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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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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第一章 铁路桥涵工程(部分条款需修改)

桥梁一般规定: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其中,桥梁墩台、梁部应采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检测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且每墩台、每孔(片)梁按不同混凝土强度等级至少检测一次。

单位工程划分:1、每座特大桥、大桥、中桥为一个单位工程; 2、小桥不超过5座为一个单位工程; 3、涵洞不超过10座为一个单位工程;

1.1 地基处理

1.1.1换填地基 换填地基用料规定:

1、 换填用砂应为中、粗砂,有机质和含泥量均不得大于5%; 2、 碎石粒径不得大于100mm,含泥量不得大于5%; 3、 石灰等级不得小于Ⅲ级。

检验数量;砂和碎石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以连续进场数量每400m3

为一批,不足400m3也按一批计;石灰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每200T为一批,不足200T也按一批计。

检验方法:对砂、碎石进行筛分试验、含泥量和有机质含量试验,对石灰进行未消解残渣含量试验。 压实度必须符合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层每100m2检查不少于5处;监理单位见证检测每层检查不少于1处。

检验方法:湿度密度仪、注水法或灌砂法。

1.1.2粉喷桩桩身无侧限抗压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施工单位检查桩数的2%,并不少于5根。每根在成桩28d后取3个试样(桩顶以下0.5m、1.0m、1.5m各截取1个;也可在桩径方向1/4处、桩头至2/3桩长范围内垂直钻芯取3个)。监理单位见证20%,且不少于1根。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做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或检查试验报告。

2.1 明挖基础

2.1.1基底地质条件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桥梁和涵洞地基全部检查;勘察设计单位对桥梁地基全部进行现场确认。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观察或进行标准贯入、触探仪检测;监理单位观察和见证检测。

2.1.2基坑回填填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夯实应符合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3.1 桩 基 础 (Ⅰ)钻孔

3.1.1泥浆指标应根据钻孔机具、地质条件确定。对制备的泥浆应试验全 部性能指标,钻进时应随时检查泥浆比重和含砂率。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泥浆试验记录、进行泥浆比重和含砂率试验。 3.1.2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水下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 强度必须符合设计强度等级的1.15倍。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根桩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样制作混 凝土试件不得少于2组。每个桩基础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 数量为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10%,且不少于2组。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混凝土强度试验;监理单位检查混凝土强 度试验报告和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

3.1.3钻孔桩桩身混凝土应匀质、完整。其检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对钻孔桩桩身混凝土应全部进行无损检测。检验方法必须符合铁道 部现行《铁路工程基桩无损检测规范》(TB10218)的规定。

2 对桩身混凝土质量有疑问和设计有要求的桩,应采取钻芯取样进行 检测。检验方法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检测规范》 (TB10426)的规定。见本标准13.1.1条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 3.1.4桩承载力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设计要求数量检验。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静载试验;监理单位见证试验;勘察设计 单位现场确认。

4.1 桩基承台

4.1.1必须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10424-2003)的规定。

5.1 墩 台

5.1.1原材料及混凝土、砂浆均必须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与砌体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03)的规定。

6.1 涵 洞

6.1.1涵洞处路提缺口填筑应在涵身结构达到设计强度后进行。填筑除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4-2003)的规定桥涵缺口路基填筑有关规定外,必须从涵身两侧同时对称、水平、分层填筑,并碾压密实。当涵顶厚度超过1.0m后,方可通行大型机械。涵洞两侧1.0m范围内的填土不得用大型机械施工,宜采用人工配合小型机械的方法夯填密实。 6.1.2原材料及混凝土、砂浆均必须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与砌体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03)的规定。

7.1防水层及沉降缝

7.1.1防水层及沉降缝所用原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和观察。

第二章 铁路隧道工程

8.1开 挖

8.1.1 隧道门端墙、翼墙、挡土墙基底的地基承载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个洞口检测不少与于3处,当洞口处岩土体不均匀时应适当增加检测点;监理单位见证检测不少于1处。

检测方法:施工单位采用静力触探试验或标准贯入试验检测,必要时采用载荷试验检测;监理单位检查全部检测报告并进行见证检测。

8.2 砌 体

8.2.1石材:同产地的石材至少抽取一组试件进行强度检验。浸水和潮湿地区主体工程的石材软化系数不得小于0.8。

8.2.2洞口工程砌筑所用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砂浆强

度的试件应在搅拌机出料口随机抽样制作。

检验数量:同类型、同强度等级每100m3为一批,不足100m3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检验一次;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次数为施工单位检验次数的20%或10%,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砂浆强度试验;监理单位检查砂浆强度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试验。

8.3喷射混凝土

8.3.1原材料检测数量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03)中的规定。

(细集料细度模数应大于2.5,含泥量不应大于3%;粗集料最大粒径不宜大于16mm) 8.3.2喷射混凝土的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喷射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可采用喷大板切割法制取。当对强度有怀疑时,可在混凝土喷射地点采用钻芯取样法随机抽取制作试件做抗压试验。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一作业循环检验一次,每个循环至少在拱部或边墙各留置一组试件。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次数为施工单位检验次数的20%或10%。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混凝土强度试验;监理单位检查砂浆强度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试验。

8.4 锚 杆

8.4.1半成品、成品锚杆的类型、规格、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行业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按进场的批次,每批次随机抽样3%进行试验。监理单位按20%的比例见证取样检测。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进行检验;监理单位检查全部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试验报告并进行规定比例的见证取样检测。

8.4.2砂浆锚杆采用的砂浆强度等级、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一作业段检查一次;监理单位按20%的比例见证取样检测。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配合比设计,做砂浆强度试验;监理单位检查配合比设计及试验报告,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8.5钢架(格栅钢架、型钢钢架)

8.5.1钢架:所使用的钢筋原材料进场检验必须符合标准要求。

型钢材料进场检验必须按批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和工艺性能(冷弯)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700)、《热轧普通工字钢》(YB(T)56)等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以同牌号、同炉罐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每60t为一批,不足60t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抽检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20%或10%,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检查每批质量证明文件并进行相关性能试验;监理单位检查全部质量证明文件和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

8.6 管 棚

8.6.1管棚、超前小道管所用的钢管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GB1499、GB13013标准要求。

检验项目;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冷弯。

8.7超前小导管

8.7.1超前小导管所用的钢管原材料进场检验必须符合GB1499、GB13013标准要求。

检验项目: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冷弯。

8.7.2超前小导管所用钢管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9 衬 砌 9.1一般规定

9.1.1衬砌混凝土强度应按现行铁道部行业标准《铁路混凝土强度检验标准》(TB10425)的规定检验评定,其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9.1.2粗细集料应做选料源检验,其检验内容包括:颗粒级配、坚固性、有害物质含量和碱活性检验。

1 防水混凝土宜采用中砂、其含泥量不应大于2%。

2 防水混凝土宜采用连续级配,其最大粒径不应大于40mm,含泥量不应大于2%,泥块含量不应大于0.25%。

9.1.3水泥、钢筋、钢筋接头、外加剂检验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03)中的规定。

9.1.4混凝土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隧道衬砌尚应采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检测实体强度。混凝土强度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样制作。

试件的取样与留置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抗压强度标准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与留置: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1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1次;

3)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1组。

2抗压强度同条件养护的取样、养护方式和留置数量应符合铁道部现行标准《铁路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检验规程》(TB10426)的规定。隧道衬砌每200m应采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检测结构实体强度1次。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对标准条件养护试件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的次数为施工单位检验次数的20%或10%,但至少一次;对同条件养护试件全部见证试验。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混凝土抗压强度;监理单位检查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并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试验。

9.1.5防水混凝土、耐腐蚀混凝土除应按规定留置强度检查试件外,尚应留置抗渗检查试件并进行试验评定:

1、每500m3混凝土应制作抗渗检查试件一次。 2、混凝土抗渗等级按(GBJ82)进行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次数为施工单位检查次数的20%,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强度试验和抗渗试验;监理单位检查混凝土强度 和抗渗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9.2喷射混凝土

9.2.1试件的留置同8.3.2条。

9.3防水和排水

9.3.1隧道工程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

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在工程中不得使用。

9.4防水板防水

9.4.1防水板、土工复合材料得材质、性能、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测数量:施工单位按进场批次试验,监理单位按20%比例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材质性能试验,监理单位检查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检验。

9.5明洞开挖

9.5.1明洞边墙基础地质情况和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测数量:每一开挖循环检查一次,施工单位检测不少于5处,监理单位见证检测不少于1处。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静力触探或标准惯入检测;监理单位检查检测报告和见证检测。

9.5.2明洞边墙基础、基底内应无积水、虚渣及杂物。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查方法:观察。

第三章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

10一般项目

10.1.1水质检验必须符合《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工程用水:PH、硫酸盐(SO3)、氯化物(CI-)、不溶物、可溶物、预应力混凝土还须做硫化物。

10.1.2拌合物得坍落度应符合设计配合比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工作班不少于一次。 检查方法:坍落度试验。

10.1.3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合理论配合比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工作班不少于一次。 检查方法:砂、石含水率测试。

10.1.4混凝土拌和物所用原材料应按调整后的施工配合比准确计量。原材料计量偏差:⑴工地:水泥:±2% ;砂、石:±3%;水及外加剂±2%;⑵搅拌站: 水泥:±1% ;砂、石:±2%;水及外加剂±1%。

11钢筋分项工程

11.1.1钢筋进场时,必须按批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合伸长率)和工艺性能(冷弯)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499)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以同牌号、同炉罐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每60t为一批,不足60t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或平行检验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20%或10%,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检查每批质量证明书和试验;监理单位检查全部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

10.1.2钢筋接头试验每200个接头为一批,不足200个接头也按一批计。

12混凝土分项工程

12.1.原材料

12.1.1水泥进场时,必须按批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袋装质量、出厂日期等进行验收,并对其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进行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水泥每500t为一批,袋装水泥每200t为一批,当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抽检一次;监理单位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检测抽检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或20%,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进行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进行试验;监理单位检查全部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试验报告并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检测。

12.1.2拌制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应按批进行检验,颗粒级配、细度模数应符合现行《普通砼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含泥量、块含量应符合本标准。

检验数量: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粗、细骨料,每400m3

为一批,不足400m3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20%,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观察和试验;监理单位检查全部的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2.1.3混凝土外加剂进场时,必须按批对减水率、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进行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现行国家标准和其他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检验数量:同一生产厂家、同一批号、同一品种、同一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外加剂,每50T为一批,不足50T时,也按一批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试验。

13.1混凝土施工 主控项目

13.1.1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和弹性模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对桥梁的墩台、梁部和隧道的衬砌等重要部位尚应采用同条件养护时间检测结构实体强度。混凝土抗压强度和弹性模量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样制作,其试件的取样与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抗压强度标准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与留置: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1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1次;

3)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1组。

2抗压强度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养护方式和留置数量应符合铁道部现行标准《铁路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检验规程》(TB10426)的规定。桥梁每墩台、每孔(片)梁和隧道每200m衬砌应按不同强度等级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检测结构实体强度不少于1次。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对标准条件养护试件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的次数为施工单位检验次数的20%或10%,但至少一次;对同条件养护试件全部见证试验。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混凝土抗压强度;监理单位检查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并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试验。

14砌体分项工程 14.1一般规定

14.1.1砂浆检查试件的抗压强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同批试件的强度平均值不小于设计强度等级值;

2、每组试件的强度代表值不小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85%。

14.1.2当工地昼夜平均气温(最高和最低气温的平均值或当地时间6时、14时及21时的室外气温的平均值)连续3d低于5℃或最低气温低于-3℃时,砌体工程应采取冬季施工措施。

14.2 原 材 料

14.2.1同12.1.1、12.1.2、12.1.3条规定。

14.3 砌 体 砌 筑

主控项目

14.3.1砌体工程所用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砂浆强度的试件应在搅拌机出料口随机抽样制作。

检验数量:同类型、同强度等级每100m3砌体为一批,不足100m3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检验一次;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次数为施工单位检验次数的20%或10%,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砂浆强度试验,监理单位检查砂浆强度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或平行检验。

第四章 铁路路基工程

15地基处理 15.1原地面平整、碾压

15.1.1当路堤高度小于2.5m时,其地基压实质量应本标准附录B(见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换填层等间距检查4点;监理单位每200m换填层见证检验2点。

检验方法:根据地基土的类别,其检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N条规定。

15.2换 填 主控项目

15.2.1换填所用的填料种类、质量、使用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换填10000m3时检查2组,每增加5000m3,增加1组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的20%见证检验或10%平行检验,且不得少于1组。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抽样试验。

15.2.3换填地基的压实标准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换填后的地基压实质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换填层等间距检查4点;监理单位每200m换填层见证检验2点。

检验方法:根据换填填料的种类,其检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N条规定。

15.3抛石挤淤 主控项目

15.3.1抛填片石应坚硬、不易分化,其截面最小尺寸≥0.15m,母岩饱和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一个料场检测3组试件,材料发生较大变化时应重新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20%见证检验或10%平行检验,且每个料场至少1组。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试验室做抗压强度试验。

15.3.2抛填片石地基经碾压或夯击密实后,其地基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检查2点;监理单位每检验批见证检验2点。 检验方法:K30荷载试验。

14.5浆体喷射搅拌桩

一般规定

14.5.1施工前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进行工艺性试验(不少于2跟),确定主要工艺参数,并报监理单位确认。

14.5.2浆体喷射搅拌桩施工开始后应及时进行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以确认设计参数。

主控项目

14.5.3施工用水泥及外加剂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水泥和外加剂按本标准附录E(国标)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加固料按相关规定进行进场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20%见证检验或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抽样试验。 14.5.4浆体喷射搅拌桩桩体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总根数的2%;且不少于2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的20%见证检验,且不得少于1根。

检验方法:在桩顶1m以下截取设计规定龄期的试件左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

14.5.5浆体喷射搅拌桩复合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总桩数的2‰,监理单位见证检验,且不少于3根。 检验方法:平板载荷试验。

14.6砂(碎石)垫层

主控项目

14.6.1砂垫层应采用中、粗、砾砂,其含泥量不得大于5%;碎石垫层应采用

未分化的碎(卵)石和砾石,最大粒径不得大于50mm,其含泥量不得大于5%,且不含草根、垃圾等有机杂物。垫层用砂、碎石进场时进行进场验收,并对其杂质含量和粒径级配进行检验。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品种、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砂每10000m3、碎石每3000m3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时亦为一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且每分部工程不少于1组。

检验方法:筛析法、有机质含量试验;草根、垃圾采用观察。

14.6.2砂、碎石垫层应分层碾压,其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15.1.2条的规定。

15基床以下路堤

主控项目

15.1.1路堤填料种类、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填筑前应对取土场进行取样检验;填筑时应对运至现场的填料进行抽样检验。当填料土质发生变化或更换取土场时应重新进行检验。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填料的检验项目、检验数量应符合表15.1.1的规定;监理单位应检查试验结果,在每填筑50000m3时平行检验1组。

表15.1.1 填料的检验项目、检验数量

填料种类 细粒土及 粉砂、黏砂 粗粒土 (除粉砂、 黏砂) 碎石类土 块石类土 每10000m3 每10000m3 每10000m3 — — — 每5000~10000m3 — — — 每10000m3 — — — 每10000m3 每10000m3 — — 每10000m3 — 每10000m3 颗粒级配 相对密度 液、塑限 每5000~10000m3 击实试验 每5000~10000m3 大于5mm颗粒 的单位体积重 每5000m3 大于20mm颗粒 大于40mm颗粒 的单位体积重 — 的单位体积重 每5000m3 — — 15.1.2路堤每填筑层全宽应采用同一中填料填筑,其压实质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不同种类填料(除块石类混合料外)应采用双指标控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细粒土和砂类土中的黏砂土、粉砂土,应采用压实系数和地基系数; 2、砂类土(黏砂土、粉砂土除外),应采用相对密度和地基系数; 3、砾石类土和碎石类土,用采用孔隙率和地基系数; 4、块石类混和料,用采用地基系数。

检测数量:施工单位对填筑层压实质量的检验数量应符合表15.1.2的规定;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20%见证检验或10%平行检验。

表15.1.2基床填筑层压实质量的检验数量、检测方法

填 料 种 类 各种土类 细粒土和黏砂土 每层沿纵向每100m等间距检查2个断面6个点,每粗粒土、细粒土、碎石类、断面左、中、右各1点,左、右距路基边缘1m处 最大粒径小于60㎜的块石类土 粗粒土、细粒土 检 验 数 量 K30平板载荷仪—每填高0.9m,纵向每100m检查2个段面4点,距路基边缘2m处2点、中间2点。不足0.9m亦检查2个断面4点。 检 验 方 法 K30平板载荷仪 核子密度仪、环刀法 灌砂法、气囊法 灌水法 16.1路堤边坡 主控项目

16.1.1路堤边坡应密实、稳固,其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等间距检查4点(距路基边缘0.5m处,每侧2点);监理单位每200m见证检验2点。 检验方法:符合标准15.1.2条的规定。

16.2路堤与桥台间过度段填筑

16.2.1桥台基坑回填应分层填筑、压实,其压实质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个桥台每检验层检查2点;监理单位每两检测层见证检验1点。

16.3填石路堤

16.3.1填料石块的最大尺寸不得大于层厚的2/3;严禁倾填施工。 16.3.2填石路堤填筑层压实质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层纵向每100m检查2点,检测点应布置在中部1点,距填层边沿2m处1点,按左、中、右大致均匀分布;监理单位每200m见证检验1点。

检验方法:K30荷载板试验。

17基 床 17.1基床底层

17.1.1填料应符合要求。

17.1.2路堤床底层全宽应采用同一中填料填筑,其压实质量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不同种类填料(除块石类混合料外)应采用双指标控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细粒土和黏砂土,应采用压实系数和地基系数; 2、砂类土(黏砂土除外),应采用相对密度和地基系数; 3、砾石类土和碎石类土,用采用孔隙率和地基系数; 4、块石类混和料,用采用地基系数。

检测数量:施工单位对填筑层压实质量的检验数量应符合表15.1.2规定;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20%见证检验或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的有关规定。

表17.1.2基床填筑层压实质量的检验数量、检测方法

填 料 种 类 各种土类 细粒土和黏砂土 每层沿纵向每100m等间距检查2个断面6个点,每粗粒土、细粒土、碎石类、断面左、中、右各1点,左、右距路基边缘1m处 最大粒径小于60㎜的块石类土 粗粒土、细粒土 检 验 数 量 K30平板载荷仪—每填高0.9m,纵向每100m检查2个段面4点,距路基边缘2m处2点、中间2点。不足0.9m亦检查2个断面4点。 检 验 方 法 K30平板载荷仪 核子密度仪、环刀法 灌砂法、气囊法 灌水法 17.2基床表层

17.2.1路堤基床表层的填筑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填料的颗粒粒径不得大于150mm。

2、填料的含水量应严格控制,其施工含水量应控制在最优含水量的-3%~+2%范围内。

主控项目

17.2.2基床表层填料的种类、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填筑前应对取土场填料进行取样检验。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填料的检验项目、检验数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监理单位应检查试验结果,在每填筑50000m3时平行检验一组。

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的有关规定。

基床表层压填料实的检验项目、检验数量

填料种类 细粒土及黏砂土 粗粒土 (黏砂土除外) 碎石类土 颗粒级配 — 5000m3 5000m3 液、塑限 5000m3 5000m3 5000m3 击实试验 5000m3 — — 大于5mm颗粒 的单位体积重 5000m3 — — 大于20mm颗粒 的单位体积重 — 5000m3 5000m3 大于40mm颗粒 的单位体积重 5000m3 5000m3 17.2.3路堤与桥台间过度段填筑及机床表层采用级配碎石、级配砂砾石的填料时,其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第15.1.1条的规定。

18路 堑 18.1路堑机床底层

18.1.1路堑机床底层换填的填料种类、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检验应符合本标准表15.1.1条的规定。

18.1.1路堑机床底层厚度范围内含有软弱土层时,其天然土层静理触探比贯入阻力Ps值:Ⅰ级铁路不得小于1.2MPa,Ⅱ级铁路不得小于1.0MPa。低于上述指标时,应挖除机床底层厚度范围内天然土层,换填符合要求的填料或采用改良土填料填筑。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检查2点;监理单位每200m见证检验1点,且每分部工程不少于1点。

检验方法:静力触探。

18.2路堑机床表层

18.2.1机床表层换填的种类、质量及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7.2.2~17.2.3条的规定。

18.2.2机床表层的压实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第15.1.2条的规定。

18.3弃土场(堆)

18.3.1弃土场(堆)挡土墙基础、墙身所用材料及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第 18.8.1~18.8.3条的规定。

18.4重力式挡土墙

18.4.1基坑开挖完成后,首段基坑地基承载力应经设计、施工、监理三方共同检验合格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主控项目

18.4.2基坑底面应无浮渣,基坑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2点;监理单位见证检验1点。

检验方法:土质基坑采用动力触探(N63.5);击数标准经试验确定或设计给定,试验时肩理旁站;石质基坑采用现场目测鉴别方法。

18.5基础

18.5.1基础砌筑所用砂、石料、水泥等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进场检验应符合本标准国标要求。

18.5.2基础混凝土(浆砌片石砂浆)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3砌体的砂浆、混凝土取试件1组,不足100m3方亦制取1组试件;监理单位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10%平行检验,且不少于1组。

检验方法:混凝土(砂浆)试件做抗压强度试验。

18.6桩基础

18.6.1桩基础所用钢筋、砂、石料、水泥等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进场检验应符合本标准国标要求。 18.6.2桩底持力层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首根桩设计单位应见证。 检验方法:现场鉴别。

18.6.3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3混凝土取试件1组,不足100m3亦制取1组试件;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20%见证检验或10%平行检验,且不少

于1组。

检验方法:混凝土试件做抗压强度试验。

18.7桩基础承台

18.7.1桩基础承台所用原材料及混凝土强度等级、抗压强度同本标准18.6.1、18.6.3要求。

18.8挡土墙墙身及墙背填筑

18.8.1挡墙墙身所用砂、石料、水泥等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进场检验应符合本标准国标要求。

18.8.2墙身砌筑片石的砂浆、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检验方法同本标准18.5.2条规定。 18.8.3墙背填筑应分层压实,其压实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夯填层检查3点;监理单位每三层见证检验2点。 检验方法:轻型动力触探(N10),其击数标准经试验确定。

19.1抗滑桩

19.1.1桩孔孔底持力层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现场鉴别。

19.2桩身混凝土

19.2.1抗滑桩混凝土所用砂、石料、水泥、外加剂等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进场检验应符合本标准国标要求。 19.2.2抗滑桩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3混凝土取试件1组,不足100m3亦制取1组试件;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10%平行检验,且不少于1组。

检验方法:混凝土试件做抗压强度试验。 19.2.3抗滑桩桩身混凝土灌注应连续、完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低应变动力检测或声波透射法。

19.2.4桩顶封闭及排水设施所用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3混凝土(每100m3砂浆)取试件1组,不足100m3亦制取1组试件;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或10%平行检验,且不少于1组。

检验方法:试件做抗压强度试验。

20路基防护

20.1混凝土、浆砌护坡(墙)

20.1.1混凝土、砌体所用钢筋、砂、石料、水泥等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进场检验应符合本标准国标要求。 20.1.2混凝土(砌体砂浆)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3混凝土(每100m3砌体砂浆)取试件1组,不足100m3亦制取1组试件;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20%见证检验或10%平行检验,且不少于1组。 检验方法:试件做抗压强度试验。

附录B 路基基床的压实标准

表B 路基基床的压实标准 层 位 填料类别及铁 细粒土和黏 细砂、中砂 粗砂、砾砂 路等级 砂、粉砂 压实指标 Ⅰ级 Ⅱ级 Ⅰ级 Ⅱ级 压实系数 Kh 地基系数 K30 表 (Mpa/cm) 相对密度 Dr 层 孔隙率 n (%) 压实系数 Kh 地基系数 K30 底 (Mpa/cm) 相对密度Dr 层 孔隙率 n (%) — — — — 0.91 0.9 — — 0.91 0.9 — — 0. 0.8 — — — — — — — 1.0 0.75 — — 1.0 0.75 — — 0.8 0.7 — 砾石类 Ⅰ级 — 1.5 — 28 — 1.2 — 33 Ⅱ级 — 1.2 — 33 — 1.0 — 35 碎石类 Ⅰ级 Ⅱ级 — 1.5 — 28 — 1.2 — 33 — 1.2 — 33 — 1.0 — 35 块石类 混合料 Ⅰ级 Ⅱ级 — — — — — 1.5 — — — — — — — 1.2 — — 注:1 Kh为重型击实试验对应的压实系数;

2 K30为30cm直径荷载板试验得出的地基系数,一般下沉量为0.125cm的荷载强度。

附录C 路基基床的压实标准

表C 路基基床的压实标准 层 位 填料类别及铁 细粒土和黏 细砂、中砂 砂、粉砂 粗砂、砾砂 路等级 压实指标 Ⅰ级 Ⅱ级 Ⅰ级 Ⅱ级 压实系数 Kh 不浸水部分 浸水部分 及桥涵缺口 地基系数 K30 (Mpa/cm) 相对密度 Dr 孔隙率 n (%) 压实系数 Kh 地基系数 K30 (Mpa/cm) 相对密度Dr 孔隙率 n (%) 0. 0.8 — — 0.91 0.9 — — 0.86 0.7 — — 0. 0.8 — — — 0.8 0.7 — — 1.0 0.75 — — 0.7 0.65 — — 0.8 0.7 — 砾石类 Ⅰ级 — 1.0 — 35 — 1.2 — 33 Ⅱ级 — 0.8 — 37 — 1.0 — 35 碎石类 Ⅰ级 Ⅱ级 — 1.0 — 35 — 1.2 — 33 — 0.8 — 37 — 1.0 — 35 块石类 混合料 Ⅰ级 Ⅱ级 — 1.2 — — — 1.5 — — — 1.0 — — — 1.2 — — 注:1 Kh为重型击实试验的压实系数; 2 K30为30cm直径荷载板试验得出的地基系数,一般下沉量为0.125cm时的荷载强度。

铁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试验部分)

中铁十一局集团五公司襄渝Ⅱ线中心试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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