布在前沿教育研究网/教育技术/培训与交流栏目
网址:http://jyjs.eduqy.com.cn/dfjyjspx/Index.html 联系人:唐维国 电 话:2622304
鞍 山 市 教 育 局 鞍山市教师进修学院
鞍山市教育督导室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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